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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不是犯罪的挡箭牌】明星代言非法集资案系共犯 葛优忙喊冤

2016-10-19 袁永昌防传销 袁永昌防传救助中心


最高法:明星代言非法集资案系共犯 葛优忙喊冤

2011年01月07日 09:57:38  来源: 辽沈晚报 【字号 】【】【】【



“植树造林,首选亿霖”,出自演员葛优之口的这句广告词宣传效果非常明显。在短短两年时间内,“亿霖造林”从群众手中卷走16.8亿元。今后,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法规,明知他人从事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将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万里大造林”案、“亿霖木业”案、“兴邦公司”案、“海天公司”案、“中科公司”案、“山川公司”案、湘西自治州非法集资案……这个名单还在拉长。

近年来,重大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屡屡发生,许多人原本梦想“一夜暴富”最终却倾家荡产、血本无归。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于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明星代言非法集资案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对此,《解释》对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中的虚假广告行为的定罪标准以及共犯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首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为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具有《解释》规定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其次,明知他人从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集资诈骗或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集资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焦点回应

葛优经纪人:我们是受害者

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法规,明知他人从事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将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曾代言亿霖集团的演员葛优随即受到牵连。对此葛优经纪人表示不担心会被以共犯论处,“我们自己也是受骗的,是受害者。 ”

接受记者采访时,葛优经纪人张魁表示还没听说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非法集资代言广告的解释。听完转述后,他表示最高法的解释是指代言人必须跟非法集资是有预谋的情况下,才会以共犯论处。他说:“我们怎么可能是预谋的?我们自己也是受骗的,是受害者。 ”

事件回顾

葛优早已退还50万代言费

从2004年起,在短短两年多时间内,“亿霖造林”打着“托管造林”的幌子出售林地,从群众手中卷走16.8亿元。北京警方曾将之定性为“北京迄今为止最大的传销案”。

“植树造林,首选亿霖”,出自当时的代言人葛优之口的这句广告词宣传效果非常明显。当“亿霖传销案”被曝光后,亿霖木业的形象代言人葛优成为众矢之的。据受骗者说,正是因为看了葛优的代言广告,他们才毫不迟疑地将钱交给了亿霖集团。

2007年,事件被报道后,警方透露,在整个案件的侦查过程中,葛优一直十分配合,对自己无意中“上了贼船”十分后悔。而且他已将从亿霖获得的代言费全部交给了警方,警方称这笔代言费是50万元。

亿霖案28高管被起诉 葛优退还代言费359万元

  2007年07月25日19:08      

  据《北京晚报》报道北京市公安局日前透露,“亿霖传销案”目前已经侦查终结,案件已经移交到检察院。案发之后,北京警方已经先后抓获65名犯罪嫌疑人。目前,赵鹏运、屠晓斌、赵代红等2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同时,为亿霖代言的电影明星葛优也退还了全部359万元代言费。

  葛优退代言费359万余元

  同时,为亿霖集团做形象代言人的艺人葛优已主动退还了全部代言费,共计359万余元。当“亿霖传销案”被曝光后,亿霖木业的形象代言人葛优成为众矢之的。有媒体曾经在上月报道过,葛优将从亿霖获得的代言费用50万元全部交给了警方的消息。

  其实,这笔代言费不止50万元,警方证实,葛优委托经纪人向警方主动退还了全部代言费用,共计359万余元。

  3高管自首退赃1900万

  今年5月23日,公安部发布B级通缉令,在全国范围内对张建军、高冰、牟晓峰、于峰、王洪怀、刘丽萍、赵玉萍等亿霖案中7名在逃嫌疑人进行通缉。近期,潜逃近半年的犯罪嫌疑人刘丽萍(女,42岁,亿霖集团国际销售分部八部部长)、赵玉萍(女,53岁,亿霖集团国企销售分部二部部长)、张建军(男,44岁,亿霖集团国企销售分部负责人)先后向北京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3名嫌疑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亿霖传销案件,退还违法所得。目前,3人已退回违法所得1900余万元。

  4月中旬起,北京市公安局组织了针对亿霖赃款的集中追缴行动,重点对象是650余名违法所得超过万元的涉案人员。

  新闻背景 北京最大传销案

  2007年2月9日,以一句“合作造林首选亿霖”广告语广为人知的亿霖木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终于露出了“传销”的真容。据统计,受到“亿霖木业”广告宣传的影响,全国有2万余人交纳了购买林地款,其中约1.7万人是北京人。仅仅两年多时间,亿霖集团的非法经营额就达到16亿元。北京市公安局将此案定性为“北京迄今为止最大的传销案”。

