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之际的太原南,看看有没有你们村——
明清时期的《太原县志》均记载县设“坊郭乡镇,在城五都……,在外五十一都。”那么,我们现在所生活的村庄,在明清时候属于哪一都呢?来看看正在编修《小店区地名志》的兀忠伟先生考证:
都甲实际上是封建社会时期的一种行政区划,准确一点说,是民间故老沿革、人们习惯使用的一种行政区划,明、清时期使用的最为广泛。但它并不是官方的行政区划制度,在封建时代,没有那一个朝代真正使用过都甲制。它是民间将几个朝代的行政区划名称混合使用的结果。唐朝实行的是乡保制,宋朝是都保制,元朝是村社制,明朝是里甲制或保甲制,清朝是保甲制。
都甲制,盛行于明、清两代,县下设置“都”,都下设置“甲”,一般以序数命名,分别为一都、二都……以及某都一甲、某都二甲……,征收赋税钱粮,是都甲的主要任务。民国时期,一律改为镇乡。人口满五万以上者称镇,不足五万者称乡。
这两级(都、甲)行政区划基本上相当于现在的乡(镇)和村。在民间的使用习惯上,也是县以下设都,都以下设甲。户籍管理亦即人口合法居住地的管理,所谓“合法”即政府将其编入户口册簿,视为一地正式居民。他们既承担国家赋役,又可享受让子女参加科考等权利。
明清两朝的户籍制度与都甲制相统一,就是人可以迁出外村外都外县,但你的户籍不变,仍在原来的都甲里,交皇粮国税仍要返回原都甲去缴。这样,虽然人迁走了,但他的都甲户口不变。从这一规律出发,明清两朝近600年,人们的都甲户口不变,因此,只要你一说你姓氏的都甲户口,就能判定两个同姓的人是不是同宗同祖,这是寻根问祖的一条主要途径。
民间老百姓认为,只要是同姓同都甲,那么,不论远近都是真正的一家人。我们明白了都甲的起源就知道,同姓同都甲的两人,其祖先在明朝或清朝时期是一个村里的族人。
太原县的都甲设置,清代与明代略有不同。明嘉靖三十年(公元1551年)编修的《太原县志》卷一载:太原县“坊郭乡镇,在城五都,‘都’名为南关东、南关南、南关中、南关西、南关北,在外五十都(只列都名49个,缺1个)”。明天启丙寅年(天启六年,公元1626年)编修的《太原县志》中,仍为“坊郭乡镇,在城五都,在外五十都”。到了清代,雍正九年编修的《太原县志》,设置 “坊郭五都(都名只有南关东、南关南、南关中、南关西4个,缺1个,)乡镇四十六都”。 道光6年编修的《太原县志》中,“坊郭五都, 乡镇四十六都”与道光《太原县志》相同。与明代的都甲设置比较,清代,对有些“都”进行了合并,个别 “都”的名称有所改变。具体是:安仁一都、安仁二都并为安仁都,姚邵一都、姚邵二都并为姚邵都,撤销姚西三都,马村南都、马村北都并为马村都,增加洛阳都,“进阳南都”改写成“晋阳南都”。
明清时,乞伏、洛阳、三贤东、三贤西、张花、蒲村、辛村一、辛村二、西贾南、西贾北、东桥南、东桥北、将东、勋南一、勋南二、旧县、王名、高中一、高中二、嘉节、许东、许西、黄陵南、黄陵北、马村等25都在小店区境内。
1、乞伏都。乞伏都的都名,取自姓氏“乞伏”。乞伏姓是中国古代少数民族鲜卑族的一个姓氏,十六国时期的西秦政权就是乞伏氏建立的政权。后来鲜卑族融合入汉族,乞伏姓也逐渐演化成为乞姓和伏姓两个姓氏。太原县的都名,为什么用这样一个已经消失的姓氏?史载:乞伏慧,鲜卑族,字令和;马邑人(今山西朔州朔城区)。著名隋朝大臣。他的祖父乞伏周曾做过北朝时期西魏的银青光禄大夫,父亲乞伏篡,曾任金紫光禄大夫,并为第一领人酋长。乞伏慧曾任北齐行台左丞,归北周后,又任开府仪同大将军,隋朝时任曹州刺史、后迁荆州总管。