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什么是货币

贸易金融 2022-04-05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一见2020 Author 李义奇

作者:李义奇

来源:一见2020


关于货币的社会角色,一直以来,人们多将货币认作交易媒介。从货币作为交易媒介的视角出发,人们对货币作用的认识,会被局限于,解决交易双方的信息问题和诚信问题之内。基于此,在一些经济学研究中,货币被视为可有可无的东西。有人展望未来,他们认为,当科技和社会治理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交易双方的信息问题和诚信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之后,货币就没有存在的理由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出现的新货币经济学派,甚至宣称精致的物物交换,即可主导未来的物质世界。显然,这些认识和主张,多出于对货币的误读,或者轻视。


货币当然是交易媒介。但是,货币不仅仅是交易媒介


货币在社会上的角色,其重要性,应当超越法律、政府这些社会基础设施,甚至是大部分宗教、情感那些社会基础设施。因为货币显然要比法律、政府、宗教等更早地出现于人类社会。更是因为,从基础的层面上,法律、政府甚至宗教和人的情感,这些东西需要货币作为其发挥作用的手段,需要货币来为其提供物质秩序上的帮助。而货币,则可以完全脱离这些东西而存在,并发挥其作用。有人讲现代的货币不就是法定货币,货币的地位不就是建立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之上吗?表面上看是这样。试想,即使没有法律保障,社会上照样会有各种各样的货币流通,比如黄金,黄金作为货币流通是不需要法律保障的;反过来,如果没有货币,很多法律关系,无从建立。所以,作为人类社会的制度设施,货币制度比法律制度等更具基础性


可以设想,如果从现代社会中抽去货币,这个社会将变成什么样子。是货币建立起物质世界的秩序,建立起事物之间联系,如果没有货币,物与物之间、人与物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秩序会被打乱、联系会被割断,社会将不再成为社会。有人会辩解,没有人民币还会有美元、欧元;没有这样货币,还会有记账符号,会有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普遍接受的交换之物等。就像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那样,即便没有货币,货币不足,物质交换并没有停下脚步。金德尔伯格在总结《西欧金融史》时讲到,“当国家不能履行其提供合适的法定货币的基本功能时,社会寻求创造自己的货币”。黑田明伸在《货币制度的世界史》中也讲过类似的话,“即使制度化的通货供给突然瘫痪,人们也会灵敏地做出反应,创造出货币”。的确如此。人类社会活动离不开货币的参与。那些能够衡量物的价值,并能执行价值交换(即支付)的东西,不论它以何种面目出现,它都是货币。货币从未缺席人类活动。


我们需要了解的是,货币是如何参与人类活动的。遗憾的是,人们对货币的认识,并不比他们对自然界的认识更进一步。从某种程度上讲,认识货币比认识自然界的难度更大。原因是,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是客观存在的,尽管人们已经知道,还存在着大量没有认识到暗物质,但是,这样没有被人类发现的暗物质,也是客观存在的。相比之下,货币除了要与几乎所有的客观存在打交道之外,货币还必须与人自己打交道。货币既是客观之物,又是人为之物;货币既是客观的存在,又是人的心理意识在客观世界的投射;货币既属于客观领域,又是主观的范畴。所以,探知货币,需要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面对巨大的不可知,最为可行的办法,是从实践提出的问题入手。在未知面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失为积极可行的办法。


庆幸的是,货币史大约已经有几千上万年的时间跨度。货币史上的经验以及问题,都是可供我们研究和思考的对象。目前来看,当前现实世界的困扰,不是真实的货币以其他面目出现,而是那些冒牌货,不少与货币根本不沾边的东西,却被冠以货币的名义。诸如比特币等。这些实质上不是货币的东西,它们以货币的名义,披上现代科技的光鲜外衣,迷惑了许多无辜的人,诱使他们掏出腰包中货真价实的货币,去换取这些虚幻的、一文不值的东西。这一过程中推波助澜的那些人,他们或者是要设局骗人,或者是要借机洗钱。所以,解决现实世界中对货币感兴趣的人们的困惑,需要回答“什么是货币”这样一个问题。