亿霖万里造林梦殒传销路(图)

2007年02月15日 08:54:07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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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北京有史最大传销案,集团化运作骗款16亿;9名主犯均有传销前科,案件暴露林业托管监管空白

   ■核心提示  

  2月9日,作为我国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传销案件———亿霖案,宣告侦破。

   它和以往秘密地下活动的传销公司有两点不同。一、传销模式是正在进行改革的“林业托管”。二、它进行的是公开而集团化的欺骗行为。

   原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陈根长说,亿霖案暴露的是,我国林业托管的法律空白,亟待加强监管。

亿霖以传销模式进入林业托管,如今“香消玉殒”。

2月9日,北京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告了亿霖安的侦破情况。

这是我国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传销案件。

涉案人赵鹏运在去年12月1日被公安局依法逮捕。由他负责的亿霖木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亿霖木业)于过去两年,以传销方式敛财16亿多元。

与赵鹏运一同被捕的还有赵代红、黄金辉等8名公司主要负责人。这9名犯罪嫌疑人在进入亿霖木业之前,都有过传销经历。

在亿霖大案背后,隐伏着更为令人忧虑的现实,如何规范和监管托管造林企业。

“在这方面,一直是个空白地带。”2月13日上午,原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陈根长在电话中对本报记者说,“必须要严格监管资金安全,保证林业开发和投资者的利益。”

   “处处是谎言”

一位前经理用“处处是谎言”总结亿霖传销模式,他说,当时他受命销售的四块地,有三块拿不到林权证。

2004年初,亿霖宣告成立后,就开始高调出现在世人面前,广告铺天盖地,365天都在招聘。

“招聘其实就是招商。”多位原亿霖员工这样说。越来越多的投资客在亿霖投资,同时也成为亿霖销售员,再寻找更多投资客。

投资客进入亿霖后,先进行“洗脑”。

一位亿霖资深的前宣讲人员总结,“洗脑”分为几个程序,一般是7天,首先鼓吹亿霖的“雄厚实力”和经营理念,之后结合画面中阴云笼罩的土地和沙漠,介绍国家的林木缺乏现状和林改新政,辅之以投资收益分析,最后一步是河北霸州实地参观,并一对一劝说其打消顾虑。

一位前经理用“处处是谎言”总结这种传销模式。他说,当时他受命销售的四块地,有三块拿不到林权证;对外宣布木材加工厂有2000万的进口设备,事实上该厂注册资金不过200万;河北霸州供参观的样板造林基地,根本拿不到林权证,而且还是基本农田。

投资者当时显然无法得知更多内部详情。一位主管回忆说,应聘者有时一次多达500人以上;洗脑流程下来,80多个人中有40多个签署合约,购买林地,“甚至有人看了国家林木资源缺乏、生态严重破坏的宣传片,老泪纵横,起身回家拿钱。”对外,亿霖公司以一个大造林梦想的有力执行者出现。

而在公司内部,实行一系列的“洗脑”、互相监视、各部门乃至员工之间严格的隔离措施。

上述多位受访人士说,公司员工的电话、行为言谈经常被监控,如发现对公司一丝质疑言论,上厕所、吃饭都会被盯梢查岗。

尽管曾受到一些媒体、部门和投资者的质疑,但亿霖的传销业务在2005年发展至高峰。它迅速成长为“全国林业行业的龙头企业,每月都是全国林业行业中的销售冠军”,对外宣称其在国内南有广州、北有内蒙古、西有四川、东有上海、江苏等分公司或基地。

亿霖一位经理级人士对记者说,原来他们也以为亿霖开办的分公司,后来才知道大部分是亿霖公司投入股份,对方公司“挂亿霖名字展开本地业务”。

   操盘手的传销前科

一位亿霖前经理级人物介绍,亿霖很多高管曾同赵鹏运一块传销,造成因此入狱1年10个月。

作为亿霖实质的操盘手,并因此获利1.4亿的沈阳人赵鹏运,在此之前就有过传销前科。

上世纪90年代中期,赵鹏运的身份是沈阳大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法人代表。

一名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这家公司的经营内容和沈阳大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样,都在从事传销净水器产品。

