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跟外公合影被捏造成“富豪娶少妻”,最新进展:造谣博主获刑一年!
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发布了一批涉网络暴力典型案例。相关信息披露了“造谣祖孙合照为老夫少妻案”的后续处理结果——造谣人吴某某已获刑一年。
造谣祖孙合照为老夫少妻,男子获刑1年
典型案例显示,吴某某在网络平台上以个人账号“飞哥在东莞”编发故事,为开展地产销售业务吸引粉丝、增加流量。2021年11月19日,吴某某在网上浏览到被害人沈某某发布的“与外公的日常”贴文,遂下载并利用贴文图片,在账号上发布贴文,捏造“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赠送礼金、公寓、豪车”。
上述贴文信息在网上被大量转载、讨论,引起网民对沈某某的肆意谩骂、诋毁,相关网络平台上对上述贴文信息的讨论量为75608条、转发量为31485次、阅读量为4.7亿余次,造成极恶劣的社会影响。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诽谤罪对吴某某提起公诉。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吴某某在信息网络上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综合被告人犯罪情节和认罪认罚情况,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为何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最高法相关文章评价这起案例时表示,传统侮辱、诽谤多发生在熟人之间。为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刑法将此类案件规定为告诉才处理,并设置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例外情形。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侮辱、诽谤的行为对象发生重大变化。以网络暴力为例,所涉侮辱、诽谤行为往往针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实施,受害人在确认侵害人、收集证据等方面存在现实困难,维权成本极高。对此,要准确把握侮辱罪、诽谤罪的公诉条件,依法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网络侮辱、诽谤案件提起公诉。
需要注意的是,随意选择对象的网络侮辱、诽谤行为,可以使相关信息在线上以“网速”传播,迅速引发大规模负面评论,不仅严重侵害被害人的人格权益,还会产生“人人自危”的群体恐慌,严重影响社会公众的安全感,应当作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重要判断因素。
本案即是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的网络暴力案件,行为人为博取网络流量,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捏造低俗信息诽谤素不相识的被害人,相关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引发大量负面评论,累计阅读量超过4亿次,社会影响恶劣。基于此,办案机关认为本案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情形,依法适用公诉程序,以诽谤罪对被告人定罪判刑。
2021年11月21日,网友@_Niki君_ 发微博称,她是合影中的女孩,那是她与外公的合照,但被人造谣为“老夫少妻”。据她介绍,被造谣的图片源于她2018年12月29日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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