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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称"鸿毛药酒是毒药",广州医生被跨省抓捕!内蒙古凉城警方回应…

2018-04-15 爱我就点我→ 北京青年报

去年12月19日,广州医生谭秦东在网上发了一篇名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原文为“鸿毛”)的帖子。今年1月10日,他在自家楼下被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警方带走。经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1月25日因涉嫌损害商品声誉被逮捕。 

今天上午,凉城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显示,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被损害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广州医生被跨省追捕

家属收到的批准逮捕通知书

据刘璇回忆,1月10日18时许,她在家中带孩子,突然听到邻居敲门称“你家有人被警察押在楼下”。刘璇急忙带着孩子下楼,发现被丈夫谭秦东身体着地,双手被固定在身后。“一位便衣民警出示了警官证,说要找他问话,但他想跑就被押了”,刘璇称,谭秦东不知道民警的身份,所以跑到二楼报警。

在民警的劝说下,刘璇先把4岁的女儿带回家,但当其再次下楼,丈夫已被带走。次日,刘璇收到丈夫的微信消息,“说他正在接受警方询问,让我别担心”。同时,谭秦东的父母也收到警方的短信,解释了谭秦东因什么事被抓,关押在哪里。刘璇随即赶赴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在看守所见到了丈夫,才知其被抓源于去年12月19日发的帖子《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

据刘璇介绍,谭秦东今年39岁,2010年毕业于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获得麻醉学硕士学位,并取得了医师资格证书和临床执业证书。之后,曾在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作为麻醉医师,也担任过制药公司的医学事务专员和顾问。

刘璇称,从2015年至今,丈夫自己创业开公司,执业范围正在从麻醉专业转到皮肤科专业。据天眼查显示,谭秦东目前名下有一家医药科技公司和一家医学科技服务公司。

1月25日,刘璇收到凉城县公安局的逮捕通知书称,经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1月25日16时对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的谭秦东执行逮捕,羁押在凉城县看守所。 

发帖称“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

谭秦东所发的网帖

刘璇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丈夫被抓后,她登录丈夫的账号,将涉事帖子设为私密。截至目前,帖子阅读量显示为2117。

据刘璇介绍,丈夫平时会写文章科普医学知识,“但没什么人看,粉丝至今也才5个,帖子的阅读量一般都是一两百,这篇是最高的”。

4月14日,北青报记者从刘璇处获得《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一文的详细内容。帖子开头称“中国神酒,只要每天一瓶,离天堂更近一点”。接着,文章从心肌的变化、心脏传导系统的变化、心瓣膜的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五个方面对老年人的心血管系统变化进行说明。

文中同时提醒称“老年人,尤其有高血压、糖尿病的老年人尤其注意不能饮酒。鸿毛药酒广告的主要消费者基本是老年人”。最后,帖子呈现了一些关于鸿茅药酒的媒体报道、监管披露和自媒体科普内容。

谭秦东的医师执业证书

申诉:发帖是想提醒部分老年人别饮酒

4月14日,北青报记者联系到谭秦东的代理律师胡定锋,据其提供的材料,谭秦东曾于3月12日向凉城县公安局发出一封申诉书。

谭秦东在申诉书中提到,其写《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一文的目的主要是忠告那些老年人,特别是高血压、冠心病和其他心血管疾病的老年患者不要饮酒,更不要盲目轻信鸿茅药酒的虚假广告宣传。

谭秦东称,他并非鸿茅药酒的同业竞争者,写这篇文章不以任何商业利益为目的。他说,文章标题拟定上或有不妥之处,但在文中也没有捏造任何虚假事实,不能仅看标题定其损害商品声誉的罪名。

申诉书中称,作为医生,他很清楚鸿茅药酒“每天两口,健康长寿”、“包除百病”、“疾病全溜走”等不实宣传对缺乏医学知识的老年人危害很大。“药酒是药不是保健品,有具体适应症、禁忌症和严格的剂量要求,‘对症是良药,滥用如毒鸩’。如果厂家在广告中夸大疗效、淡化适用症、禁忌症和严格的剂量要求,给患者带来严重后果,‘良药’变‘毒药’绝非危言耸听”。 

凉城县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

警方: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官网介绍,公司是国家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鸿茅药酒始创于1739年,在非处方药市场,其销售量位居全国三甲。 

凉城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显示,经警方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谭秦东在美篇APP发表名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文章,并在自己的微信群里连续转发10次左右,网站点击量2075次,其中,微信好友访问250次,微信群访问849次,朋友圈访问720次,同时该文章被分享120次。

为查明鸿茅药酒遭遇退货的损失,凉城县公安局于1月14日聘请丰镇兴丰会计事务所进行会计鉴定。《起诉意见书》称,谭秦东利用互联网公开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给内蒙古鸿毛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造成损失1425375.04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特将此案移送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4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联系到办理此案的张警官,他表示,此案已经侦查结束,移送到人民检察院进行审理,不方便做出回应。

今天(4月15日)上午,凉城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显示,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被损害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通报称:

2017年12月22日,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到凉城县公安局报案称:互联网上有人对“鸿茅药酒”进行恶意抹黑,称鸿茅药酒 是“毒药”。网上的大量不实言论和虚假信息,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给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经查《中国神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系广州谭某所写,并在网上进行大量传播,谭某的行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凉城县公安局于1月10日对嫌疑人谭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1月25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其逮捕。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文 | 北青报记者 戴幼卿 李涛

编辑 | 孙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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