《华商晨报》对赵鹏运的传销经历描述得更为细致,“1998年6月,赵鹏运所在的一家传销公司被查封后,一起搞传销的两个本溪朋友找到他,说庞志超‘东方魔液’的销售方法很好,赵闻讯立即前去‘拜师’。他以每瓶34元的价格购来‘海能量’洗涤剂,再以100元一瓶卖给销售者。

赵鹏运所依托的是其父亲的公司。在此期间,他收取700余名被害人货款高达231万余元,获利34万元。“赵鹏运又成为北京鹏坤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而这家公司以倒卖墓地名义传销敛财。2000年前后,这家公司被北京警方捣毁。

北京警方的资料公布,2002年8月,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赵鹏运作出入狱一年十个月的判决。

此次亿霖案中,警方公布的逮捕名单中,另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为赵代红、屠晓斌、黄金辉、迟宏刚、许春满、刘凤财、叶龙、田亚临,也多有传销前科。

一位亿霖前经理级人物介绍,亿霖很多高管曾同赵鹏运一块以倒卖墓地名义传销敛财。

其中传销净水器产品的沈阳大安实业公司就是赵代红成立的。倒卖墓地的北京鹏坤投资有限公司,其法人代表也是赵代红。

   亿霖前世今生

亿霖的前身是阳光森工林业公司,这家公司在当时已具有了类似亿霖的经营模式。

就在人们集中关注亿霖两年多疯狂敛财时,却忽略了它的前身———阳光森工的林业公司,这家公司在当时已具有了类似亿霖的经营模式。

阳光森工公司成立于2003年秋,当时规模并不大。

它和其他造林公司一样,都是在国家合作造林的政策大门敞开后成立的。那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发布,让这些造林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地面。

一位前阳光森工员工透露,从北京密云太师屯开始,该公司工程部的2、3个员工,逐渐从河北固安、霸州、廊坊等地购买林地,另有培训、销售等部门,负责销售,“当时林权证不能下发的情况就已时有发生”。

该人士说,成立之初的阳光森工创立者和负责人原为一北京籍人士,其时基本已立下后来亿霖公司使用的经营模式。

阳光森工的骨干成员,包括负责培训的谷颜(音)、销售骨干黄金辉等,很多是东北籍,这为后来赵鹏运等辽宁籍传销者进入阳光森工埋下伏笔。

2004年3、4月间,赵代红高调进入阳光森工,并且对外开了一个大会,宣布了所谓的“强强联合”。并且,公司正式更名北京“亿霖”。

警方证实,其时赵鹏运刚刚出狱,旋即进京低调组建亿霖公司,重操传销旧业。

亿霖迅速地成立了一系列关联公司。

北京市工商局的网上查询系统所提供的公司信息显示,在北京注册成立的亿霖关联公司有12家之多,调查得知,其中至少有8家与亿霖案有关。

但是,赵鹏运任法人的亿霖相关公司没有一家,赵代红任法人的也只有1家,为北京亿霖投资有限公司。

对此,亿霖公司一位经理级员工说,联系到赵鹏运的牢狱案底,不难理解亿霖的这种注册安排。

亿霖的相关公司更多是以赵鹏运的亲信来注册的。其中以屠晓斌为名注册的有6家之多,另外1家的法人代表是英晓明。

目前更多赵氏入主阳光森工、成立亿霖的细节尚不得而知。可以肯定的是,一批资深传销者,以托管造林为名,具备了制造北京最大的传销案的初始条件。


 公开的集团化传销

以往传销是在地下秘密进行,而亿霖打广告等经营活动都是大规模公开的,集团化的。

亿霖在经过2005年的“事业”高峰之后,越来越多的质疑目光开始指向这家非法公司。2006年5月31日,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以涉嫌非法经营为由,开始立案调查亿霖木业。

