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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的商业银行国际业务风险防范

庆康康 贸易金融 2018-06-13


作者:庆康康 华夏银行天津分行

来源:贸易金融公众号(ID:trade_finance)

首发于《贸易金融》杂志


2010年之后,国内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一度呈现出爆发式增长,这与外汇管理政策改革和跨境人民币政策的推动有着必然的联系。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人民币经常项目实现可兑换,资本和金融项目部分实现可兑换”使银行能够为企业提供的国际业务产品日趋多样化。“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布局,也为银行的国际业务发展带来大量的企业需求。


然而,银行国际业务高速发展的另一面是风险程度的积聚。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国际业务的发展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方面是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货币政策逐渐收紧、 “控流出”等监管政策逐步趋严,另一方面是国际市场上美欧等发达经济体发展不均衡、贸易摩擦加剧,这些都使得商业银行国际业务风险程度不断上升。


一是企业信用风险事件频发,导致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资产质量均有所下滑;


二是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幅度增加以及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导致的企业的市场风险增加并有向企业信用风险蔓延的趋势;


三是监管方面在“控流出”等形势下对传统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产品的合规要求比以往更高,使商业银行国际业务的合规风险较以往更高。


在以上新形势下,商业银行为使国际业务得到更加快速和健康的增长,必须重新从行业、客户、制度等多方面重新规划,方能有效规避国际业务高速发展中面临的风险考验。


近期主要国际业务风险成因



除了外部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国际业务的风险的积聚也来源于银行和企业双方对国际结算以及贸易融资产品的一些过于激进的运用方式。


一、跨境套利交易盛行

自跨境贸易人民币试点开始,境内外即开始形成两个人民币市场,两个市场间存在的汇差和利差使一些企业对其趋之若鹜。另一方面,对于商业银行而言,跨境套利交易也一度是重要的存款和中间业务收入的贡献来源。


对于企业,特别是贸易型企业,在交易中的逐利行为可以说是流动在企业血液中的原始冲动。如果一个企业在从事跨境贸易过程中完全没有考虑到汇率和利率的成本和收益,那么其财务管理能力不够高,资金运用效率也比较低下;然而,如果企业片面追求汇差和利差收益,导致其从事贸易目的本末倒置,同样会导致市场风险和合规风险程度快速上升,从而带动信用风险水平的升高。


其中,2012年至2014年人民币单边升值时期的“融资铜”具有非常典型的“汇差+利差”套利的特征。类似的套利交易,除了短期内会因为影响国际收支平衡导致可能的监管检查外,更会由于业务融资期限和客户资金周转周期的不匹配而额外导致贸易融资自偿性失控的风险增加。


二、流动资金贷款的贸易融资化

在货币政策收紧,或者是国内信贷政策针对某些行业调控时,会额外将一些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挤压到贸易融资产品上来。


由于贸易融资依托于贸易背景,具有期限短和具备自偿性的特点,各商业银行对贸易融资产品的准入要求要低于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贷款难度的增加,使得企业越来越趋向接受期限相对较短,甚至融资综合成本相对较高但获得授信难度较低的贸易融资方案。这样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的贸易融资化,即通常被提及的“融资贸易”。


比较典型的融资贸易,一类是2014年国内铁矿石库存激增,银监会开展铁矿石快速调研并提示商业银行关注铁矿石融资风险时期,大量的国内钢铁厂商利用铁矿石进口和转口贸易背景重复融资,意在解决自身的现金流需要;另一类是当房地产等特定行业受到政策调控的影响,部分地产企业为了融资也进入电解铜的进口和转口领域,并利用电解铜贸易背景进行融资。


贸易融资脱离了贸易的本源,其信用风险和政策风险往往会上升。一方面是因为该类型企业获得信贷支持可能已经无法满足其正常经营所需的现金流,其对贸易融资的需求增长恰恰是信用风险即将暴露的表象;另一方面是企业为取得贸易融资从事陌生的商品和陌生的交易,将会导致企业因经营不善而出现信用风险的可能性的增加。


