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保密宣传教育月 | 保守国家秘密,人人皆有责,人人皆可为!
2024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是我国第36个保密宣传教育月此次保密宣传教育月的主题是“贯彻落实保密法,你我都是护密人”
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面向全社会发布2024年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保密公益宣传片《一秒钟》、宣传海报及保密宣传教育微视频,倡导大家增强保密意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
保密公益宣传片
保密公益宣传海报
保密宣传教育微视频
国家秘密相关知识
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的密级
机密: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
1. 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 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 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 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 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 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规定
3、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4、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5、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6、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7、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8、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9、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10、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11、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12、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规定
编辑 | 万琛玥
责编 | 彭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