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请注意!这些“车”上路危险又违法!

苏州交警 2023-01-01



有一种“车”

人往上一站

便可毫不费力向前“飘走”

“嗖嗖嗖~”“嗖嗖嗖~”

那就是

由于滑板车构造简单,制动较差

骑行上路极易摔倒

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动图来源于网络







电动平衡车、独轮车、滑板车等玩具或器械,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不能上道路行驶。

电动平衡车本身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是平衡车没有物理刹车系统,仅靠人体重心来控制刹车是非常危险的,而且平衡车一般速度很快,在道路上遇到紧急情况,不能马上刹车,对骑行者本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二是平衡车本身没有任何安全保障措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造成骑行人员受伤。




警示案例

今年9月,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花桥中队交警在徐公桥路商银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名女子踩着一辆平衡车通过路口,还时不时操作手机,交警见状立即将其拦下。

该女子称,不知道这属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告知:平衡车不具备上路的安全性,不是交通工具,不能在公共道路上行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都不可以将它作为代步工具。最终,交警部门对其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违法行为处相应罚款,责令立即整改。




平衡车、滑板车等滑行工具

不能上道路行驶

这不仅是安全常识更是法律要求

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 
滑行工具不能上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也就是说,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滑行工具上路行驶将受处罚

骑滑行工具进入非机动车道警告或罚款20元;骑滑行工具进入机动车道罚款100元;骑滑行工具进入高、快速路罚款200元。



交警提醒

滑行工具勿上路

安全意识需提高交通事故要防范

守法出行要牢记




编 辑丨杨 蕾

核 发丨刘 军

来 源 | 昆山交警



分 享 安 全 理 念

共 建 苏 州 规 矩


往期回顾
#

心急去吃“阳澄湖大闸蟹”,却不想......

#醉驾带娃上路,好一个糊涂的爹!#

@苏州外卖小哥们, “灯塔计划”了解一下!

#

【喜报】哇!苏州公安小伙拿下全国冠军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