北齐时,晋阳被称作"别都"。北周、隋朝时,晋阳仍然是一个重要城市。乞伏慧一家很有可能在今戴家堡一带居住过。在明朝以前,由于乞伏慧一家三代都有较显赫的地位,“乞伏”一词则有可能成为戴家堡一带的区域代名词,“乞伏都”的命名应是由此而来。再仔细分析清嘉靖《太原县志》“县境乡村之图”, 结合嘉靖《太原县志·水利》载:“洞涡河四渠:乞伏等都渠一道,永康镇(属榆次)取水,灌刘家堡、柳林庄、石沟、戴家堡、东里解、三贤等村”分析这一记载及其各村现今的地理位置,乞伏都则包括戴家堡、石沟等2村。
2、将东都。明代,将东都为将东一都、将东二都,清道光《太原县志》将两都合并为一个都。将东都的都名,取自监军庄村。明嘉靖《太原县志》“县境乡村之图”,标为监军庄,而在清道光《太原县志》县治图中,则标为将军庄,仍处于汾河西侧。在 “桥堰·汾河桥”一节中则为 “监军庄桥”。同一个村的村名出现 “监、将”两种写法的原因,应该是本地方言造成的。监军庄、西柳林一带, “监、将”2字全部都发“Jiang”音。而旧时,监、将2字在今小店区境内的大部地区都发“Jian”音。这样,就出现了《太原县志》中对一个村名两种书写的情况。至于为何不是“将军都”或“监军都”,而是“将东都”,较令人费解。清《道光县志》152页载:驿铺,“中路五铺,三贤、将东、东桥、嘉节、马村;东路二铺,郑村、许西。”从这条记载分析,将东都的位置,应在东桥南都之南、三贤都之北。将东都辖监军庄、柳林庄(现为东、西柳林两个村)、西草寨、东草寨、河滩、刘家堡等6村。
3、蒲村都。以 “蒲村”村名为都名。蒲村都辖东蒲村、西蒲村、南蒲村、侯家寨、孙家寨、贾家寨、杜家寨等7村。
4、勋南一都、勋南二都。勋字的本义是指特殊功劳,如勋业,功勋和事业,如“不朽的功勋”。古时,朝廷赐予有功臣僚的爵位,勋爵。明嘉靖《太原县志》载: “吕氏先墓,县东北三十里吴村”。”此处的吕氏先墓,为宋代观文殿学士吕公弼之高祖墓。史载,吕公弼(1007-1073),字宝臣,寿州(今安徽凤台)人。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赐进士出身,官至都转运使,龙图阁直学士,进枢密使。后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而迁观文殿学士,改外任,为太原知府。任太原知府后,到吕氏先墓专门祭奠他的高祖父,并立有奠碣诗碑。明嘉靖《太原县志》载: 该碑“在崇福寺。今废。”从唐代起,吕氏一门历代都为各朝的高官。吕延,唐浙东道节度史。吕渭(734年--800年)字君载,吕延之长子,唐肃宗元年间登进士、759年为太子右庶子,后擢升礼部待郎,出任潭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湖南郡团练观察史,后被赠予尚书右仆射,是代宗李豫年间的高级官员。吕公弼之高祖父叫吕梦奇,后唐(923年—936年)时任幽州节度判官,并于天成元年(926年)6月被后唐明宗擢升为右谏议大夫,天成三年7月,升为御史中丞。天成四年(929年)7月免了吕梦奇御史中丞职,降为太子右赞善大夫,后外派任北京(今山西太原西南)任副留守。长兴三年(932年)吕梦奇回朝为户部侍郎。吕梦奇之孙吕蒙正(公元944年 - 公元1011年),宋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丁丑科状元。三次登上相位,封许国公,授太子太师。山东社科院《东岳论丛》2010年第四期的一篇文章《东莱吕氏一门三相家世考》(作者:吕茂东)载:“今考,吕蒙正的七世祖吕渭居太原”。