相对于“货币是什么”这样一个形而上的问题,“什么是货币”则是形而下的、可以讲得清楚,且可以在实践中得到验证的话题。人们讲不清楚“货币是什么”,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货币是人类的选择,要搞清楚人类的选择,是否需要先搞明白做出选择的人类?人们要认识清楚货币,不可回避地需要眼光向内首先认识清楚自己。而人类离真正搞明白自己,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其次,假设人类真正搞清楚了自己,如同经济学中理性人假设那样,由于货币问题几乎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面对一个几乎与真实世界完全相同、甚至更为复杂的系统,人们在理论模拟上要想获得可解的动态均衡,仍然不可及。现实中,当代社会几乎集中了货币领域理论和实务方面顶尖专家的中央银行,他们在关键时候,也会困惑于货币政策方向的选择,在宽松或者紧缩的选择上,时常也会通过试错的办法,试图得到正确的答案。所以,当前的货币领域,以及货币金融领域,仍然是一个经验主导的领域。因此,从货币史的经验中,归纳出“什么是货币”,是一个客观的态度,一个务实的选择。


人类社会有史以来,充当货币的物,数不胜数。充当货币的物随着时间变化而更替,当它们是货币的时候才是货币,它们不再是货币的时候,就不再是货币了。比如现在的一张民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中央银行印发的法币,除了在收藏界有些许价值外,它显然已经不再是货币了,尽管它在历史上曾经也是法定货币。那么问题是,是什么决定了,由哪些物充当货币,又是什么决定了,曾经充当货币的物,不再是货币了?


我们无法穷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货币。但我们知道,这些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货币,在它们曾经是货币的时候,它们有着一些共同的特征。在货币史上,虽然货币的外在形式千变万化,但是,货币的这些共同的特征,从来没有变化过。据此可以推测,是这些共同的特征,决定了具备这些特征的物,是货币。可以说,货币之所以被人们认知为货币,是它具备了这些共同的特征。那些曾经是货币的不再被人们认知为货币时,是因为它们丧失了它们曾经拥有的这些共同的特征。


这些共同的特征,就是货币的功能。


人们早已归纳出货币的功能,并将其写入教科书中。一般的表述,货币有五大功能:价格标准、交易媒介、支付工具、贮藏手段、世界货币。可以发现,这五大功能的表述,奉行的是模糊的原则。比如,世界货币就是货币在世界范围内发挥货币的功能,不过,有些不能在世界范围内发挥货币功能的货币,在其适用的区域内,仍然是货币。再如,所谓的贮藏手段,意指货币作为财富的代表,其购买力在一定时间区间内的稳定性。往大处讲,前代发行的法定货币在本代不可流通使用了,其购买力降低到零;往小处讲,当前的通货膨胀是为常态,去年的货币购买力要高于今年的。实现货币购买力的稳定,尤其是在一定时期区间内的稳定性,是个难题。但这并不妨碍,人们在当期视其手中持有的未来购买力不太稳定的钞票为货币。所以说,教科书中关于货币五大功能的表述,严格地讲,至少是不严密的。如果运用通约的方法,货币的功能,可以简约为两个:价格标准和支付工具。


作为货币,首先是价格标准。价格标准功能在不同的场景下,有不同的表述,比如记账单位、价值尺度、计价标准等。


价格标准功能,形象的表述,是指货币可以像一把尺子一样衡量出商品和劳务的价值。价格标准功能体现了货币在不同商品之间建立联系的能力。我们知道,不同类别的东西,比如树木和汽车,是不能放在一起比较的。但是,如果借助于货币,不同质(类别)的商品和劳务之间,就可以建立起数量上的比较关系,使之具有了相互交换的可能。一切抽象的和具体的物(甚至是意识),都可以通过货币转化成为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即价格),转化为抽象的、无量纲的数字,不仅可以从量(价格)上比较,还可以建立起可执行的联系(交换)。货币的这种化质为量的能力,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价格标准。价格标准这一功能,是除了货币之外,任何其它的东西都不具备的。基于此,有人甚至认为,单凭价格标准这一功能,就可以定义货币。但是,如果这样做,肯定也会有人提出不同意见。原因是,有时候,价格标准可能只是观念上的(如同商店里价格标签上的数字)。在媒介商品交换或者现实支付中,单凭观念上的货币是不够的。


人类有史以来,社会经济活动从大的趋势上讲,总是在向节约交易成本的方向演进。这一原则要求在一个统一的市场内,价格标准是唯一的。不难想象,如果有若干价格标准充斥市场,这样的市场会混乱到何种程度。试想,如果价格标准是唯一的,市场上有多少种类商品就有多少个价目表。如果价格标准不是唯一的,在一个具有N种商品的市场里,价目表最多可能需要有n(n-1)/2个!这种混乱状况,不符合人类社会实践的效率要求。


