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华南政法大学?各大政法院校势力范围图解
5月份甘肃政法学院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华南政法大学前身(广东财经政法大学)的建设也可能被列入广东省的五年计划。
从势力范围谈起
一般学校都设立了法学院,为什么还要谈政法院校的势力范围?因为政法院校的培养规模是综合性院校不能比的,比如华东政法大学的法学本科生招生规模是同一城市复旦大学法学院的20倍左右,所以在华东地区法学行业领域,复旦大学并不能撼动华东政法大学在华东地区的影响力。
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主要招生和就业地域范围,当然这个并不是绝对的,在某些地区会非常明显,但是在某些地区并不显著。参考下方文章:
位置 | 高校 | 主要势力范围 |
华北 | 中国政法大学 | 全国范围内,尤其在华北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以及内蒙影响巨大 |
西南 | 西南政法大学 | 西南地区的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以及中南地区的广西、广东、海南 |
华东 | 华东政法大学 | 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
山东政法学院 | 山东 | |
上海政法学院 | 上海 | |
华中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湖南、湖北、河南,本应其范围内的广东、广西、海南被西南政法占据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河南 | |
西北 | 西北政法大学 | 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
甘肃政法大学 | 甘肃 | |
东北 | 东北法学教育资源流失比较严重,不少名师进入山海关,没有较强的政法院校,唯有吉林大学法学院比较强 | |
华南 | 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所处的华南地区,经济实力仅次于华东地区,对法学人才需求旺盛,所以西南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有很大比例到华南地区就业 |
广东省教育厅答复函
广东省教育厅
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736号代表建义答复的函
陈少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创办华南政法大学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委政法委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1
我省高等教育基本情况
一是高等教育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普通高校达153所,比2015年增加10所;增长6.99%。全省高等教育总规模为296.01万人,比2015年增加23.50万人增长8.62%。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42 .43%,比2015年增加9.41个百分点。二是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更趋合理,21个地级市均布局了普通高校,18个地级市已布局本科院校。本科院校占普通高校的比例为42.11%。民办高校50所,占全省普通高校总量的32.89%。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理工类高校、理工类学科专业的占比不断提高。三是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2018年,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规模从2015年的47.70万人扩大到52.39万人,增长9.86%。
"十三五”以来,增设了一批特色鲜明、社会急需的高职院校,累计为社会培养了68.80万名技术技能人才。
2
我省目前政法类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情况
目前,我省共有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汕头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43所本科高校开设了法学门类专业,包括法学类、公安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民族学类、社会学类、政治学类6个专业类,法学、知识产权、社会工作、政治学与行政学、侦查学等17种专业106个专业布点,在校本科生人数43839人。
近年来,我省大力开展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一是加大法律实践基地、课程和专业建设力度。“十二五以来,全省本科高校共立项建没省级法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7个,建设法学类省级精品开放课程43门,在20所本科高校开展了法学专业综合改革,并结合国家立法入才培养需要,重点开展B立法学方向的专业综合改革。二是强化法学人才协同培养。在法学领域实施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四所高校获批成为国家卓越法律入才培养基地。三是加强法学专业教学的检查、指导和服务。成立广东省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对新办法学专业办学情况和教学水平开展检查。四是深化法学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鼓励教师将法律实际问题带入课堂,密切高校法律院系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注重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我省目前有法学门类的博士授权-级学科学位点9个, 博士授权二级学科学位点1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学位点21个,硕士授权二级学科学位点4个,包括14所高校和2个科研机构。目前在校研究生中;有法学门类博士研究生约650名,硕士研究生约4500名。
虽然我省在法学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也正如代表在建议中所提出的,我省法学教育人才培养工作也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法学学科基础与办学实力整体薄弱,法学专业设置、课程设置以及人才培养模式高度同质化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加强法学教育改革,加大法学类人才培养力度。
3
创办华南政法大学的调研
针对创办华南政法大学的建议,我厅组织了两场专题调研座谈会,对省政法类高等教育情况进行了了解,就创办华南政法大学的建义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咨询了相关省直单位、相关高校、地方教育局等单位意见。
3月15日省教育厅邀请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参事室、深圳市教育局、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召开了调研座谈会。省参事室索健元参事对创建华南政法大学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办学框架设想进行了阐述。参会代表认为广东法学院的数量并不少,根本问题在于如何提高法学学科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新办一所新的政法类大学建设周期长,难以满足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不是最优途径,在广东财经大学的基础上建设一所财经政法类大学比较容易实现。同时希望省里能加大力度投入现有本科院校的法学院建设。
3月19日,省教育厅邀请省人大代表、省参事室、省港澳办、省律师协会和省法学会相关人员召开了调研座谈会。参会人员表示,我省当前法学教育水平无法满足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且粤港澳大湾区的建没发展急需大批熟悉“一国两制”三地法律的高水平复合型法治人才; 有必要提升我省政法类高等教育水平,建议创办华南政法大学。
4
创办华南政法大学途径
省教育厅经过调研论证,认为从培养高水平复合型法学人才的紧迫性来看,在现有本科高校的基础上建设一所高水平政法类大学,较具可行性。挑选一所具有政法类专业办学基础和经验、又有财经相关专业的本科高校,整合相关资源,在原有办学基础上,提高政法类专业占比,丰富和优化政法类专业设置,扩大政法类专业招生规模,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 次人才,建设高水平专业师资队伍,加大各项投入,大幅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4月9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工作的函》,4月19日.收到广东财经大学更名为“广东财经政法大学"申报材料。4月28日,召开了申请纳入"十三五”高校评议会,对申请纳入的所有项目进行了材料审核和评议。省教育厅争取按程序将“广东财经政法大学”纳入我省院校设置"十三五"规划。
广东财经大学建校于1983年,前身为广东商学院,专业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类为主,拥有法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市场营销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法学、工商管理学、应用经济学等3门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及1门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具有较为深厚的办学基础,是广东和华南地区重要的经、管、法人才培养基地和科研、社会服务基地,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广东财经大学“商法融合、粵港澳融合、产教融合”的“三融合”办学特色;有利于培养精商通法”的商科人才和“精法通商”的法律人才,符合粤港澳大湾区的特殊地域需求。该校具有申办“法商结合”综合类政法大学的经历和经验。1992年12月,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广东商学院改办为广东法商大学,并于1993年9月向原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将广东商学院改为广东法商大学的函》。1997年,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司法部正式签署《共同建设广东商学院(广东财经政法大学)协议书》。
综上,我厅建议以广东财经大学为基础建设广东财经政法大学, 通过加大投入、强化师资、优化管理,将其建设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财经政法大学,推动该校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共高素质政法类人才和高层次智力支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2019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伟,020-3762958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二十多年后的曙光
1997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司法部正式签署《共同建设广东商学院(广东财经政法大学)协议书》,可是恰好政府机构改革,司法部不在直接管理政法高校,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在内的五院逐步与司法部脱离隶属关系,在五院之外建设第六院的计划没有实施。
而今,随着华南地区经济的飞跃发展,对法学人才需求量较大,同时粤港澳大湾区的特殊性,拥有英美法系法学教育的独特优势,未来在华南地区设立广东财经政法大学并进一步发展成为华南政法大学的可能性很大。
平凡即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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