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木(化名)是广东省广州市华南理工大学大一的学生,9月27日,小木在搭乘同学驾驶的共享电动车返回宿舍途中,意外摔倒致头部重伤昏迷不醒。10月30日,记者从小木亲属处获悉,昏迷一个月后,小木于10月28日离世,死亡原因为硬膜下出血、脑疝。
大学生搭乘共享电动车酿悲剧小木的同学小梦(化名)告诉记者,9月27日下午,她和小木一起骑共享电动车返回宿舍,当时两人都没戴头盔。
意外很快来临,在行驶到一下坡路段时,为了避让前方车辆,原本就捏着刹车闸下坡的小梦采取了紧急制动,但车并没有立刻停下,摇晃着前进了一段距离后,两人连人带车摔倒。小木因脑部着地受伤严重,后被120接走紧急治疗。小梦认为,车辆的刹车性能不是很好,不然不会摔倒。小木家属质疑,当时捏了刹车时速仍这么快,符合标准吗?记者从广州交警天河事故处理中队了解到,目前事故责任认定仍在调查中。涉事共享电动车性能测试结果显示:这辆无号牌两轮电动车为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事发时行驶速度为35.13km/小时—35.53km/小时。对于这场事故,小木的家属认为,不戴头盔就可以骑行的无牌照共享电动车,是意外发生的客观原因;而校方引入无牌照的电动车的举措失当,且运营方和校方对于这些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也不到位。小木家属表示,事故发生后的10月2日下午,他们在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看到很多两人共骑一辆共享电动车的现象,这些骑行者均未佩戴头盔。
而涉事品牌电动车的启动视频显示,在扫码开启过程中,用户可自由选择“使用头盔”或“不使用头盔”,并没有强行规定使用。“他那个车戴不戴头盔都可以骑行,校园内两人甚至三人共骑一辆电动自行车的现象随处可见,如果一直这个样子,那我女儿这样的悲剧还可能继续发生。”小木的父亲说。该校一名学生也告诉记者,有的电动车头盔已经不见了,有的是因为脏,而且不佩戴头盔并不影响骑行,因此并没有多少人佩戴。对于载人的情况,该同学表示这是因为人多车少,高峰时期很难抢到车子。有学生说,事发后,学校加强了对共享电动车的管理,同时明确不能载人并且必须要戴头盔。学校学生处官微也在近期两度发文,强调(驾驶)电动车安全。据华南理工大学官网招标中标公告显示,今年9月,某头部品牌电动车在该校五山校区投放了1000辆共享电动车,履约合同金为10万元,服务商每年须赞助不低于20万元用于校园交通补贴费用。此前,记者曾在福建省龙岩市驾驶过该品牌共享电动车,均为上牌合法车辆,若未取出头盔则不供应电力驱动车辆。也就是说,该品牌在华南理工大学投放的无号牌车辆,与外地市场化运营车辆存在区别。记者致电该品牌骑行客服了解到,用户在使用共享电动车期间,公司对用户进行了投保。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对涉事公司来说,提供无牌照共享电动车,且未按照国家标准在市场投放的行为,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应承担一部分侵权责任。对学校来说,应尽到一定的监督管理职责,学校应对车辆的完整性、安全性进行必要性检查,因此学校也应承担一定的过失责任。有网友认为,学校应加强管理,个人也要加强安全意识↓↓
有人强调了头盔的重要性↓↓
还有网友道出了不愿戴共享电动车头盔的原因——脏↓↓
也有人认为,造成悲剧的“罪魁祸首”是——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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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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