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召开:律师主流是好的,需坚守四条执业底线
■ 司法人员和律师要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
■ 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法庭上不能随意打断
■ 我国律师队伍主流是好的,值得信赖
■ 律师要坚持谨言慎行,不能肆意炒作案件
8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这在我国律师事业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也被一些司法界人士称为“史上最高规格律师工作会议”。
提起律师,大家并不陌生,遇到法律问题,找律师咨询、代理已经开始成为习惯。当然,也有人会想到所谓“死磕派”律师,“维权”律师,对个别律师有些不好的印象。
对于全国27万律师来说,这次会上有哪些信息必须得关注?对于普通群众,这次会议会带来哪些变化,又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
肯定:
我国律师队伍主流是好的,值得信赖
先看一组数据,目前全国律师达到27万多人,每年办理诉讼案件280多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万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230多万件次。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对律师群体的总体评价是,“实践证明,我国律师队伍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
律师队伍中不乏杰出的代表,其中不少人成为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大家耳熟能详的,比如长期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致力于未成年人和农民工权益保护的佟丽华律师,舍弃大城市优裕工作和生活条件、依然选择扎根西部做法律援助志愿者的马兰律师等。
还有一组数据并不那么乐观,全国每年审结的850多万件民商事案件中不到200万件有律师代理,而能熟练办理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不足3千人。应该说,律师的缺口依然较大。
明确:
司法人员和律师要构建“新型关系”
据报道,孟建柱在会上首次谈到奚晓明案,称其同个别违法律师、司法掮客、不法商人相互勾结,收受巨额贿赂,是司法界的耻辱。
他表示,司法人员和律师职业的天然联系,决定了两者之间既不能搞简单的物理隔离,也不能搞庸俗关系学,更不能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违法交易、搞利益输送。
在这次会上,正式提出了积极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
何为“新型关系”?简单讲具体就是24个字: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
此外,孟建柱还讲到了两个尊重,即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发达程度;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司法公正程度。
保障:
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法庭上不能随意打断
律师执业权利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也是普通群众非常关心的问题。
但在司法实践中,律师常常碰到“老三难”和“新三难”等难题,也就是通常说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和“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
对于这些难题,此次会议均有回应。
会上重申,在辩护、代理中,享有知情权、申请权、会见通信权、阅卷权、收集证据权和庭审中质证权、辩论辩护权等。
在审判阶段,法官要懂得事不辩不清、理不辩不明的道理,对律师在法庭上就本案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正常发问、质证和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要充分尊重,不能随意打断。
如律师发言确与其所代理的案件无关,也要使用平和语气予以提示。
不光如此,制度性的文件也将出台。这次会议透露,中央政法单位将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规范:
要坚持谨言慎行,不能肆意炒作案件
律师以法为业、以律为师,但有极少数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甚至构成犯罪,受到了惩处。
孟建柱表示,律师身份不是践踏法治的“护身符”,任何人触犯法律,都应受到法律追究,律师也不例外。
会上提出,律师必须坚守四条执业底线。其中包括:
坚持用事实说话、以证据服人;
保护当事人隐私;
客观审慎发表涉及案件的公开言论;
不能进行误导性宣传、评论,更不能肆意炒作案件。
会议同时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提出了要求,要管好日常,进行自律,同时提出将严肃查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维护整个律师行业声誉和广大律师整体利益。
记者|董宇
欢迎关注瞭望微信!
点击【阅读原文】 下载瞭望客户端
更多精彩,请订阅《瞭望》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