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中规院学术专著 |《家园——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治理》

规划中国
2024-08-31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Author 建工社



//  引言


不同于一般的乡村,传统村落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信息,是农耕文明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和中华民族情感维系的纽带;同时也仍是广大农民生产生活的空间载体,是城乡聚落谱系中最基本的社会单元。作为历史文化、物质空间、社会环境、经济发展等功能要素最完整的乡村地区,传统村落的保护对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中华民族文化复兴具有深远影响;传统村落的治理对唤醒村民的家园意识,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现实意义。


学术界提出传统村落保护的问题始于1980年代,到2003年设立“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再到2012年以来开展的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运动,传统村落保护经历了由专家倡导到政府推动再到社会普遍关注的过程。最早关注传统村落保护的前辈,多是建筑师、规划师,他们从认识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建筑与街巷、空间与形式的关系入手,基于形体环境的审美,做了大量开创性的调查整理工作,也为我们后人搭建了认识和保护传统村落的基本框架,而随着社会认识的发展以及保护实践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使我们也渐渐认识到,如果保护工作脱离了对乡村经济社会的综合研究,付出的努力所换来的结果往往会偏离保护的初心。


当代中国城乡社会背景下,传统村落最根本的变化已经不仅是建筑街巷等物理状态的变化,实践证明仅就空间环境、建筑风貌的保护和公共配套、基础设施的提升无法解决“村落空心、人心散去”的危机。保护工作需要超越物质形态本身,转向对人、社会、文化、经济的全过程分析和探索,做更综合的制度设计。不只回答“为什么保护”“如何保护”的问题,更要回答“为谁保护”“谁来保护”的问题,由此更进一步地直面传统村落保护的社会意义。在本书中,我们提出了村民作为历史保护和乡村治理主体的“五种权益”,即发展权、物权、空间权、财权和议事权,希望藉此来理清在传统村落保护的治理过程中,规划要认真分析并加以充分尊重的村民权益,使保护发展的目标和实现的手段能够更加符合乡村治理的实际。事实上,传统村落保护的研究文献从不同角度对这些权益有所涉及,诸如物权之类还有比较深入的探讨,但我们这里所做的,是希望能够对传统村落保护中的基本问题开展系统研究,并且努力尝试做理论化的建构。


视传统村落保护为乡村社会治理,在于从过去和当下专家、外部社会、政府对文化资源开展的启蒙式的抢救性保护,转向最终以村民为主体、基于村民的家园意识、凝聚各种社会力量对自己的家园展开自觉、理性、有机的维护和更新,最终使其历史建筑得以善待,传统风貌得以延续,乡土社会得以发展,当地村民得以尊重,于社会巨变中留住乡土的文化基因。


1

//  专家推荐


自2011年我国启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以来,基础性工作已取得明显进展,当前更需要提升深层次和体系性保护理论和方法的研究,更需要对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开展研究。《家园—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治理》一书就是回应这一需求的探索。这是一本有理论功底的书,也是一本基于实践经验的书。


《家园》抓住了保护发展传统村落的根本与灵魂。村因村民而在,传统村落这种活态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其根本在其主人,也就是村民,传统村落中的各项文化遗产都与村民密切相关。该书主张以家园意识统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是对现阶段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重物不重人、外力大内力小、点强面弱等问题,在指导思想上的纠偏。基于我国城乡差距和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等国情,该书也实事求是地提出了村民与各方主体的合作与平衡机制。该书的目标和设问很有意义,不仅力图回答为什么保护、保护什么,也力图回答为谁保护、谁来保护。


《家园》给出了以村民为本的可操作性保护方法。该书明确了村民的五种权益,即发展权、物权、空间权、财权、议事权,不仅是为保障村民权益,更是为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方法论与一种模式。这五项权益是保护工作的任务分解,涉及到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和村落发展的方方面面,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该书在五种权益基础上提出的保护治理体系和分类规划方法,使其方法论更加完善。


《家园》最终回归于如何更好实现真实性和完整性。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两大共识,即真实性和完整性,如何在活态的、发展变化的传统村落上得以实现,需要中国人创造性的探索和诠释。该书关于村民为本、五种权益、保护治理体系等研究与思考,其实是从中国传统村落实际情况出发,对实现其真实性和完整性的特性规律和更好方法的探索。从这个意义上讲,《家园》一书在理论上始终是完整的。


期待此书对日益增多的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研究者和实践者提供有益的借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总经济师  赵晖



城市作为国家的经济中心,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但农业农村的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现代化国家建设和民族复兴。传统村落保护传承,不仅是建成遗产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要务,与城乡融合发展、生态文明和国土安全息息相关。《家园——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治理》一书,在分析论述乡土遗产和传统风貌的保护管理的基础上,系统阐述了基于“五种权益”,以村民为主体,包含历史保护在内的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政策的理论基础和实施保障。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现活力健康、有序包容、美丽和谐的现代化乡村的新时代,该专著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直接的指导意义。


——同济大学教授 张松


2

//  内容提要


目录展示

左右滑动查看目录


第1章“概述”作为开篇部分,主要论述了研究问题的视角以及研究的基本概念基础。从回顾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历程出发,指出在新时代城乡关系下,传统村落的保护对象、保护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通过对传统村落主体对象的认识,提出传统村落的保护应以村民为主,提升其家园意识,并紧紧围绕村民在传统村落治理中的五种权益,开展促进传统村落保护的研究。


章节试读

左右滑动查看


第2章“乡愁”是对我国传统村落保护现状的认识。从保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所遇到的困境维度阐述传统村落现阶段在三生空间、文化传承、资源盘活、社会关系、治理能力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保护需要从空间管制走向综合治理。


章节试读

左右滑动查看


第3章“乡思”是对传统村落保护和治理结合的思考。通过对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城乡关系背景下乡村治理模式的演进分析,结合传统村落基于价值保护的特殊性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构建与治理机制相结合的适用于当下的保护方法和理论,通过唤醒村民这一基本主体对传统村落的价值认知和家园意识,以及基于多元主体的平衡合作治理,推动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


章节试读

左右滑动查看


第4章“乡治”是对传统村落平衡合作治理相关“五种权益”的分析。乡村治理是国家空间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村落治理作为特殊类型的乡村治理,需要村民村集体、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参与。本章对发展权、物权、空间权、财权、事权五种权益的内涵、主体和治理重点进行了研究,提出传统村落治理必须以村民和村集体的权益为核心,构建五种权益平衡、多方主体合作的治理结构。


章节试读

左右滑动查看


第5章“乡策”是为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相关治理政策的全面梳理。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关键点是治理政策的创新与改革,需要探索构建稳定多元的治理政策支持。本章从治理的社会、制度、法律、资金等四个方面提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治理政策体系,探索在传统村落领域政策完善的方向与路径。


章节试读

左右滑动查看


第6章“乡规”是对规划作为治理技术工具的论述。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是提升传统村落治理能力的重要载体,其编制和实施过程即是探索传统村落治理方式转型的过程。本章基于“五权”,对传统村落进行分类,提出各类传统村落的治理重点、保护规划编制内容和工作改进的建议。


左右滑动查看


作者简介

张兵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同济大学博士,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委员,《城市规划学刊》杂志编委,《国际城市规划》杂志编委


夏青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高级规划师,注册城乡规划师


罗彦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团队出品,必属精品

阅读全文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规划中国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