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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稳恢复!
山东一地,临时全域静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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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话了!严禁以防疫为由不让农民下地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监制:柯成韵本文编辑:彭琳
4月2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1)》。
互联网平台以收集个人信息甚至隐私的方式,提供“免费”或“个性化”服务。但消费者并不一定能获得便利快捷、公平安全的“对价”体验。
App收集使用“周边信息”形成“用户画像”,而消费者往往并未知情同意。
消费借贷、支付功能等要求消费者绑定个人银行账号。
如在励轩琦诉福州爱品惠贸易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一审法院以原告一年内在不同法院提起多起司法诉讼为由,认定原告的交易目的不符合相关法律有关“消费者”的定义,因此不支持其十倍赔偿诉讼请求。而二审法院在2021年作出的终审判决中撤销了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退一赔十”诉求。
如因生产标准不统一、充电接口不兼容、管护维修不到位
充电“僵尸桩”现象较为普遍。假日集中出行期间,新能源车在服务区排长队充电,放大了消费者的“里程焦虑”,拉低了消费满意度。
如部分消费者仍迷信经营者集中促销但“先涨价后打折”等价格套路和促销陷阱,不断诱导消费者投入更多时间精力,透支付款能力。
部分经营者利用消费者贪小便宜心理,通过不当“算法”诱导消费者盲目消费。
一是平台对特定时间节点促销行为的干预管控不够;
二是直播带货门槛低问题多,平台管理治理力度需要加强。
一是社交型、分享型营销“嵌入”移动互联平台产生消费关系界定的新问题;
二是网络广告与社交营销的深度融合对属性和责任认定面临挑战;
三是技术应用于广告营销对监管手段的创新提出新需求;
四是App自动扣费监管存在规则适用难题;
五是盲盒营销缺乏明确规则,消费维权争议解决难度大。
一是限制了消费者价格选择自由,可能诱发消费者对市场定价机制的不信任;
二是形成了事实上的价格歧视,可能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三是个性化定价扩展了经营者实施价格竞争策略的多样性,但也可能产生限制竞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