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7月1日起实施!
随着越来越多消费者
购买电动自行车代步
保护骑行者生命安全的头盔
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但目前,市面上的
电动自行车头盔产品良莠不齐
今年3.15晚会就曝光了一批
没有缓冲层、质量低劣的
电动自行车头盔
从今年7月1日起,新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电动车头盔将迎来新国标,对于缓冲层、壳体、护目镜等方面,都有具体规范。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员会联合制定。专家表示,头盔新国标首次将电动自行车纳入进来,也是考虑到目前市面上,相对于早已有了国标的摩托车头盔而言,电动自行车头盔质量参差不齐,导致消费者受伤事故频发。
新国标对头盔质量作强制性规定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高级工程师唐方介绍,新标准将电动自行车头盔质量参照以前的摩托车头盔,从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佩戴装置稳定性及强度、护目镜透光率、冲击强度、耐磨性能进行考核。
目前市面上比较常见的头盔,头部缓冲层主要使用塑料材质,性能不如带有发泡材料缓冲层的头盔保护性能好。而佩戴装置的稳定性能指的是发生事故时,头盔会不会松动甚至脱落。而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是头盔上的绳索搭扣等配件要具备相应的牢固程度,也是在遇到事故时,可以增加防护的一种参数。
此外,新国标要求全盔必须强制安装护目镜,半盔或者四分之三盔可以选装,不强制。如果安装护目镜,透光率不小于85%,强度、表面摩擦力也要符合要求。
专家表示,由于目前距离新国标实施还有一段时间,市面上仍有大量非国标产品在售卖,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注意辨别,尽量远离低劣产品。
新标准增加了电动自行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
02增加了3个安全性能指标增加了3个安全性能指标。分别为头盔护目镜的耐磨性(雾度)、头盔壳体表面凸起结构和表面摩擦力。
(1)头盔护目镜的耐磨性(雾度)。新标准规定落砂试验后护目镜的受损程度不能影响其正常使用,同时镜片雾度值应不大于10%。
(2)头盔表面凸起结构的剪切力。新标准规定被测的凸起结构应能被剪切、分离,或者不会阻挡切刀从凸起部位处滑过。主要防止骑乘人出现事故过程中戴着有凸起物的头盔在地上摩擦时,凸起物阻挡了佩戴者头部向前的力造成骑乘者二次损伤。
(3)头盔表面摩擦力。新标准规定载物架应不会受到摩擦力阻挡而停止。这个指标也是模拟在骑乘人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头盔在地上摩擦受到的阻力,摩擦力越大阻力越大,给骑乘者造成的伤害越严重。
03新标准中测试用的头型尺寸参数相对更适合亚洲人的头型数据头型由旧标准中大、中、小、特小4个头型修改为A、E、J、M、O,5个头型。
04修改了头盔的种类、形状为便于直观区别,头盔按适用对象分为A类盔、B类盔两类,A类盔为摩托车乘员头盔,适用于摩托车乘员和电动自行车乘员;B类盔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仅适用于最高时速不大于25km/h的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按形状可分为1类盔、2 类盔、3类盔。1类盔形状为全盔,2类盔形状为3/4半盔(春秋盔)、3类盔形状为1/2半盔(夏盔)。
为清晰辨识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防止摩托车乘员误用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对B1、B2、B3类盔,增加了摩托车乘员限制使用的图形标识;增加了“每顶头盔壳体外表面的后部应有用于识别头盔种类的标识”的要求,并在附录C“头盔种类标识”中提出标识式样、图形和相关性能等要求,摩托车乘员头盔标识为“黄色椭圆形图案+字母A”,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标识为“天蓝色菱形图案+字母B”,每种类型的标识各有大、小两种尺寸规格,以适应不同规格、形状、外观设计的头盔。
新标准的发布实施不仅弥补了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领域的标准空白,更促进了头盔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了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新标准实施后
在选购和使用摩托车头盔
或者电动自行车头盔时
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头盔,产品标识应标明生产厂家、地址、电话、规格、执行标准等信息。
购买之前试戴一下,最好选择最适合自己头型的、内衬覆盖面大并且与头盔内侧粘合得更结实的头盔。
头盔分A1类、A2类、A3类头盔和B1类、B2类、B3类头盔,A1类、A2类头盔是适用于内燃机排量为125ml及以上的摩托车乘员使用,即全盔和四分之三盔。A3类二分之一半盔适用于内燃机排量不大于125ml或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11kw的摩托车乘员、电动自行车乘员。B类型头盔仅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所以注意啦,骑125ml排量以上的摩托车,就不要戴B类头盔或者A3类二分之一半盔了,安全不能得到相应的保障。
建议大家先进行试戴
看看稳定性如何
头盔包裹得是否紧密
再决定是否购入
编 辑丨杨 蕾
核 发丨刘 军
来 源 | 苏州新闻网、江苏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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