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专享福利,能帮你省下一大笔钱!很多人还不知道👇
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开展的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当在职职工因工伤和意外事故,或因患重大疾病,或因未成年子女意外伤害,以及女职工患特殊疾病,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时,为其提供经济帮助。
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办的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具体负责。
2015年1至8月,全国有595万名职工参加到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中来,已累计为203002人次给付互助金2.07亿元。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推广实施以来,因保费低廉、赔付及时、手续简便、非盈利性等特点,深受职工欢迎,极大缓解了职工因患重大病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目前,各地工会已经推出了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或发生意外伤害等与职工生活有关的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项目: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
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保障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
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
此外,部分经济发达地区还推出了更加丰富的保障项目:如上海市总工会还提供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北京市总工会还提供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火灾损失互助保障计划。
想要参加职工互助保障项目,可以咨询当地或本单位工会,或咨询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驻各地办事机构,询问是否开展了相应项目,以及具体参加办法!
小编在这里只举例说明主要保障项目的参保费用、参保办法、保障时间、保障利益等事项。
参加本计划后,在互助期内会员在首次发现患有所列的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白血病等11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时,领取一定数额的互助金,用于缓解职工治疗、康复费用的不足。
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住院治疗时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并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条件的部分),按照规定属于职工自付部分医疗费的一定比例领取互助金,缓解会员医疗费用的负担。
意外伤害导致会员的身体永久伤残保障,是对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会员的身体永久伤残时,会员享有领取一定金额的互助金,用于缓解身体伤残以及由此造成职工收入降低,治疗支出增加导致的会员经济困难。
为缓解女职工因患上女性特殊恶性肿瘤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对女职工首次发现患上癌症的一种或者多种疾病时,领取一定数额的互助金,用于缓解职工治疗、康复费用的不足和收入减少的经济损失。
北京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
参加本活动后,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的未成年子女因遭遇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永久伤残时,会员享有领取一定金额的互助金,用于照顾子女康复和缓解会员家庭治疗、康复费用的经济负担。
北京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
提醒
由于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各地工会的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并不相同。
此外,相同项目在不同地方的参保费用、参保办法、保障时间、保障范围、保障金额也有很大差异。
来源:工人日报(ID:grrbwx)
本文编辑:张宁、姜美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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