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家长眼中的中关村二小霸凌事件(附二小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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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二小霸凌事件,一位北京学生家长有话说
来源丨侠客岛
文丨一个孩子的母亲
上周末,关于中关村二小的新闻事件一直在发酵,作为一个学生家长,孩子的母亲,觉得这事说大就大,说小也小,让我不禁想起儿子畅畅的一些往事。
畅畅2008年入学,就读于北京某小,也是重点学校了。小学期间,也曾遇到过数起校园霸凌的事件。印象深刻的有两次。
一次是四年级上学期,几个男生在下课期间,合着哄闹,领头的孩子让畅畅跪下,叫其爷爷;另一次是六年级下学期,年级集体跳绳比赛,畅畅面对甩得飞快的绳子,总要停顿两下才敢进入,引起队伍中某同学的不满,直接在跑动中将其推倒,导致腿胯摔到肿痛,不能行走。
这样的事儿,摊谁家头上,受委屈方都是有股子气的。但我们班主任做的好。
首先,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家长立即到校;
第二,让双方孩子在老师和家长的见证下,说清楚事件的前因后果;
第三,厘清是非,即刻道歉,并且让过错方保证今后不再发生;
第四,伤痛部位由校医先行处理后,家长不放心的,必须由肇事方家长陪同,到医院再行检查。
可别小看这快刀利斧的几下子,我们作为委屈方的火儿,就是在班主任老师明晰的态度和指挥下,从暂且打住,到在对方家长及时跟进的问候道歉中,在老师不断的过问下,慢慢平息并消停的。
一来二去中,双方家庭成了朋友,孩子们也在磕磕绊绊中收获友谊,学会成长。
我很庆幸,作为孩子监管第一责任人的校方,碰到这种事情,是带有诚意地去解决问题,调停双方家长,而不是一纸官腔的文件,或者用一种傲慢的权力思维去压制这类事件。说到底,既然家长把孩子托付给了学校,学校和家长之间就产生一种契约关系,要让家长放心把孩子送到学校,重要的还是相互的信任。而信任就是通过不断解决孩子间、家长间的矛盾而建立的。这次二小声明的傲慢,包括老师刻意把两家孩子拢到一块拍照,都是对孩子造成了二次伤害。我们做家长的都能感同身受,觉得真不值当。
家长心,用在孩子身上,都是玻璃做的,丰富透明且伤不起。为了入学,买房卖房、规划交通路线、打探对口学校、研究升学政策;入学之后,按时接送、检查作业、课后辅导、周末拓展,再加上学校不定时要求的手抄报、PPT、校团排练啥的,围绕一个小主,全家转得陀螺似的。
在家长心里,小孩子上学,就是我把自家最值钱的宝贝,放进了挑了又挑的箱子里。那个小人儿,天天像个“小人质”,带着全家的希望、财富、资源和多变的表情,按时打卡,往返于家校之间。学校既拿捏着家长的心理和资源财富,又掌控着“小人质”的前进通道,再加上被尊崇的地位,基本上是说一不二,甚至不可一世。他们主导的一件事情的走向,而且通常不容质疑和顶撞。我也很能理解这位家长的愤怒,万不得已是不会跟学校闹掰的,毕竟小孩还在学校读书。但我们把孩子送到学校,孩子的平安是最起码的要求,“你这一早出去,平安回来,我的心就安稳落下了”是众多家长的心理底线。
不在预料的同学伤害,打破了家长孩子生活的平衡,不能及时消气的柔性处理,分分钟击垮家长对学校高品质回馈的期待,并迅速点燃护子的斗志。
虽然很多舆论把焦点集中在校园霸凌现象上,但作为一个母亲,我觉得孩子的这种霸凌行为还不能简单等同于社会上的流氓混子,我更愿意把这是当做一次淘气,给孩子一个改正的机会。
孩子心,本就不成熟,分不清玩与闹的界限,从模仿到发挥,直至将事态升级到家校乃至法律的层面,估计还没疯闹够,就要付出成长的代价。
过去,小孩子间打架闹矛盾是不会影响到家长间的感情和交往的。一是家长之间、家长与孩子之间都是同事邻里乡亲关系,彼此的孩子打小一起成长,这种相互看着长大的同学关系,实际上是成人世界乡情友情的延伸,二是家长在小孩子的交往矛盾上较真,会伤害自己在成人世界里的形象甚至利益,再落下个狭隘小气没修养的标签,进而影响到发展,这个账算起来不划算,再者,小孩子的情绪没个准,你这儿上杆子论理时,那儿几个臭小子又破涕为笑地滚一块了,经典漫画《父与子》中就有一篇画作,描绘的就是此景,为人父母者,看了皆会心一笑。
自古通用的做法是,管他谁吃亏,都是当着对方的面,各领各娃,一顿好训,犯了错的再将自家娃打狠些,将心比心地替对方消消气,这事也就过去了。
