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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这些“车”上路危险又违法!
有一种“车”
人往上一站
便可毫不费力向前“飘走”
“嗖嗖嗖~”“嗖嗖嗖~”
那就是
由于滑板车构造简单,制动较差
骑行上路极易摔倒
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动图来源于网络
电动平衡车、独轮车、滑板车等玩具或器械,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不能上道路行驶。
电动平衡车本身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是平衡车没有物理刹车系统,仅靠人体重心来控制刹车是非常危险的,而且平衡车一般速度很快,在道路上遇到紧急情况,不能马上刹车,对骑行者本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二是平衡车本身没有任何安全保障措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造成骑行人员受伤。
警示案例
今年9月,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花桥中队交警在徐公桥路商银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名女子踩着一辆平衡车通过路口,还时不时操作手机,交警见状立即将其拦下。
该女子称,不知道这属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告知:平衡车不具备上路的安全性,不是交通工具,不能在公共道路上行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都不可以将它作为代步工具。最终,交警部门对其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违法行为处相应罚款,责令立即整改。
平衡车、滑板车等滑行工具
不能上道路行驶
这不仅是安全常识更是法律要求
滑行工具不能上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也就是说,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滑行工具上路行驶将受处罚
骑滑行工具进入非机动车道警告或罚款20元;骑滑行工具进入机动车道罚款100元;骑滑行工具进入高、快速路罚款200元。
滑行工具勿上路
安全意识需提高交通事故要防范守法出行要牢记
编 辑丨杨 蕾
核 发丨刘 军
来 源 | 昆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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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带娃上路,好一个糊涂的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