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实行家庭共济
3月起,杭州人医保账户里的钱可与家人共享了!这个也要抓紧办,不然耽误事
为进一步拓展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功能,有效发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杭州市将进一步调整完善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有关政策。
主城区将于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参加本市各统筹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以共济给参加本统筹地基本医疗保障,且医疗保障待遇正常的近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
★参保人员可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中的一人或多人,具体划入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未建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可根据家庭共济需要设立个人账户。
★近亲属关系采用个人确认制,其真实性由参保人员个人负责。
★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自助服务模式,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信息技术支撑能力和管理服务要求,在3月份实施前另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进一步扩大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
在现有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具体为账户所有人本人发生的以下费用:
一、在定点医药机构内发生的自费、自理和自付医疗费;
二、在本统筹地发生的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具体品种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商市卫生计生部门确定);
三、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社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费;
四、在本统筹地购买的浙江省人力社保部门公布范围内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资金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本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凭相关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原始发票,至统筹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其他
萧山、余杭、富阳三区根据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工作推进要求适时开展;桐庐、淳安、建德、临安四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这个也要抓紧办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实施网上办事以来,极大地方便了各类单位、个人查询和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和业务。接下来,又有一个重要消息要告诉大家哦!
为了向广大单位、个人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全面、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服务,进一步推进杭州市“智慧社保”建设,保证社会保险网上办事的安全性、可靠性、唯一性,从2017年3月1日起暂停非认证单位的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原采用用户名、密码方式登陆的用人单位只能使用部分查询功能。
考虑到有些小伙伴可能还不了解
杭州人力社保的网上办事平台
小编今天先来一发科普
记好哦~~~
小贴士
杭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平台: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单位、个人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非社会公开信息查询、各类业务办理的互联网服务平台,包括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z.hrss.gov.cn)及其子网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wsbs.zjhz.hrss.gov.cn)。
网上办事开通和暂停手续
▲没有开通过网上办事的单位、个人
网上办事开通实行先签约后开通的办法,要求开通网上办事的单位、个人应当与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电子版《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以下简称网上办事协议),电子版网上办事协议等同书面协议,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需要承担的风险。
第一步:获取网站登陆用户名及密码。网上办事协议签订前,必须按规定办理网上办事用户认证获取网站登陆用户名及密码,用人单位、个人可以向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申请办理网上办事用户认证,获取登陆用户名及密码。
第二步:网上办事协议签订。单位、个人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登陆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完成网上办事协议签订。个人也可以通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用户认证和完成网上办事协议签订。未完成网上办事协议签订手续的,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仅向单位、个人开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应当公开和与本单位、本人直接相关的各类信息查询功能。
▲已经开通网上办事的单位、个人
已经开通网上办事的单位、个人,应使用原用户名及密码登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新签订网上办事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功能,未重新签约的,将限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办理功能,仅开通查询功能,直至办理网上办事协议签订手续。
网上办事用户认证实行
和社会保险登记同步办理
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尚未开通网上办事的单位办理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同步办理网上办事用户认证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手续后,单位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网上办事用户名及密码。
单位需要开通网上办事的,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签订网上办事协议,完成网上办事开通手续。单位签订电子版网上办事协议的,不再签订纸质网上办事协议。
已开通网上办事功能的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重新提供网站登陆用户名及密码。
参保单位全面实施
单位CA身份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国密局发〔2009〕7号)、《社会保险法》及人力社保部关于数据质量管理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保障单位、个人信息安全,强化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事务法律责任,2017年3月1日起,杭州市区全面实施单位社会保险网上办事CA身份认证制度。
未经CA身份认证的参保单位,2017年3月1日起,将暂停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权限,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对其仅开放本单位直接相关的社会保险基本信息查询打印功能。
单位需要开通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权限的,应申请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登录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方可办理社会保险网上办事业务。
“CA认证”数字证书
怎么领取?
尚未开通社会保险网上办事的用人单位请尽快至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已开通社会保险网上办事的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免费申领“CA认证”数字证书。
领取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
领取地点:
1.高新区(滨江)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局H1“社保网上办事CA认证”窗口
地址: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区文化中心一楼H区域
2. 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二号楼一楼大厅19号窗口
地址:上城区清吟街123号
3. 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4房间
地址:上城区秋涛路242-2号秋涛发展大厦A座
4. 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南门8号窗口
地址:拱墅区珠儿潭巷8号
5. 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
地址:西湖区竞州路228号
6. 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1号窗口
地址: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
7. 下沙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办公室
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一楼大厅D区
8. 杭州市公众电子认证应用服务中心
地址:西湖区文一西路75号数字娱乐产业园3号楼606室
领取所需材料:
1、《杭州市社会保险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至http://hzca.org.cn客户服务与支持下载填写,附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预约方式:
为提高窗口服务效率,减少用户等待时间,杭州CA中心提供网站预约,用户需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申请,后至相应地点领取“CA认证”数字证书。
用户登录杭州市电子认证(http://hzca.org.cn),点击页面“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数字证书办理直通车”,完成信息填写,提交申请。
咨询方式:
杭州市社保局联系电话:0571-87220150
CA中心联系电话:0571-88861664、18958001573
微信公众号:HZCA
技术支持QQ:3147671296、3174006989、3451482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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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人社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本期编辑:沐雨
家人共享,很ZAN有木有,还有CA身份认证,这些赶紧转发朋友圈提醒朋友,不然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