随后,江苏、广州等地传出亿霖公司被调查的消息,各级林业部门发出“托管造林”警告,要求加强森林资源流转把关。

在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发出紧急通知下,“亿霖木业”广告开始销声匿迹。

今年2月8日,数百警力出现在东城、西城、朝阳等区,查封了亿霖集团在京经营场所,并扣押、冻结了部分非法所得和资产。一个涉案金额16亿元的传销公司彻底覆灭。

长期关注亿霖案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汇加律师事务所邱宝昌律师注意到,以往传销是在地下秘密进行,而亿霖打广告等经营活动都是大规模公开的,集团化的,“没能发现制止从而扩大成今日规模,很多环节出了问题,很多政府部门负有责任”。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工商分局去年公布亿霖案件查处时,同样注意到传销的加盟连锁集团化趋势。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亿霖公司借鉴了金融、房地产等领域的资金和管理运行模式,来进行林业托管,曾一度被人看好,认为它能“把投资主体从繁杂的林地管理中解脱出来”。

“但是美好虚幻的愿望背后,却是由传销造成的灰暗现实。”陈根长说。

  林业托管亟待规范

陈根长说,据他了解,目前国内仍然没有相关监管方案。

近年来,“托管造林”的违规事件频繁曝光。除亿霖之外,先后有云南美联木业有限公司假造林圈钱案、云南美联木业集资骗局、山西璞真集团涉嫌非法集资、辽宁省“中天集团”涉嫌非法集资、万里大造林集团非法集资和广告违法等。

“然而如何规范托管造林的企业一直是一个空白地带,一开始就埋下了今日亿霖大案伏笔。”曾在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供职20年的陈根长说。

据陈回忆,2004年合作造林的潜在危险还没被充分意识到,各种造林公司高调出现,媒体为之叫好之时,他就在一次人民日报和全国人大等单位共同参加的会议上拉响了安全警报,“必须加强监管。”2004年退休的陈根长,如今的身份是中国林业经济学会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

“我当时是第一个发言,提出了两个意见。第一,托管造林的广告发布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审查林业公司的准入资格;同时必须严格监管资金安全,保证用于林业开发,保护投资者利益。”陈根长此后也向有关国家部门提出这些意见,但都没有下文。

监管漏洞逐渐扩大,成了亿霖传销大案的制度成因,陈根长说,据他了解,目前国内仍然没有相关监管方案,国家相关部门没有谁牵头来规范这个容易出现问题的行业。

一面是北京史上最大的传销大案,一面是中国林业资源匮乏、生态环境日渐恶化的现实,陈根长说,亿霖大案之后,如何恢复林改进程中的林业产业信心,相关规范如何建立,已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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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示 警惕以商会商务运作名义搞传销
2013-04-24 15:15来源:人民网   近日,广东省工商局在其官方微博发布警示,提醒市民“警惕以商会商务运作名义搞传销”,注意防范传销陷阱。  广东省工商局在警示中称:“以发展会员、加盟商等名义,打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经营’等旗号,要求交纳费用,层层发展下线并承诺高额回报的,均涉嫌传销违法犯罪,应提高警惕,注意识别和防范传销。如果发现传销活动,应及时向当地工商和公安机关举报。”  “商会商务运作是工商部门之前查处的‘连锁销售经营’、‘资本运作’传销活动的变种。”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说。自2010年以来,工商部门陆续发现传销组织通过编造政策背景、组织名称和红头文件的方式,开展资本运作式的传销活动。这些传销组织歪曲国家政策,采用暗示诱导方式,如用“城市规划”指代“发展前景”,用“发展环境宽松”指代“政府默许”,用“城市新区建设”指代“资本运作成果”等,专门蛊惑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的人群。  据了解,从最直白的打电话、“拉人头”,到借壳“资本运作”、“电子商务”,近年来传销分子不断变换着外衣。除借壳“资本运作”外,假借慈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传销的骗局时有发生。  另悉,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工商局发布的传销变种警示中也指出,“慈善”、“爱心”、“公益”正在成为不法传销分子实施“拉人头”勾当的漂亮外衣。  相关人士指出,作为今年发现的最新型传销变种,以“爱心”、“公益”为名的传销活动特点为:通过网络进行宣传,利用正规社会团体和伪造的政策背景增加可信度;通过加密平台进行管理和分成,采取无商品实物的“纯资本”运作;通过“慈善爱心”来蛊惑人心,欺骗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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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作者简介:江西宜春人士,姓名:袁永昌,09年开始参与民间反传销组织工作,10年至今独立网上预防传销,13年组建【中国反转基因联盟QQ群平台】腾讯微博实名认证:袁永昌防传销求助SOS(粉丝两万)2015年正式启动【同城防传销联盟】进行实地反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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