三、规避监管政策所产生的结算和融资需求

在“控流出”的监管形势下,个别企业和个人为了抽逃资金,对国际业务部分产品的需求被严重的扭曲。所有能帮助其实现跨境流出的产品,均受到热捧。


比较典型的是先支后收转口贸易的“一去不回头”现象和内保外贷的履约率的快速上升。上述业务很快就被监管注意到并被有针对性的进行窗口指导,除此之外,有针对性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的力度也有所增加,进而导致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的增加。


新形势下的国际业务风险防范措施


为了应对目前的经济和政策形势对商业银行国际业务带来的冲击,银行可通过以下措施加强风险防范,提升国际业务管理水平,促进国际业务资产质量的回升,确保国际业务收益水平的稳定增长。


一、建立多维度信用风险防范体系

(一)全面和重新审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


考虑到传统信贷产品和贸易融资产品之间的相互迁移和相互影响,出于企业整体风险管理的考虑,应将企业信用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一是继续加强对行业风险的研究,进一步细化国际业务投放和调控政策。继续加强产能过剩和亏损行业贷款管理,有效控制化工(含煤化工)、电解铝、造船、钢铁等“两高一剩”行业的贸易融资授信总量,逐步压降余额或择机退出;按照行业分类严格做好客户分类名单制管理工作,将分类结果与国际业务产品的授信政策、产品政策、定价政策有效对接;通过行业分类,实施国际业务差异化定价,实现国际业务利润最大化。


二是要继续发挥贸易融资产品“小、快、灵”的特点。应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动态监测,并依托监测结果实时向后续国际业务投放进行预警,存在的疑问要在贷后管理环节加强核实,跨条线联动与传统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防范进行协同,深化客户全面信用风险防控。


三是要加强对外部数据和信息的跟踪,做好举一反三,联动进行风险防控。国际业务的贷后管理不应继续停留在对征信系统的依赖上。一方面要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渠道加强对行业企业动态的跟踪和预警;另一方面要加深与行业企业的交流,通过上游了解下游,通过同行了解授信客户,举一反三的做好动态预警。


(二)加强贸易背景审查,提升对贸易融资自偿性的重视程度


一是要避免对客户贸易背景审查流于表面。银行在传统国际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中的动力有限,并且在传统的政策管理体系内,银行的国际业务贸易背景审查过于依赖外汇管理政策规定的审核措施,致使银行对国际业务贸易背景审查更多的停留在对单据表面的真实性审查上,忽略了更深层次的调查工作。使“融资贸易”盛行,并因融资款项被挪用而增加了国际业务信用风险。


为了加强贸易背景调查,应将贷后管理的现场检查措施落到实处。在贷后管理中非现场检查环节,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上下游销售情况等进行全面的了解,并且通过现场检查手段充分印证。确保企业的贸易融资金额与期限与其实际需求相匹配,从而避免资金挪用。


二是加强对贸易融资产品的管控,避免贸易融资的“自偿性”设计形同虚设。目前,进口贸易融资的回款往往在产品运用过程中被忽视,客户的销售回款缺乏跟踪,导致贸易融资的自偿性的缺失。客户在办理贸易融资时,其销售回款本应作为第一还款来源被银行掌控,缺失的自偿性管理使贸易融资的风险暴露程度与流动资金贷款趋于一致。


对进口贸易融资,应加强对客户下游销售合同的审核和回款控制,原则上贸易融资款项的还款应来源于下游销售款。对于未能通过销售回款归还融资款项的业务,要加强对其贸易背景真实性的调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是加强对套利交易的甄别,审慎介入高风险套利交易。“8.11汇改”后的人民币三天一千点的贬值幅度让不少汇差套利企业蒙受了大幅度损失。由于套利交易还存在的合规管理压力较大的隐患,在受到监管管控的时候容易导致原有资金链断裂,增加该类业务信用风险程度。因而,应加强对该类交易的识别,对利用高风险授信项下的贸易融资进行套利的客户,应审慎介入甚至逐步退出,避免因企业从事套利交易而虚增的交易量造成额外的信用风险暴露。


