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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无前例:全球近8000万人被迫流离失所

快关注👉 联合国 2020-09-11



●2020年世界难民日●


我们正在亲历有史以来规模最为庞大的全球流离失所现象。全球逾7950万人无家可归,达到前所未有的历史新高。其中包括2600万名难民,其中40%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此外,有420万名无国籍人士被剥夺了国籍和享有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以及行动自由等的基本权利。联合国难民署的工作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为重要


秘书长世界难民日致辞


每97人中就有1人《全球趋势报告》



联合国难民署在6月20日世界难民日的两天前发布的年度《全球趋势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年底,流离失所者人数达到前所未有的7950万人。这是联合国难民署见过的最高水平。

报告还指出,难民迅速摆脱困境的希望和前景越来越渺茫。20世纪90年代,平均每年有150万难民能够重返家园。在过去十年里,这一数字已经下降到约38.5万,这意味着如今流离失所人数的增长远远超出了解决问题的能力


视频 |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专格兰迪致辞


“我们正在目睹一个新的现实,那就是如今被迫流离失所不仅更加普遍,而且不再是一个短期和暂时的现象。”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菲利普·格兰迪说,“人们不应该连续数年生活在动荡不安的状态,同时没有重返家园的机会,也没有在现住地建设未来的希望。我们需要对所有逃难者采取一种全新的、更加包容的态度,同时更坚定地推动解决持续多年的冲突,后者是造成这种巨大苦难的根源。”

联合国难民署的《全球趋势报告》显示,去年年底处于流离失所状态的7950万人中,有4570万人逃到了他们原籍国的其它地区。其余流亡到其它国家,其中420万人正在等待避难申请结果,而其余2960万是难民和其他被迫流亡国外者。

©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图片

该数字高于2018年年底的7080万,这主要是由两大因素造成的:
  • 首先是2019年的新增流离失所者问题令人担忧,尤其是在刚果民主共和国、萨赫勒地区、也门和叙利亚——叙利亚的冲突已经进入第10年,产生了1320万难民、寻求庇护者和境内流离失所者,占全球总数的六分之一。


  • 第二是委内瑞拉人在国外的情况得到了更好的呈现,其中许多人没有被合法登记为难民或寻求庇护者,但需要予以特殊保护。


©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图片

这些数字背后蕴含着大量非常个性化的个体危机。流离失所者中的儿童人数(估计有3000万至3400万,其中数万名儿童无人陪伴)比澳大利亚、丹麦和蒙古国人口的总和还要多。与此同时,60岁及以上流离失所者的比例(4%)远远低于该年龄群体占世界人口的比例(12%)——这个统计数字代表着无法估量的心碎、绝望、牺牲以及生离死别

每一个行动都很重要2020年难民日主题


新型冠状病毒病大流行和最近的反对种族主义抗议活动表明,我们迫切地需要建设一个更具包容性和更加平等的世界:一个不让任何人掉队的世界。我们所有人都可以发挥作用,以实现变革,这一点从未如此明确。

©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图片

每个人都可以发挥积极作用,这就是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署开展的世界难民日运动的核心。今年,我们旨在提醒世界,包括难民在内的每个人都可以为社会作出贡献,每一个行动都有助于建立一个更加公正、包容和平等的世界

每分钟就有20个人因战争、迫害或恐怖行动而流离失所。被迫流离失所者有以下几类:


 难民 

根据1951年的《联合国难民公约》,难民指“因有正当理由畏惧由于种族、宗教、国籍、属于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的原因遭到迫害”而逃离自己故乡和国家的人。许多难民为躲避自然或人为灾难而流亡国外。

© 联合国图片

 寻求庇护者 

寻求庇护者称自己为难民,他们像难民一样背井离乡,但是所在国尚未确认他们的难民身份

 境内流离失所者 

境内流离失所者指没有跨越国际边境但已从自己的故乡移徙到本国其他地区的人。


 无国籍者 

无国籍者没有公认的国籍,不属于任何国家。无国籍状态通常是因人们对特定群体的歧视而导致的。他们没有公民身份证明,不能享受包括医疗、教育或就业在内的重要政府服务。


© 联合国难民署图片

 回返者 

回返者指曾经是难民、经历过一段时间的流亡后返回到本国或原籍的人。对于回返者,需要给予持续的支持,帮助他们重返社会,确保他们能够在故乡重建生活。

有关被迫流离失所的8个事实

在过去十年中,至少有1亿人被迫逃离家园,在国内或国外寻求避难。这个数字比全世界人口排名第14的埃及总人口还要多。

自2010年以来,被迫流离失所者的人数几乎翻了一番(当时是4100万,现在是 7950万)

世界上80%的流离失所者生活在面临严重的粮食不安全和营养不良的国家或地区,其中很多国家面临气候和其它灾害风险。

世界上超过四分之三的难民(77%)陷入长期流离失所的境地,例如,阿富汗的情况目前已经走向第5个十年。

每10个难民中就有8个以上(85%)生活在发展中国家,通常与他们逃离的国家相邻。

三分之二的跨境流离失所者来自这5个国家:叙利亚、委内瑞拉、阿富汗、南苏丹和缅甸。

《全球趋势报告》统计了所有主要的流离失所者和难民群体,包括联合国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照顾的560万巴勒斯坦难民。

由于联合国统计委员会今年3月批准了一项新的难民指标,“不让任何人掉队”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承诺现在明确将难民纳入其中。


© 联合国难民署图片

联合国行动1951年《难民公约》及其1967年《议定书》


难民是世界上最脆弱的群体之一。1951年《难民公约》(《公约》)及其1967年《议定书》致力于保护难民,是全球仅有的明确涵盖难民生活最重要方面的法律文书。根据这两份文书的条款,难民至少有权在所在国接受其他外国人所享有的待遇,在许多情况下也有权享有与该国公民同等的待遇。

1951年《公约》阐明了难民的许多权利,也强调了难民对东道国应尽的义务。1951年《公约》的基础是不驱回原则。根据这项原则,难民不应被遣返回其生命或自由面临严重威胁的国家。如果有正当理由认为难民足以危害所在国的安全,或是该难民已被判决犯有特别严重的罪行,因而可能给该国社会带来危险,则该难民不受不驱回原则的保护。

© 联合国难民署图片

1951年《公约》包含的权利有:

  • 不被驱逐的权利,某些严格界定的情况除外;

  • 非法进入缔约国领土而不受惩罚的权利;

  • 工作权

  • 住房权;

  • 受教育权

  • 接受公共救济和援助的权利

  • 宗教自由权;

  • 向法院上诉的权利;

  • 在领土内自由行动的权利;

  • 获得身份证件和旅行证件的权利。


© 联合国难民署图片

包括不被驱回的权利在内的一些基本权利适用于所有难民。以难民身份生活的时间越长,需要的权利就越多,因此,随着难民留在东道国的时间不断变长,其享有的其他权利也就会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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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程浩

实习编辑:朱思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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