在日常选购化妆品时,一些消费者会更加注重美白、祛斑等功效。有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消费者追求见效快的心理,在化妆品中添加大量的化学品汞,并以正品搭配“小样”的方式进行捆绑销售,从而逃避监管。正价商品是合法合规的普通化妆品,赠品“小样”却是非法添加了汞粉的不合格产品,商家在销售时又一直强调一定要使用赠品效果才好,如此销售“套路”,消费者如何察觉和提防,避免“贪小便宜吃大亏”?
消费者使用化妆品“小样”后过敏
送检发现汞含量超标1万多倍
2021年4月,卢女士在范某经营的化妆品店购买了一套以祛除痘印和色斑为主要功效的产品,工作人员赠送了她日霜、夜霜的小样,并特意嘱咐她一定要搭配小样使用才能达到最佳效果。使用小样的前几天,卢女士感觉痘印和色斑明显变淡,但又过了几天,她的脸开始发红发痒,并且愈发严重。随后,卢女士到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化妆品过敏。卢女士将小样送去检测,结果显示,小样夜霜中的汞含量竟高达11952.4mg/kg。而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化妆品的标准汞含量不能超过1mg/kg。得知化妆品小样中的汞含量超标1万多倍,卢女士向监管部门举报。经检测,这款夜用巩固霜的汞含量确实严重超标。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款大盒套装的外包装上标示着产品名称、成分含量、生产批号、生产企业等信息,这些信息在国家药监部门的官网上都能查询到相关备案,属于合法合规的化妆品;但赠品小盒套装的外包装上却仅有“日用调理霜”和“夜用巩固霜”等字样。
江阴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汤熙介绍,化妆品小样的标签仅标明了产品的名称,还有焕白祛黄等一些主要功效,但是上面没有标明生产企业、批号、成分含量等一些最基本的信息,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标签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通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两个模块分别进行了查询,都没有查到任何相关注册和备案信息。“它的主要销售模式是售卖合法合规、但效果不那么明显的产品,同时搭售所谓效果明显但并不安全的化妆品。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赠送的化妆品也应该合法合规且安全。”
不法分子将“小样”搭配正品捆绑销售
但只送检“正品”从而逃避监管
经过几个月的摸排和调查,执法人员在广州找到了生产和加工这些汞严重超标的化妆品生产窝点。随后,江阴市市场监管局将该线索移送市公安局处理,江阴市公安局随即对该案立案调查,经侦查发现,范某和吴某经营的化妆品店曾多次向广州市的李某订购这一套装。2022年9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本案的江阴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三级检察官顾月月透露,由于没有精细化的操作标准,每瓶夜霜小样的汞含量竟都不同。“公安机关再次取样鉴定,发现汞含量超标4.3万倍,比此前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过来的鉴定报告还要高。”顾月月:我们跟公安机关重新了解每一份鉴定报告的取证,包括让犯罪嫌疑人指认,得知小样制作就在李某于广州的一个小作坊里,随便用勺子挖几勺汞粉在里面搅拌,然后灌装成了所谓的小样。
经查,范某、吴某二人曾长期从事化妆品微商代理销售业务,拥有庞大的微信客户群体。2020年,二人商议推出自己的品牌化妆品。范某交代,只有让产品拥有快速美白和祛斑的效果,才能满足大多数消费者的心理,从而占领市场,打开销路。产生“走捷径”的想法后,范某辗转联系到广州一家化妆品公司的负责人李某。深谙化妆品行业内幕的李某随后向范某提出,可以生产一款正规的、能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的正品;同时再生产一款“效果”非常好的小样,但里面有一些东西是超标的。将“三无”产品的小样(含日霜、夜霜)在销售“正品”时以非卖品的名义赠送给顾客,小样的外观及包装和正品高度相似,可以让消费者误认为是成套的系列产品;而在产品送检时,只送检“正品”。就这样,李某按照范某的委托生产正品大套盒,又购买原料自行灌装生产赠品小套盒。考虑到大量的汞在日光照射下更容易造成皮肤过敏,李某只在小样夜霜中添加了汞,再由范某及其代理商引导客户组合使用。顾月月称,消费者一开始拿到产品可能会有新鲜劲儿,会严格按照他们说的使用方法来用,用了以后发现效果确实很好,就会更进一步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涂抹。针对消费者过敏现象比较多的情况,代理商会有一套话术,“这是使用产品后皮肤排毒的过程,你们要多补水,过几天这样的症状就会减轻。”
皮肤科医师:长期使用含汞的化妆品
可能引发肾脏、神经系统等器官受损
北京某三甲医院皮肤科一位主治医师解释,添加汞的化妆品确实可以在短期内达到美白的效果,“汞可以抑制酪氨酸激酶的活性,这是合成黑色素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物质。汞抑制了酪氨酸激酶的活性,必然会影响黑色素的合成,黑色素合成减少后就会让人觉得皮肤变白了。”该主治医师进一步介绍,长期使用含汞的化妆品,尤其是汞严重超标的化妆品,不仅达不到美白的效果,反而会损害皮肤的新陈代谢和屏障功能,出现色素沉着、斑点增多、皮肤瘙痒等表现;同时可能引发肾脏、神经系统等多方面器官受损。2023年7月,江阴市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三人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范某、李某、吴某有期徒刑七年至二年不等,吴某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70万元至20万元不等。
△经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本案开庭审理,三名犯罪嫌疑人受审。检方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对各类“特效”商品提高警惕,在从正规渠道购买商品的同时,提升辨别虚假宣传的能力。特别是对于商家赠送的“小样”也要提高警惕,在尝试涂抹“小样”时,一定要注意上面是否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以及商标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