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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章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拟定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简章;3.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5.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履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九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等多重监督机制,在教育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投档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四章 招生类型与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采用投档成绩调取考生档案,在已调档的考生中,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高考总分(不含排序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录取及确定专业,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如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安排其他未满额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并参照各省相关指导文件进行志愿填报。第十五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中采用前述原则确定专业。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我校与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合作举办,2024年计划招生100人。报考学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后,择优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和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学籍。本专业5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本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培养模式,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前三年在国内、第四年在英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将被授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证书、英国赫瑞瓦特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全英文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经教育成本核算,由教育部批准,本项目学生前三学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为6万元/年/生;第四学年在英国学习期间,按照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当年的国际学生标准缴纳学费。学生需另行自己承担在读期间的住宿费、教材费和学习、生活自主性消费支出。第二十四条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我校与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合作举办,2024年计划招生120人。报考学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后,择优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和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培养模式。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前三年在国内、第四年在美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将被授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管理学专业商学和管理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全英文授课,1/3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由外籍教师讲授,第四年赴美升读英语水平要求较高,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经教育成本核算,由教育部批准,本项目学生前三学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为6.8万元/年/生;第四年在美国学习期间,按照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当年的国际生学费标准向其缴纳学费,同时,需按照6000元/年/生的标准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缴纳学费。学生需另行自己承担在读期间的住宿费、教材费和学习、生活自主性消费支出。第二十五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b.xidian.edu.cn查询。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陕西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果相关主管部门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第二十八条 学校积极拓展资助渠道和形式,将解困与育人相结合,建立健全涵盖“奖、贷、助、补、勤、减、偿”等多项措施的精准化学生资助工作体系,秉承“经济资助,能力帮助”的双助理念,面向学生成长需求,从多维度对学生开展未来适应能力培训,全面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素质和能力的提升。第二十九条 我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29-88202335;传真:029-88204236;电子邮箱:zsb@mail.xidian.edu.cn;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b.xidian.edu.c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9-81891725。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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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助力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
编辑|高帆
责任编辑 | 孔丹阳
审核 | 李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