在货币史上,常有若干种货币共同流通于一个市场之内的现象。比如大名鼎鼎的复本位制。但是,货币流通的历史经验是,即便是再多的货币在市场上充当支付工具,它们的价格标准,也只能是众多货币中的一个,其他货币需要通过折算成若干充当价格标准的货币来参与流通。还有一种可能,也是我国货币史上常见的现象,当贵金属(金银)和贱金属(铜铁等)共同流通时,在日常的、一般的市场交换中以贱金属为价格标准,而在稀有的、奢侈品的市场上则以贵金属为价格标准。这种现象并没有否定“一个统一的市场只能有一个价格标准”的论断。因为在贱金属和贵金属共同流通时,它们明显分属于不同的市场。因此在不同的市场中,价格标准是唯一的。


价格标准的唯一性,意味着在同一个市场内,真正的货币、或者说发挥基础性作用的货币只能有一个。但是,在货币史和货币流通实践中,可以观察到,同一市场内,同时参与流通、媒介商品交换的,被称为货币的物,往往可能有多个。这涉及到货币的另一项基本功能。


货币的另一项基本功能是支付工具。


货币首先作为支付工具并一直作为支付工具存在的。简单直接地讲,货币在实践中的应用,就是实现支付。马克斯•韦伯谈到,“从历史过程上看,货币支付手段的职能比一般的交换媒介职能出现得更早一些”。经济人类学的证据表明,在早期的人类社会,货币作为支付工具是其最基本的用法。在货币史上,货币作为支付工具,绝不仅限于人类物质方面的活动,“祈神消除”宗教上或精神上的负债也是支付,勿宁说后者才是支付活动的起点。


教科书上将交易媒介也作为货币的主要功能之一。其实,交易媒介之说,只是货币在媒介交易过程中的即时支付行为。如果以交易达成为基点,货币在媒介交易的过程中,可能是事前支付(定金),也可能是事后支付(清偿债务),更有可能是即时支付(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显然,这些可以统称为支付。“支付”可以涵盖所有交易的过程。换个角度,支付的行为,只是针对交易中的一方讲的,如果从双方共同的角度,从完整交易的过程来看,支付即媒介。所以,没有必要将即时支付再以交易媒介的名义从“支付工具”中单列出来。


还有人纠结于价值贮藏功能。所谓货币的价值贮藏功能,是指货币在不同时间点上,交换价值的稳定性。这是货币之所以为货币,理所当然的要求。因为货币作为价格标准和支付工具,本身就有一定时期上的价值稳定性要求。货币对于人,“饥不可食,寒不可衣”,货币只是个人在时间轴上配置资源的工具,用于平滑其生产与消费、收入与支出的工具,或者是代际间财富传承的载体。如果货币价值没有时间上的稳定性,甚至是人们预期到货币会大幅贬值,人们就会拒绝接受和持有这种货币,货币就会进而失去价格标准和支付工具的功用。所以,价格标准和支付工具这两种功能本身,就有货币价值在时间上的稳定性的要求(币值稳定)。为了分析的方便,没有必要再去专门强调价值贮藏功能。


价格标准与支付工具统一于货币本身,既是价格标准又是支付工具的东西,就是货币。什么是货币?我们的回答是,货币是价格标准和支付工具的统一,那些既是价格标准又是支付工具的物品,是货币


货币演化的一般逻辑应当是,价格标准是后天形成的,而支付工具却是先天具备的。货币史的实践,应当是某物先作为支付工具进入流通,当其在流通中逐渐形成人们的普遍的一致性预期之后,才会成为价格标准。这里的关键是,只有当某支付工具成为价格标准之后,它才能成为普遍认可的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进一步讲,充当价格标准的东西,一定能够充当支付工具,如果它真实存在的话。道理很简单,既然它能衡量商品的价值,当然也能用它换来商品。但是,这句话反过来讲,凡是充当支付工具的东西,是否都就能充当价格标准呢?答案是否定的。现实中有较多充当支付工具的物品,但它们大多数不是价格标准。那些只能充当支付工具而不是价格标准的物品,虽然人们习惯上也称之为货币,但它们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真正的货币,只能称之为代用货币。


