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市教育局刚刚下发了关于
我市2018年初中招生、普通高中招生
的录取办法通知
同时,家长们最关心的
马鞍山各初中、高中今年的招生计划表
也最新出炉,请收藏转发
6月24日上午,市区特长生、特色班统一时间进行专业加试;
6月30日公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划定并公布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
7月上旬考生填报志愿;
7月下旬完成录取工作。
2018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录取政策
录取依据
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二是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总值(将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按照A、B、C、D分别为4、3、2、1赋值,各等级值之和即为等级总值);三是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等级总值(将各维度评价等级按照A、B、C、D分别为4、3、2、1赋值,各等级值之和即为等级总值);四是考生志愿。
各批次学校录取,当最后一名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并列时,先比较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总值,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总值,如仍不能区分则一并录取。
考试成绩呈现方式
1.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省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品德与历史、物理与化学成绩仍按原始分和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每一科目均按照考生成绩排序,前30%(含30%,下同)考生成绩为A等级;31-60%的考生成绩为B等级;61-80%的考生成绩为C等级;80%以后的考生成绩为D等级。
2.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理科(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满分10分,以考生实际得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并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创新”维度的实证材料。
3.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60分,以考生实际得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并作为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五个维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评价等级”两部分组成。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要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除公民道德素养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外,其他维度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B、C、D四等。
考生志愿填报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知分填报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马鞍山市教育信息网查询自己的中考成绩。考生志愿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网上填报。
二、市区招生录取办法
2018年市区4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
100%分配到市区各初中学校
(含完全中学初中部,下同)
1.“指标生”分配计算方法
2018年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计算方法如下:
某省示范高中分配给某初中的指标=该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该初中毕业生数÷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60%+(2011-2013年该初中升入该省示范高中学生数的平均数)÷(2011-2013年该省示范高中计划数的平均数)×35%〕
另外5%指标是根据学校绿色评价结果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某省示范高中分配给某初中的5%指标=该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5%×[(该初中毕业生数÷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1+(该校绿色评价得分-全市初中绿色评价平均分)/100)]
市二中国际班参照上述办法进行分配。
博望区学校考入省示范高中基数参考2013年博望区学校中考录取市区省示范高中情况确定。
2.各省示范高中分配的招生计划数。
市二中招生计划936人,扣除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计划18人后,将918人分配到各初中;
红星中学招生计划832人,扣除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16人后,将816人分配到各初中;
安工大附中招生计划600人,扣除艺术特色班和体育特长生计划102人后,将498人分配到各初中;
市二十二中招生计划600人,扣除面向市区招生的宏志生和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42人后,将558人分配到各初中。
2018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2018年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具体如下:
1.提前批次。市二中县域班、国际班,安工大附中艺术班(含中马班),市二十二中宏志班,市外国语学校空乘班、外语课程实验班,二中郑蒲港分校国际班等特色班类计划和各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类计划以及中加双语学校、二中郑蒲港分校、红星中学秀山实验学校市内自主招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
设置特长生、特色班、自主招生三类志愿,考生可以在三类之间兼报但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录取顺序是:特长生、特色班、自主招生。填报特长生、特色班的考生必须事先通过招生学校考核并达到规定要求。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的志愿录取。
该批次录取结束后,除市二中县域班、国际班、市二十二中面向三县的宏志班、二中郑蒲港分校国际班以及市外国语学校外语课程班计划外,其他缺额计划将并入本校后续批次进行录取。
2.第一批次。市区四所省示范高中“指标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限额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含按规定可以补录的提前批次缺额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市区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学校不止一所,则按照缺额学校数量设置平行志愿投档。
3.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按规定可以补录的提前批次缺额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并按照上述平行志愿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市区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学校不止一所,则按照缺额学校数量设置平行志愿投档。
三、各县招生录取办法
2018年,各县继续执行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政策。
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
各县应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让广大学生及家长及时全面了解相关“指标生”分配政策。
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1.提前批次。特长生和特色班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特长生和特色班两类志愿,考生可以兼报但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录取顺序是:特长生、特色班。填报特长生和特色班的考生必须事先通过招生学校考核并达到规定要求。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志愿录取。
2.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指标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含提前批次特长生、特色班缺额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本县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学校不止一所,则补录时按照缺额学校数量实行平行志愿。
3.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提前批次缺额计划)在此次批次录取。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按照上述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本县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学校不止一所,则补录时按照缺额学校数量实行平行志愿。
2018年初中招生通知
一、招生办法
公办初中招生
1.科学合理划定学区。5月份,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划分公办学校学区,并分区向社会公布。
2.学生资料审核与收集。