吕蒙正之子吕夷简,宋代著名政治家。真宗年间以刑部郎中权知开封府。仁宗立,任宰相。他辅佐年幼的仁宗,在太后临朝听政的情况下,正确处理北宋国内国外诸多矛盾,保证了北宋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为宋代名相之一。吕公弼是吕夷简的侄子。吕惠卿(1032-1111年),字吉甫,泉州南安水头朴里人,北宋的政治家改革家。 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宋神宗熙宁年间,王安石变法的第二号人物。“元丰五年,加大学士、知太原府。”从上引史料分析,太原吴村(今大吴、小吴、西吴)是明朝以前吕氏的先祖墓地,而且比较受历代统治者重视。从公元734年到明朝立国(公元1368年)将近900年,吕氏在统治阶级中的影响无疑会很大。这一带既然是前朝勋臣的墓地,将此处命名为“勋南都”,想来是命名者的首选。明天启《太原县志》:“勋南都渠二道,小南岗取水,灌吴、张二村。”清道光《太原县志·水利》载:“勋南渠,灌张村、乌(坞)城村、许东村并分灌黄陵村、马练营、后所营、高中村、温泉村、田庄共九村地亩。”北张村原有古宝刹一座称永宁寺,建寺碑刻称北张为勋南二都。
由此可判断,勋南都辖大吴、小吴、西吴、北张、坞城等5村。其中,勋南一都辖大吴、小吴、西吴3村,勋南二都辖北张、坞城2村。
5、旧县都。既云“旧县”,无疑是相对于“新县”而说,“新县”指新建的太原县城,“旧县”当然指平晋县城。清《道光县志·水利》载:“旧县东渠,灌大吴村、小吴村、北畔村、南畔村、南黑窑、下庄村、下庄末、南杨庄共九村地亩,自阳邑看河楼取水。”(看河楼位于阳曲县,清道光《阳曲县志》载:“镇河楼,旧在水西关真武庙后。”)“旧县西渠,灌大马村、殷家堡、小马村……16村地亩。”旧县都辖北畔、南畔、南黑窑、城西、下庄村等5村。
6、马村都。明嘉靖《太原县志》中为“马村南都,马村北都”,清道光《太原县志》中合并为马村都。明嘉靖《太原县志·水利》载:“汾河十一渠:……。马村北渠一道,看河楼取水,灌嘉节等五村。……”这一条是记载太原县“都渠”的,全是以都名命名为将“渠”名。明嘉靖《太原县志》“坊郭乡镇”一节中,将马村南都、马村北都列在勋南一、二都与黄陵南、北都之间。“汾河十一渠:……。马村北渠一道”这一句话中说的“马村北”三字后缺一“都”字,应该是“马村北都”。因此,马村都是指大马、小马一带,而非南马村。明天启《太原县志》记载:“郝恭,马村都人,正贡,未仕。”郝姓是范家堡村大姓,故范家堡村应属马村都。马村都辖大马、殷家堡、小马、范家堡4村。
7、许坦(西)都、许坦(东)都。许西、许东是一个村,原名为许坦村。清光绪年间,修正太铁路,将许坦村分为东、西两片。1955年始分为两个村,以方位名,称许西村,许东村。明嘉靖《太原县志》载有“许东堡”。许西都、许东都,不应是以现在的许西村、许东村命名,而是许坦西都、许坦东都。按村庄的地理分布,许坦西都应辖许坦、郑村(含窑子上村)、南平头村;许坦东都应辖西家凹、上黑驼村、下黑驼村、东峰村、西峰村、老峰村、岗头等8村。
8、黄陵南都、黄陵北都。以黄陵村名为都名。黄陵南都辖马练营村、新营村等2村。黄陵北都辖黄陵村、北营村。注:明嘉靖、天启,清雍正三部太原县志“县治图”均未载北营村,清道光《太原县志》“县治图”始载有北营村名,图上标的位置在黄陵村正北。
