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在美“中招”摩托罗拉,陪审团裁决赔53亿元
据中国经济网2月17日讯,今晨,海能达(002583.SZ)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显示,海能达及全资子公司美国公司、美西公司与摩托罗拉、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已于美国当地时间2019年11月6日(北京时间2019年11月7日)开庭。美国当地时间2020年2月14日(北京时间2020年2月15日),伊利诺伊州法院陪审团对本案件作出了裁决,认为海能达、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侵犯摩托罗拉一项或多项商业秘密及美国版权,应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3.46亿美元及惩罚性赔偿4.19亿美元,合计7.6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2.71亿元)。
公告显示,2017年3月15日,海能达的两家全资子公司美国公司和美西公司收到美国伊利诺伊州法院送达的诉状,摩托罗拉及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起诉公司及美国公司、美西公司商业秘密侵权,认为公司部分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商业秘密。2018年8月2日,摩托罗拉向伊利诺伊州法院提出增加版权侵权的诉讼请求,认为公司部分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美国版权。其后案件进入证据开示阶段,至2019年9月,案件证据开示全部结束。
根据伊利诺伊州法院的安排,上述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已于当地时间2019年11月6日(北京时间2019年11月7日)进入庭审阶段。当地时间2020年2月12日,摩托罗拉在庭审中最终明确其主张公司部分DMR产品侵犯摩托罗拉21项商业秘密及4项美国版权,要求公司、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就侵犯其商业秘密行为支付相应赔偿。
美国当地时间2020年2月14日,上述案件陪审团作出裁决,认为公司、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侵犯摩托罗拉一项或多项商业秘密及美国版权,应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3.46亿美元及惩罚性赔偿4.19亿美元,合计7.6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2.71亿元)。
本次陪审团裁决结果并非一审判决,陪审团裁决结果仍需伊利诺伊州法院审查后作出一审判决。
上述陪审团裁决涉及赔偿金额较大,本诉讼事项已构成重大诉讼,将对海能达2019年度净利润构成重大影响。
C114中国通信网分析称,海能达遭遇美国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的“美国陷阱”。摩托罗拉系统是专网行业的全球老大。但在摩托罗拉系统发起官司前,海能达已经在全球专网市场攻城略地,并打进了美国本土市场,这犯了摩托罗拉系统的大忌。
附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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