代用货币作为支付工具,是依附于真正的货币之上的。作为支付工具的代用货币,只是价格标准的执行者,它本身不是价格标准。由于代用货币可以执行价格标准,实践中人们也称代用货币为货币,并将其与真正的货币混同起来。货币史上,如果代用货币能够与真正的货币建立起比较紧密的联系,比如那些兑换能够得到严格保证的纸币,代用货币会因为其使用方便、支付效率更高,在流通中受到欢迎。南宋孝宗时期,市场上出现了“商旅往来,贸易竞用会子”景象,淳熙年间的会子流通,曾被朝臣们誉为“楮币重于黄金”、会子“重于见钱”,市场上甚至出现“军民不要见钱,却要会子”的情况。当今人们在小额支付时多用支付宝、微信支付,而少用现金,也是一样的道理。


代用货币的存在,意味着客观世界的货币供给有层级特征既有作为严格意义上将价格标准与支付工具统一于一身的真正的货币,又有依附于(真正的货币)价格标准之上的仅仅履行支付工具功能的代用货币。货币史上,以及当前的货币供给,大体上都是这样。比如说在中国货币史上,长期的铜本位时期,足值的铜铸币就是流通中真正的货币,而那些同时期的“当十”或者“当百”的“大钱”,那些铁钱、铅锡钱,以及同时期流通的可兑换和不可兑换的纸币等,都是代用货币。在金本位时期,黄金是真正的货币,而同时期流通的银行券、或可以兑换黄金的其他货币,都是代用货币。在当今信用货币流通时,现金是真正的货币,而商业银行派生的存款货币,则是代用货币的现代版本货币供给的层级特征,真正的货币与代用货币共存,是货币史上的常态。


货币供给的层级特征,使我们意识到货币的两大基本功能,价格标准与支付工具,既可以统一,又可以分离。价格标准与支付工具,既统一于货币本身,又具有可分性,即相对独立性。那么,货币这两大基本功能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逻辑关系?


进一步讲,充当价格标准的东西,只有它真实存在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支付工具,媒介交换。如果体现价格标准功能的只是观念上的货币,那么,如果要实现商品交换,现实中实现支付的工具必然要另找它物,也就是代用货币。当然,最为理想状态的货币,应当是严格意义的货币,即将价格标准和支付工具两大基本功能统一于一身的货币。但是,货币流通现实是,作为价格标准真实存在的货币,往往不够用,比如货币史上的钱荒。这就需要发挥替代作用的、仅仅作为支付工具的代用货币的出现。即便真正的货币够用,如果真正的货币在支付时使用不方便,市场上也会出现便利支付的代用货币。


进一步分析,在价格标准和支付工具两大功能之间,不仅有统一,事实上也有对立。


比如,作为价格标准,要求币值稳定,不能因币值波动搅扰了商品流通秩序。我们根据当前已经掌握的一些货币学知识,知道货币的币值,简单地讲取决于货币与商品之间的数量关系,亦即货币的币值不是仅仅货币一方就能够完全确定的,货币的币值必须是在货币与商品的互动中体现和实现的。形象地讲,在一定时期内,即使货币的数量不变,社会上商品总量的变化,也会引起货币币值的变动。但是,货币作为价格标准,其币值需要长期相对稳定,货币的币值变动具有粘性特征。特别是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时期,如果币值过于坚挺,往往会投射到货币与商品数量关系上,有些时候会出现真正的货币不够用的情况,会影响到货币支付工具功能发挥,货币供给将因缺乏弹性而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对支付工具的量的需求。


货币史上,货币从金属货币进化到不兑现纸币,就可以看作是,货币调和这两个基本功能的对立和矛盾关系的需要。如果(具有较好的价格标准功能的)金属货币,在经济快速增长时期,能够实现量的增长,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支付工具的需要,金属货币就会长期存在于流通界。问题是金属货币的量局限于金属量供应的限度,在经济快速增长期就会不够用。如果金属货币不够用的情况长期存在,货币(选择货币的人们)就会产生摆脱金属的内在动力。那些代用货币、长期用作支付工具的真正的货币的替代物,极有可能会自然演化出独立的价格标准。这样以来,代用货币就会演化为集价格标准与支付工具于一体的真正的货币,原先的货币形式则会遭到淘汰、走进历史。货币史中的事实就是这样。反过来,如果(在量上具有无限可能的)纸币或者信用货币不能实现较为稳定的价格标准(币值)稳定,货币流通就会重新回到实物货币阶段。就像恶性通货膨胀时期,人们会产生重回金本位的冲动那样。