9、嘉节都。以嘉靖村名为都名。嘉靖《太原县志》载:“嘉节都渠一道,南屯取水,灌河滩等三村。”嘉节、南屯、河滩三个村相距太远,因此这条记载显然有误,明天启《太原县志》对这条记录作了更正:“嘉节都渠一道,看河楼取水,灌本村。”清道光《太原县志》载:“嘉节渠,灌嘉节村、小马村、殷家堡、大马村共四村地亩,阳邑看河楼取水。”嘉节为明清两代一处交通要地,设有烽堠——嘉节墩和邮舍——嘉节铺。嘉节都辖嘉节、红寺、小店、李家庄等4村。
10、东桥南都、东桥北都。以东桥村名为都名。东桥亦是一处交通要地,明代时设有邮舍东桥铺,清代仍为太原县驿铺之一。我搜集了一本清顺治四年修编、民国24年“补修” 的《西桥村清丈地鱼鳞册》,记录了西桥村454块田土的长宽、面积、土地质量、田主姓名及田土所在地名等。很可惜,东桥村的《清丈地鱼鳞册》前几年才被收藏者随葬。上面记录东桥南都一甲至十甲(缺四甲)的田主姓名。另外还有户籍在东桥北都、南关北都、高中一都、勋南二都、将东一都、将东二都、南关东都、南关西都、南关中都、南关北都、河下都、黄陵南都、嘉节都、许西都等14个都的田主姓名。资料所载东桥南都一甲至十甲(缺四甲)的田主姓氏计有:东桥南都一甲、二甲、三甲落姓20户,其他姓4户,五甲、六甲赵姓100户、阎姓5户、其他姓13户,七甲、八甲、九甲兀姓45户、杨姓5户、刘姓3户、其他姓11户,十甲郭姓20户,其他姓11户。落姓是东桥村原有的姓氏(现东桥已无此姓),兀姓为西桥村的主要姓氏,赵姓在西桥、大村都有分布。从上述记载分析,东桥南都一甲、二甲、三甲为东桥村,五甲、六甲为大村,七甲、八甲、九甲为西桥村。因东桥南都四甲的田土不在西桥村范围内,故鱼鳞册上未载。东桥南都四甲应属温家堡村。东桥南都辖东桥、西桥、大村、温家堡村等4村。西桥村鱼鳞册上记录的东桥北(都)十甲的一户姓孟,《西贾村鱼鳞册》记录的有东桥北都十甲两户田主都姓牛。从这一点分析,东桥北都十甲可能是巩家堡村。东桥北都辖李家庄、巩家堡、圪塔营等3村。
11、西贾南都、西贾北都。以西贾村名为都名。嘉靖《太原县志·水利》载: “洞涡河四渠:……西贾南都渠一道,灌西贾等三村。”西贾村存有民国二十四年抄录本鱼鳞册,共四本,记录了西贾村村东、村南、村北、村西的田土的长宽、面积、土地质量、田主姓名及田土所在地名等。四本鱼鳞册主要记载有西贾南都一甲、二甲及北都六甲的田主姓名。从四本鱼鳞册所载田主姓名分析,南都一甲、二甲以肖、韩二姓为主,北都六甲以李、阎为主。肖姓是现今西贾村的主要姓氏,鱼鳞册上有一户为“南都郜村张四娃”,西贾南都辖西贾、郜村2个村。李、阎二姓为宋环、西攒、东攒、薛店4村的主要姓氏,西贾北都辖宋环、西攒、东攒(已消失)、薛店、横河等5村。
12、王名都。以王名村名为都名。明清太原县志“县治图”标有王名村。清道光《太原县志》记载,王名村有元真观,南王名村有圣寿寺,除此及王名都的都名以外,未见有其他记载。按村庄地理分布,王名都辖南王名、北王名、寺庄3村。
13、高中一都、高中二都。以高中村名为都名。《东西桥村清丈地鱼鳞册》上载有高中一都一甲巩皇福一户、高中一都四甲8户王姓的田土。嘉靖《太原县志》贡士一节记载:明成化年“吴绅,高中都人,例贡,任丘县主簿。吴逊,高中都人,例贡,任禹城县主簿。”除了清道光《太原县志》记载:“建佛寺,在高中村”以及嘉靖《太原县志》志记吴绅、吴逊两人事外,再无其他高中都的关有记载。从村庄地理位置分析,高中一都辖高中、武宿等2村,高中二都辖西温庄、东温庄、田庄、后所营、杨庄等5村。