(三)从“展业三原则”入手,加强对客户需求的全方位调查


“展业三原则”的相关要求,不应只是停留在合规需要的层面,要从信用风险防控的角度入手,加强对客户以及业务背景的了解,对客户融资需求的深入把握。“了解你的客户”和“了解你的业务”使商业银行能够更加有效的甄别贸易融资和融资贸易,防范客户道德风险向信用风险的转化。


二、重新审视合规风险防控手段

现阶段,商业银行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重效益而轻合规的情况,合规风险防控未能在整体工作权重中占主要位置,因而也导致了一些商业银行违规问题频发。


具体到国际业务方面,自监管“控流出”以来,客户的套利和跨境资本流出需求前所未有的强烈。其中,NRA账户“内购外结”、转口贸易错币种收付汇、虚假转口贸易抽逃资金、虚假境内企业境外借款抽逃资金、虚假ODI投资抽逃资金等违规业务或“擦边球”业务模式先后涌现。其中,部分商业银行对客户该类业务需求存在的合规风险熟视无睹,致使监管政策和窗口调控措施疲于奔命,后续的现场检查以及处罚措施也格外严厉。


此外,商业银行传统的合规审核方式也难以适应目前的监管形势。如2016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对某商业银行的现场检查,发现该商业银行为某客户办理的转口业务过程中,虽然已经留存了合同、发票、运输单据并对运输单据进行了查询,但依旧因客户贸易背景不真实,银行“展业三原则”执行不到位。该银行被处罚,其原因也是把合规要求仅仅停留在纸面的结果。


商业银行必须认识到监管措施逐渐趋于严厉的现状,并将进一步提升对合规经营的重视程度。一是持续加强对外汇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基础业务审核和数据统计质量;二是加强对一线营销人员合规培训和监管考核后评价,对因营销人员履行“展业三原则”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监管处罚进行后续处理,杜绝营销一线人员重业绩轻合规的现象发生;三是形成依法经营合规经营的体系,多部门多层级联动配合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三、提升对市场风险的重视程度

由于商业银行及客户对国际业务的偏好已经有所转变,前期贸易融资金额小的特点已经渐渐的不再明显,取而代之的是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规模逐年扩大;另一方面,“8.11汇改”后,人民币汇率的双向波动幅度较以往有显著的增加,汇率风险突显。


大宗商品价格风险以及客户汇率风险这些均应被纳入银行的市场风险防控范畴。一方面,银行应利用向客户进行营销的机会对客户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的培训和宣传,从源头上降低市场风险发生的可能,推荐客户通过合理合规的衍生品规避汇率风险,对于从事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客户,建议客户适当采取套期保值措施对冲市场风险。另一方面,银行应通过风险条线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外币资产的市场风险管理,对于因人民币贬值造成的风险敞口增加,应适时调整系统数据并对企业后续业务加强管理,及时分散和化解可能的市场风险。


四、增加对国别风险的防控水平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对国际业务的国别风险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仅有部分大中型国有商业银行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国别风险防控措施,包括国别风险预警、国别风险限额等控制手段。而大部分中小型商业银行对国别风险缺乏控制手段,除在出口贸易融资上可部分采取信保融资缓释国别风险,其他从传统货物贸易融资到境外工程项下保函、境外工程承包项下保理等服务贸易项下国际业务均缺乏有效的国别风险防控手段。


近期,同业中比较大的国别风险暴露是“中建—巴哈马”项目的烂尾,表面上是业主和承包方对工程造价控制、项目运营收益达不成一致以及银行在买方信贷贷前调查不足等问题,但更深层次的还有银行对项目所在国的国别风险管理有所不足。


因而,当国内企业以越来越多样化的方式“走出去”的时候,商业银行适时建立国别风险防控体系,针对不同的融资方式对交易对手或者项目所在国的国别风险进行限额管控,方可将总体业务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国际业务在新形势下有“危”也有“机”。只有继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坚持审慎合规经营,才能继续使银行国际业务的实现快速健康的发展,并在激烈的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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