一个理想的货币体系,必须同时照顾到价格标准的稳定以及货币供给弹性的双重需要。货币史上的解决办法是,价格标准稳定性交由真正的货币承担,而支付工具的弹性供给,更多地由各种代用货币来应对。问题是,作为支付工具的代用货币必须要与作为价格标准的真正的货币发生价值上的联系,就像金本位时期流通中的银行券必须要有含金量的规定且可以自由兑换一样。货币两大职能之间的矛盾与对立关系,将随着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真正的货币的量的供给不足以及弹性不够,最终以经济金融危机、货币体系崩溃等方式,驱动货币形式向更高的形态演化。


当前货币流通的现实是,以币值稳定为目标的信用货币,因其供给富有弹性,可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独占流通界,在货币史上取代了缺乏供给弹性的金属货币。


价格标准与支付工具的对立统一关系决定了,具有天然的币值稳定特征的货币,其在货币流通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货币供应量(即支付工具数量)问题。而具有富有货币供应弹性特征的信用货币,其在货币流通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币值稳定。货币史的经验是,那些较好调和价格标准和支付工具对立统一关系的货币形式,才能在货币竞争中胜出,取代原有的货币形式。


货币史上,固定复本位制下劣币驱逐良币,自由竞争条件下良币驱逐劣币,就是货币两大基本功能对立统一关系的具体表现。此外,现代货币体制下的央行最后贷款人制度,实际上也体现了货币这两个基本功能的对立统一。如果出现流动性危机,市场利率大幅上升,很可能导致通货紧缩,央行此时出手(提供流动性)至少能够稳定市场货币价格,避免经济过度波动情况的出现。甚至可以说,当前宏观金融管理的目标,价格稳定和金融稳定“一体两面”的关系,归根溯源,也可以归结到货币两大功能,价格标准与支付工具对立统一的关系上。


或许可以这样理解,货币作为价格标准和支付工具的统一,是货币之所以成为货币的内在要求。货币价格标准和支付工具两大功能之间的对立,则是货币适应客观世界的需要时产生的。作为人类文明的产物,货币在参与人类活动时,必须适应客观世界的需要。这样,在价格标准与支付工具统一性的要求下,协调解决二者之间的对立关系,就成为驱动货币形式不断演化的内在动力。


什么是货币?


只有既是价格标准又是支付工具的东西才是真正的货币,货币是价格标准和支付手段的对立统一。严格地讲,一个共同的市场内有且只能有一种真正的货币,即那种既是价格标准又是支付工具的货币。由于真正的货币可能不够用,或者真正的货币支付效率不够高,市场上需要依附于真正货币之上的、执行货币价格标准、仅仅充当支付工具的物品,即代用货币。一个完整的货币体系,由真正的货币和代用货币共同组成。


在当今市场上,真正的货币,只有流通中的现金。只有流通中的现金,才是价格标准与支付工具的统一体。银行存款货币是商业银行发行的债务工具,严格地讲,存款货币也是代用货币的一种,在流通中起到支付工具的作用。诸如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它们只是建立银行支付体系之上的一个支付客户端,其账户中的余额对应着客户在银行账户中的存款货币,这些网络支付工具,是附着在银行存款货币之上的一种便利的支付手段。


诸如比特币等那些炒得火热的所谓的数字货币,并不是代用货币,也不可能是未来的货币。严格意义上讲,比特币只能是数字资产,至于它们能不能成为支付工具,在多大范围内执行支付工具功能,拭目以待。在法律关系上,用比特币支付和用实物资产清偿债务,并没有什么区别。


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曾经是货币的不再是货币了?


货币史的逻辑顺序应当是,货币首先作为支付工具进入流通,在它取得普遍性认可成为可以衡量物的价值的价格标准之后,它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货币。真正的货币是价格标准与支付工具的统一体。货币在参与人类活动时,货币或者说货币体系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价格标准的稳定性要求与支付工具的便利性需要。如果货币或者货币体系不能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可以预期,它将被新的货币形式所取代。


当然,这两个条件是与时俱进的。可以想象,这两个条件取决于经济或者财富总量,以及人们对支付便利性体验的要求。只有财富总量的快速扩张以及人们生活方式的根本性变化,才能是货币形式演变的根本动力。简言之,货币必须服从服务于人类活动的需要。



长期坚持提供干货不易,如文章引起大家共鸣、对大家有帮助,请大家赞并转发,以支持我们提供更多干货,谢谢。

专注十年,持续打造全面有价值的贸易金融知识库
更多关键词,请到公众号对话框输入,获取更多干货

商务合作微信:18501955840(备注合作事由)研报定制/公众号代运营/内容撰写服务:18600329996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