14、洛阳都。以洛阳村名为都名。明嘉靖《太原县志》中无洛阳都,明天启《太原县志·水利》载:“……洛阳都渠一道,河滩村取水,灌吴家堡(明清时吴家堡属徐沟县管辖,此处应为王家堡)等村。”嘉靖《太原县志·贡士》载:“王寿高,洛阳都人,例贡。”但“坊郭乡镇”一节无“洛阳都”,清雍正《太原县志》始载有洛阳都。洛阳都何时设立,无考。据洛阳都渠所灌村庄判断,当时洛阳、吴家堡、南马村等3村均地处潇河南侧,洛阳都辖洛阳、王家堡、南马村等3村。
15、三贤东都、三贤西都、辛村一都、辛村二都、张花都。以上5都,皆以村名为都名。张花都辖张花、桃园堡等2村。辛村一都辖辛村。辛村二都辖梁家庄、流涧等2村。三贤东都辖北格、小北格、南格等3村。三贤西都辖三贤、同过等2村。
清末都甲制名存实废,太原县划为七个乡,河西4个乡,即垂棘东乡、垂棘西乡、使相南乡、使相北乡。河东3个乡,即太安乡(黄陵一带)、晋安乡(小店一带)、永安乡(北格、刘家堡一带)。
明清时属阳曲县的各村,清道光《阳曲县志·卷二舆地图》载:“正南乡亲贤一都(辖)……东寇庄、西寇庄、北寇庄、南寇庄、杨家堡;正南乡亲贤二都(辖)……王村、亲贤村;正南乡亲贤三都(辖)狄村、……窑上村、张家巷;东南乡辛村二都,(辖)……道把村、石嘴村、二掌村”。 龙保村:清道光《阳曲县志》划归第一区所辖编村之马庄村下,马庄归“东南乡马南都” 辖。
张花营本属太原县管辖,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析平晋、榆次、清源三县地置徐沟县,张花营划归徐沟县管辖。明清时,张花营为徐沟县五军屯之一,称为张花屯。明清时,今徐沟县之桃园堡属太原县管辖。
五龙沟村,明清时属榆次管辖。五龙沟村含五龙沟、大龙沟两个自然村,五龙沟属榆次县鸣谦村管辖,大龙沟属榆次县青石窑沟管辖。
因资料缺乏,《太原县志》所载内容简单,各“都”所辖的村庄的确定,考虑了村庄所在的地理位置,也考虑了小店区境内明清以后的行政区域划分。
都甲的设置,在明代时,“以一百十戶为一里,摊丁粮多者十戶为長,余百戶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長一人,甲首一人”。 明清时太原县设“都”,相当于“里”。明代法律規定“农业者不出一里之間,朝出暮入,作息之道相互知”。任何人离乡百里,都必须持"路引","路引"实际上就是离乡的证明。
清代称为保(都)甲制,“州县城乡十戶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長。戶给印牌一张,备书姓名丁数,出则注明所往,入則稽其所来”。来路不明者,就要“捉”去治罪。“戶有迁移,隨时报明,换给门牌”。摊丁入亩实施后,户籍编审停止。太原县“甲”的划分,《县志》中无记录。
明清时,里(都)的施政机关称“署”,长官称“里(都)长”。里署配有“书手”一人,掌管该里赋税和文案。甲未设施政机构,只是由10户轮流任甲首,任期一年。里(都)长、甲首把持地方,武断乡里,包揽词讼,并可以对乡民动用刑罚。但本人未见过太原县在这方面的史料或民间传闻。
明清时的都甲制,主要是通过户籍而进行税赋管理。清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摊丁入亩,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其主要内容为废除人头税,“都”作为县与村之间的行政机构的徭役职能逐步消失。
转引自:小店区地名普查
封面图片来自:稻香村农夫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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