(1)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审验户口簿与房屋产权证原件,并收齐复印件集中上交区教育局。按学区就近入学须符合“两个统一”的政策要求。婚后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三代同住一套房的家庭,或者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有户口(包括集体户口、挂户)确无住房的,须提供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无房产证明。
(2)拆迁户子女。在拆迁安置期内由毕业学校审验拆迁证明、户口本和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凡未在我市购置房产的拆迁户子女,须提供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无房产证明。相关材料由毕业学校审核后,收齐复印件后集中上交区教育局。拆迁证明需区以上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开具的正式证明,真实反映拆迁房屋的位置、拆迁时间以及安置办法。已经拆迁安置的不享受拆迁户子女就学政策。
(3)流动人口子女。流动人口子女在我市小学毕业后,需继续在我市就读初中的,由毕业学校审验流动人口居住证、原籍户口本,凡在我市市区范围内未购房的,须提供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无房证明。毕业学校应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原件,并收齐复印件后集中上交区教育局。
流动人口在外地小学毕业,因法定监护人到我市就业等原因须到我市就读初中的,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流动人口居住证、原籍户口本、义务教育(小学)完成证书到市教育局登记,凡在我市市区范围内未购房的,须提供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无房产证明。学生法定监护人应于7月4日前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监护人不在我市工作居住的流动人口子女,原则上不能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市教育局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的材料。
3.公办学校派位。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就近”和“两个统一”的原则,统一审核,统筹安排,将适龄儿童、少年派位到相应的公办初中学校。
6月25-7月2日,符合“两个统一”正常入学条件、选择学区内公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到各公办初中报名注册,马鞍山外国语学校英语特色班、市一中住宿班完成招生。7月6日,各公办学校将学生注册数据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8月10日前,市教育局审定各公办、民办初中新生报到注册名单,并将拆迁户、流动人口子女和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统筹分配到各公办初中学校,各学校按分配名单组织学生第二次报名注册。
民办初中招生
1.确定并公布招生计划。市教育局依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和《马鞍山市民办学校办学规模核定办法(试行)》,根据各民办初中的办学条件、师资状况和全市小学毕业生人数等,合理核定各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并公布(招生计划见附件)。安师大附属郑蒲港分校招生在郑蒲港新区社会事业局指导下组织实施。
2.报名。民办初中招生实行学生自愿报名。7 月7-9 日,由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原件、义务教育(小学)完成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各招生民办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对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外地回马、博望区小学毕业生报考市区民办学校及报名点无正当理由拒绝报名的,到市教育招生考试报名大厅集中报名)。网上报名数据实时上传、监控。每所学校报名费20元。本市市区户口或外地户口在我市市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各民办初中不设置门槛限制学生报名,学生可以兼报。已到公办初中报到注册确认的学生,不得参加民办初中的报名及录取。报名结束后,在市教育局和学校网站公示学生报名情况。报名时,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将派人现场监督。
3.电脑派位。2018 年,民办初中招生继续实行电脑派位和学校自主招生的办法。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的比例为8:2。凡报名人数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额录取新生的招生办法。报名人数未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在其他学校电脑派位后实行全额录取。
7月12日电脑派位,电脑派位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派位顺序依据各招生学校报名人数的多少来决定,人数多的先派位录取,依次进行,派位结果当场公布,已被前面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参加后面学校的电脑派位。7 月13日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报名注册并交费确认,凡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未在规定时间交费报到,造成电脑派位计划未完成的,自动转入自主招生计划。
4.自主招生。各学校于6月30日前在马鞍山教育信息网公布自主招生录取办法,自主招生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自主招生在市教育局监督下实施,自主招生不得录取其他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且已报名交费的学生。7 月28日前完成自主招生。7 月31日前,各校上报自主招生学生名单。
博望区初中招生
博望区公办初中和民办初中招生比照本文件精神,由博望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种特殊情况的招生
(一)特殊情况儿童、少年入学。城市拆迁户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引进高级人才子女入学、招商引资投资者以及烈军属子女入学等,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妥善解决外来投资、进城务工、引进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问题的通知》(马教秘〔2012〕19号)、《马鞍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7号)以及市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促进工业经济倍增的人才政策申报指南》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特色班招生。同意市外国语学校英语特色班面向全市招生200人。由学校制定具体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招生工作在民办学校招生前进行。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以实验班、特色班或特长生的名义进行招生。
(三)公办初中住宿班招生。为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同意市一中继续面向全市流动人口子女和留守儿童招生有住宿意愿的学生100人。
(四)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凭有关证明,按正常入学办理:
1.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一方在学区内常住,父母的另一方是现役军人或在外地工作或出国定居;
2.父母离异者,子女随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常住的;
3.儿童、少年户口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学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都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及支边或出国人员;
4.儿童、少年户口单立、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其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五)婚后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三代同住一套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六)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户籍与常住地不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七)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有户口(包括集体户口、挂户)确无住房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实际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区域的公办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以上便是今年马鞍山市
“小升初”、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及招生计划
大家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可咨询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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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马鞍山市教育局、马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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