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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甘肃2市10名干部违规被处理!
陇南市通报4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两当县供销联社原主任李国柱、原副主任黄炳章违规在下属企业报销接待费和违规借用车辆问题。2016年12月至2019年4月,李国柱与黄炳章商议,由黄炳章签字多次在下属企业显龙乡供销社列支接待费用,累计报销4146元;长期违规使用该企业车辆1辆并报销产生的油费、维修费和保险费共计8973元。2020年8月,两当县纪委给予李国柱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黄炳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宕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孙伟收受“感谢费”问题。2019年4月,孙伟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请托,私自将查扣车辆返还车主赵某,并通过微信收受赵某“感谢费”1000元。2020年7月,宕昌县监委给予孙伟政务警告处分,违规收受费用责令退还。
4.武都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李斌、干部李平均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7月30日,李斌、李平均前往个体户何某店铺检查工作,工作结束后接受何某安排的宴请。2020年9月,武都区纪委给予李斌党内警告处分,武都区监委给予李平均政务警告处分。
定西市通报
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通渭县陇阳镇卫生院副院长张云鹤违规报销车辆租赁、维修费用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7月,陇阳镇卫生院先后租赁张云鹤私家车用于公务活动170余次,期间张云鹤共报销车辆租赁、维修费用1.5万元,存在“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2月,张云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11月,院长刘玥利受到诫勉谈话。违纪资金已收缴。
2.陇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原副庭长杨红洲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1月,杨红洲在办理张某、马某与何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违规收受了一方当事人张某和马某提供的高档烟2条、高档酒2瓶,影响公正执行公务。2020年6月,杨红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品已退还。
3.渭源县西南部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所所长文书龙套取资金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8年2月,渭源县西南部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所虚开发票套取资金4000元,由文书龙安排,为4名抄表收费职工违规各发放补助1000元。2020年5月,文书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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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啄木鸟
编辑:赵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