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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住建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简报第2期

2016-11-21 住建部规划司 规划中国

  

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简报

第2期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编   2016年10月28日


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提出的“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要求,我部制定并下发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本月各地对设市城市建成区开展了全面摸底排查,明确治理目标。为迎接11月初的跨地区交叉督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相继制定了专项督查实施方案报送至我部。

进展情况 

9月份全国各地违法建设查处情况通报

工作动态

本月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经验交流

各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先进做法

市县实践

台州市注重违法建设拆后利用

秦皇岛市突出“快““公”“责”“美”“制”




进展情况

从报送情况看,9月1日至9月30日,各地查处的新增违法建设用地面积207.20万平方米,查处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总计757.71万平方米。其中:拆除面积399.81万平方米,没收面积1.21万平方米。还有部分新增违法建设以整改方式及时查处,基本上做到了对新增违法建设的“零容忍”。


各地9月查处的存量违法建设用地面积2604.47万平方米。查处建筑面积总计4069.11万平方米,其中:拆除面积2908.42万平方米,没收面积31.87万平方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查处情况见附表。


工作动态

一、建立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机制


河北省

石家庄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依法依规对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进行处罚,对土地使用权人以及巡查、查控、处置等环节的监管主体进行严厉问责。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的乡(镇、街)、区进行问责。对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的职能部门问责,对未及时移交移送或移交移送不受理的相关部门进行问责,确保市区实现“零违法”。


海南省

开展全省“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积极创建一批“无违建”示范村(社区)、示范镇(街道),巩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成果。把开展整违攻坚行动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工作相结合,与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相统筹,大力整治阻碍产业升级、影响人居环境、破坏自然生态的违法建设,做好拆后土地和空间规划设计和合理利用,抓好生态修复,推动城乡有序建设发展。



二、全面开展违法建设摸底排查


按照《关于印发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规[2016]142号)要求,在2016年7月-10月组织开展设市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排查,摸清底数,理清情况。


福建省

利用卫片遥感监测、数字城管平台、无人机、航拍比对等手段,持续开展现状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在掌握违法建设的实施主体、发生时间、数量、面积等情况基础上,按照“一违一档”要求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完善拆前拆后照片,建立违法建设台账。建立填报、复核、负责和抽查核实制度。省治违办规范违建面积计算标准,不定期组织摸底督查,抽取档案现场核实、系统登记双向核实。对于调查摸底不彻底、漏报、瞒报的地方,采取约谈、通报、问责等方式督促整改。


贵州省

制定五年行动方案,排查现状,建立台账。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违法建设总数,建立“一违一档”台账并形成清单,明确治理目标,定期销账。要求准确认定各类违法建设,依法予以责令停工、限期改正、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罚款。对于应给予行政处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处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大力督查市(县)工作开展情况


重庆市

市指挥办深入到各区县进行了现场指导、检查和督查督办,对各区县工作进度按月通报、按季排名,适时召开调度会通报情况。要求各区县及时就整治工作进展形成简报和动态上报。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了市政府对区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范畴,各区县也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了对镇街的考核。


经验交流

浙江省

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认真调研并征求各市和省监察厅、省法制办、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意见后,以省“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的名义向各地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增违建管控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加快存量违建“清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新增违建的防控和责任追究,坚决把新增违建遏制在萌芽状态。


宁夏回族自治区

要求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重要性。银川市上半年监察在建项目424个,做出行政处罚项目10个。中卫市对建市之前遗留违章建筑进行了集中清理。吴忠市对2015年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154宗农民违法占地建房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


山东省

违法建设治理范围扩展至城市和县城建成区。治理时限缩短为三年左右,要求2019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各地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存量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制定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三年治理实施方案,治理责任主体是各级党委政府,住建部门(市县区多数是城管执法部门)牵头。



市县实践

浙江省台州市

以深度拆违开路,切实打造拆后利用“台州力度”,让群众分享拆后红利。一是增强考评力度,激发积极性。定期督查通报,每月组织督查,邀请媒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曝光拆后利用缓慢等问题,开展最美拆后利用项目竞赛评选。二是实施分类利用,提高成效。符合两规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保障民生和优质产业项目;符合两规,不能供地的拆后土地,及时绿化或由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转化为建设用地。三是优化保障服务,探索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拆后利用配套政策和服务细则。四是创新融资模式,推进民生项目落地。试行“政府主导+村级管理+企业捐资”融资模式,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加快项目建设。五是典型示范带动,营造浓厚拆改用氛围。以项目集中开工行动为契机,排查拟集中开工的拆后利用项目和改造项目。


河北省秦皇岛市 

召开城市管理工作暨集中整治“双违”专项行动动员会,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双违”治理重点突出“快”“公”“责”“美”“制”五个关键字。要求将拆违不搞成持久战、拉锯战。拆除“双违”要保持公心、一视同仁,强化公开、公平、公正意识,绝对不能拆小不拆大、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拆民不拆官,要一把尺子量到底。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上阵,带着各级干部一块干,做到守土尽责。“双违”拆除后要切实规划好、管理好,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要求在巩固和探索一系列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形成共同的责任机制和执法的长效机制,实现整治“双违”的标本兼治、惠及长远。 


(注:点击图片见大图)


发送: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综合执法、规划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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