所以,作为学校,理应为双方家长提供一个调解的平台。小孩之间闹一闹,很正常,千万不能用一种傲慢的权力思维给孩子和家长造成二次伤害。同时,也应该对这种淘气提高警惕,在苗头上制止和引导,因为孩子如果在这点问题上不能有明确的是非观,那现在是淘气,将来就是社会问题。这点上,无论是学校还是涉事方的家长,都应该有这种意识,而不是说为了“护犊子”,什么是非、原则都不要了,这才是对孩子最大的纵容和伤害。
中关村第二小学关于“学生受伤害事件”的处理进展情况
来源丨“中关村二小”微信号
近期我校发生的学生受伤害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对该事件的发生,我们深深自责;对该事件给学生及家长带来的伤害,我们深表歉意。经过学校认真核查,现将截至目前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事件发生的基本经过
学校在调查该事件的过程中,调取了事发前后楼道内监控录像(厕所内没有监控)。监控显示:2016年11月24日上午10时03分10秒,明明(化名,即受到伤害的同学)从教室出来进入厕所。03分17秒至18秒,军军(化名)同学和亮亮(化名)同学从操场进楼后相继进入厕所,03分47秒至48秒,军军和亮亮一前一后跑出了厕所回到教室。04分22秒,明明从厕所出来回到教室,在楼道里边走边用袖子擦着额头。整个过程,明明在厕所里的时间为1分12秒,亮亮和军军在厕所里待了30秒,明明是在其他两人离开厕所后34秒走出厕所的。
明明在事后的11月25日至12月1日均按时到校上课,12月2日经明明父亲请病假后未再到校。
学校在调查中,得到当事学生的如下描述:
明明说:当时他站在厕所的一个隔间里面,亮亮进厕所后看见他,就从隔壁的隔间拿起垃圾筐扔了一下,正好扣在自己的头上。之后,他在厕所的洗手池洗了洗,就出来了。
亮亮说:他和军军去厕所,看到明明在上厕所,就想逗逗他,把一个垃圾筐从隔壁扔进了明明所在的隔间里面,看都没看,就跑出去了。
军军说:自己只是开玩笑说要打开门看看,并没有实际开门,也没有参与扔垃圾筐的事,但是乐来着,自己事后也觉得亮亮做得有些过分。
二、事件发生后学校所做的工作
事件发生后,学校一直在做相关家长工作。调解过程中,明明的家长坚持要求学校认定亮亮、军军的行为是校园欺凌行为并记录在案,且书面提出四项诉求(以下为原文):
1.将施暴者亮亮、军军的行为定性,通报批评并记录在案,采取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
2.保护明明在校期间的身心安全,不因受害者身份遭到二度伤害。
3.要求亮亮、军军家长进行诚恳的书面道歉,在校领导面前、三个孩子均在场的情况下宣读道歉书,保证这两个孩子不再对我们进行霸凌侵害,拒绝口头和敷衍的态度。
4.明明因此事已经造成心理创伤,需要进行专业的儿童心理干预,军军、亮亮家长需承担此部分治疗费用的权利。
为此,学校与三位同学的家长就上述诉求反复进行沟通,亮亮和妈妈向明明及其父母当面致歉,军军的家长也对孩子的不当行为进行了教育,但亮亮和军军的家长不认可此事是校园欺凌行为,更不是施暴行为,故始终未能达成共识。
经学校多方调查、了解,明明和亮亮、军军属于正常的同学关系,课上、课下互动交往正常,有互相起外号现象,但没有明显的矛盾冲突。我们认为,上述偶发事件尚不足以认定亮亮和军军的行为已经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
在明明请假期间,班主任老师每天询问孩子情况,并告知学习进度及记事。老师和校领导多次提出到明明家看望孩子并与家长沟通,但均被家长以各种原由推托。
从事件发生至今,学校一直在积极努力做工作。相关负责人员和老师全程参与了调查、调解和学生教育引导等工作。
通过此事件,我们将汲取教训,以此为鉴,本着认真理性、客观公正的原则,妥善处理,同时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开展心理辅导,组织系列主题活动,通过师生互动、同伴交流等方式,引导学生建立平等友爱的同学关系,让每一位孩子在我们的校园里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中关村第二小学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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