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松山湖倍增企业,又有政策大礼包待查收啦!


自“倍增计划”大力实施以来

松山湖积极发挥主体作用

主动谋划、综合施策

力争成为全市推进“倍增计划”的排头兵

还突出特色打造松山湖版“倍增计划”

目前已取得显著的成效

近日,2018“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名单出炉

松山湖“倍增计划”企业数量稳居全市榜首

在推进倍增计划实施上

松山湖再发力!

起草了《东莞松山湖“倍增计划”

园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

倍增扶持配套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目前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

松山湖拟参照市级通用资助标准

园区财政按其80%确定园级试点企业

配套倍增扶持资助标准

下面赶紧跟着松湖妹

来深入了解一下吧!



使用莞产设备最高资助160万元  

-机器换人领域方面-


① 设备租赁补助:松山湖对园级倍增试点企业在设备租赁补助上,拟按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给予补助,补助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配套补助不高于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的9.6%,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② 事后奖励项目:项目完工验收认定后,按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8%给予配套奖励,单个项目最高配套奖励金额不超过160万元。 


③ 对“机器换人”应用项目有购买本地生产设备(莞产设备)的莞产设备部分的配套资助比例为设备投入额的8%,莞产设备投入占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50%以上的项目,单个项目最高配套资助不超过160万元


④ 重点示范推广应用项目,单个项目最高配套资助金额为160万元使用莞产设备投入占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50%以上的重点示范推广应用项目,单个项目最高配套资助160万元。  


-电子商务领域方面-


① 对年度电子商务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拟按申报年度电子商务销售额比上年新增部分的0.4%进行核定并予以配套奖励,每个企业每年最高配套奖励额为80万元。  


② 对年度电子商务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且年增长率达到100%及以上的企业,按当年电子商务销售额比上年新增部分的2.4%进行核定并予以配套奖励,每个企业每年最高配套奖励额为80万元。  


③ 对年纳税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创新型企业,按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方式产生的已申报纳税营业收入比上年新增部分的0.4%进行核定并予以配套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配套奖励40万元。  



大力鼓励企业增资扩产  

-大力鼓励企业增资扩产-


按项目实缴注册资本每增加100万美元奖励4万元人民币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每个项目最高配套支持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  


-推动“两化”融合应用方面-


企业以自有资金实施“两化”融合应用项目项目完工验收认定后,园区按项目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运维投入总额8%给予配套奖励。单个项目最高配套奖励金额不超过80万元。  


-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方面-


松山湖拟对企业主营业务增量奖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对比上年全年企业主营业务增量部分,按0.8‰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每年最高配套支持不超过240万元。  


-融资租赁企业新设奖励、增资奖励-


松山湖拟对“融资租赁”应用项目的配套资助方式分为新设奖励、增资奖励、办公用房租金补贴、保险保费资助等方式。


·新设奖励是指对新设、迁入园区融资租赁企业注册资本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给予新设配套奖励,配套奖励金额为注册资本的1.6‰;


·增资奖励是指对已设立的园区融资租赁企业,增资后注册资本达到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给予增资奖励,配套奖励金额为新增资本的1.6‰。  

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最高配套资助400万元  

-工程中心建设方面-


征求意见稿提出,拟对经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和市科技局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400万元、16万元和8万元的配套资助。  


-重点实验室建设方面-


① 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含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或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

② 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含省重点实验室、省企业重点实验室或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

③ 市科技局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

④ 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


分别一次性给予400万元、16万元、8万元和4万元的配套资助。  


-研发投入补助方面-


松山湖拟在市级补助金额的基础上,园区按80%配套支持。每个企业获得的年度研发投入园区配套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40万元资助。


松山湖全力推进园区企业实现倍增

松山湖推出的一系列

扶持企业倍增发展的政府服务和扶持措施

将助力园区企业做大做强

未来,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



通知

征询意见时间:截至5月31日(周四)

提出意见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注: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寄至经济贸易发展局,地址:东莞市控股大厦八楼814室,邮政编码:513808;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注: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征求意见”)发送至以下邮箱:lgq@ssl.gov.cn。


长按识别二维码可了解

征求意见稿的全部详情



来源:南方日报

【幸福松山湖热点索引】

松山湖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报告会

李群自动化助力莞企实现足球生产机器换人!看多厉害?

奋斗之星 | 黄伟宁:我与动漫有个约会

觉得文章不错给松湖妹点个赞↓↓↓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