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丨推进共同富裕,“两高三均衡”是重要战略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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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高三均衡”是当前更加积极有为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战略路径,“两高”即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三均衡”即区域发展、城乡发展、收入分配相对均衡
◆ 当前,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就是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 既要遵循规律、积极有为,又不能脱离实际、吊高胃口,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使共同富裕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与现代化建设进程相协调,不断形成推动共同富裕的阶段性、标志性成果
围绕“两高三均衡”推进共同富裕
文丨贾若祥
作者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明确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成为我国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奋斗目标。对于共同富裕,首先要解决怎么看的问题,即要科学理解共同富裕的丰富内涵。在此基础上,还要解决如何办的问题,即如何才能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确保共同富裕能够实现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两高三均衡”是当前更加积极有为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战略路径,“两高”即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三均衡”即区域发展、城乡发展、收入分配相对均衡。
▲ 福建霞浦渔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这是霞浦县溪南镇七星海域深水网箱养殖区内的渔排民宿(7月1日摄) 姜克红摄/ 本刊
科学理解共同富裕内涵
实现共同富裕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为之奋斗的重要目标。
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就指出,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并强调“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远景目标之一提出,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并要研究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2021年6月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2021年8月份,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
促进共同富裕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的一项重大历史使命,也是新时代我们必须要答好的一份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期盼的历史答卷,需要科学理解共同富裕的丰富内涵,确保沿着正确的方向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夯实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基础。
共同富裕是全民共富。从共同富裕的范围来看,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而是涵盖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下一步,要在继续做好“富裕”文章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共同”的文章,在继续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同时做好“分蛋糕”的工作,聚焦短板,聚焦问题,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完善先富带后富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也能实现富裕,从而实现全体人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使发展成果能够惠及全体人民。
共同富裕是全面共富。共同富裕不仅仅是指“钱包鼓起来”,而且是使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是多维度的富裕,是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全面提升。当前,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就是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随着时代不断发展,共同富裕的内涵也会与时俱进。
共同富裕是共建共富。从共同富裕实现的路径来看,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不是人民群众均质化的“一样富”,也不是全体人民在共同富裕道路上的“齐步走”,而是根据贡献大小有差别的共同富裕。全体人民的辛勤劳动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路径,加快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价值的实现形式,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不断完善先富带后富的帮扶机制,持续推进智力支援、产业支援、民生改善、文化教育支援,促进相对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确保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能够“跟上队”。
共同富裕是逐步共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在推进共同富裕建设的进程中,既要遵循规律、积极有为,又不能脱离实际、吊高胃口,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使共同富裕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与现代化建设进程相协调,不断形成推动共同富裕的阶段性、标志性成果。
高质量发展夯实共富物质基础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前提和必然路径,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基所在。要立足新发展阶段,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通过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发展质量效益,推动经济发展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为共同富裕奠定扎实的经济基础。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优做强现代农业,发展智慧农业,促进农业变强、农民变富、农村变美。
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畅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健全实体经济中长期资金供给制度安排,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活力。
多渠道增加收入实现高品质生活
高品质生活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目标所在,也是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最重要向往。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更加协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样化的生活需求,通过“提低、扩中、调高”,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着力构建“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
“提低”就是多渠道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不断拓展增收渠道,抓住重点、精准施策,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兜底救助体系、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
“扩中”就是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农民工等为重点,提高就业匹配度和劳动参与率,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完善小微创业者扶持政策,不断壮大中等收入群体。
“调高”就是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
区域协调发展中协同推进共富
推进共同富裕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结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等深入实施协同推进,形成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等同频共振、协同发力的良好局面。
立足各地区比较优势,因地制宜推进高质量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的均衡。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实施一批重大生态工程,强化开放大通道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增强维护国家国防、粮食、生态、能源、产业安全能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不断完善营商环境。开创中部地区崛起新局面,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积极承接新兴产业布局和转移,促进中部地区高质量崛起。推动东部地区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率先建立全方位开放型经济体系,引领我国现代化建设。聚焦实现战略目标和提升引领带动能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促进区域间融合互动、融通补充。
完善先富帮后富的帮扶机制,坚持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深化东北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完善对革命老区、边疆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等精准支持政策,促进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更好共同发展,不断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
强化“三农”工作 补齐共富薄弱环节
农村、农民、农业是促进共同富裕的薄弱环节,如何促进农业变强、农民变富、农村变美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任务。
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推动新型城镇化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对接,深入探索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和动力,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建设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缩小共富差距
鼓励人民勤劳致富、合法致富、缩小收入差距、壮大中等收入群体是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的重大举措。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完善要素参与分配政策制度,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同时,持续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优化政府、企业、居民之间分配格局,支持企业通过提质增效拓展从业人员增收空间,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及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再分配制度,加大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建立健全改善城乡低收入群体等困难人员生活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有利于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畅通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和社会救助的渠道。不断完善先富帮后富的帮扶机制,通过“大手拉小手”,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LW
刊于《瞭望》2021年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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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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