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那些打着一带一路名义的项目很多都是骗局
近日,互联网金融领域里,出现了很多借着国家一带一路的名义的庞氏骗局,大家谨慎,前天民政部已经发出公告进行警示了。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防范冠以“一带一路”字样的组织非法开展活动的提示
来源: 中国社会组织网 时间: 2017-07-04 08:19
近日,一些未经登记的“一带一路”联盟、研究会等组织在社会上开展活动,巧立名目举办论坛、研讨会、展会以及评比、竞赛活动等,收取高额费用,损害了“一带一路”概念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混淆视听,给一些单位和个人造成经济损失,产生了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有的已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截至目前,民政部未批准任何带有“一带一路”字样的社会组织,凡是冠有“一带一路”字样且自称在民政部登记的组织均属于虚假宣传。社会各界对此应保持警惕,防止以“一带一路”为幌子的敛财聚财行为。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提醒社会公众在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者与其合作时,应当首先查验这个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以免上当受骗,防止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法律纠纷。相关机构和人员在发起成立社会组织时,必须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等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登记。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验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名单,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http://www.chinanpo.gov.cn。查验在地方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请登录地方民政部门官方网站或向地方民政部门进行咨询。
社会公众如发现有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可向民政部进行举报,举报邮箱为:jbshzz@vip.163.com。
【网警提醒】小心以“一带一路”的名义实施诈骗!
“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未来十年中国对外经贸投资布局的重点,也是新常态背景下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抓手。“一带一路”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假借“一带一路”名义实施传销、诈骗或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给单位和个人造成经济损失,产生了负面影响,需要引起高度关注与警惕。
案例1
5月中旬,镇江的何某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国家收藏基金协会的刘佳慧,并称何某抽中“一带一路”9999纯金打造的金元宝,但需要先缴纳980元才可得到,遂按要求将钱款汇给对方。6月13日,何某再度联系刘佳慧时被告知需再汇500元。何某没有同意,至今也没收到金元宝。
案例2
6月10日,网友“创造历史”发贴称收到一封来自“世界文艺家企业家交流中心”的红头文件,题目是《关于授予XX同志“中华文化交流大使”并出版<一带一路•中国名家>的通知》(【2017】006号)。通知中称,鉴于该网友取得的艺术成就,被世界文艺家企业家交流中心授予“中华文化交流大使”荣誉称号,并将颁发证书和铜牌,并赠送价值1980元的宜兴紫砂壶和《中国名家》。但要领奖的话,则需支付1480-2380不等费用。文件后附有领奖回执和汇款信息。该网友表示识破骗局,没有上当。
作案手法:
犯罪分子以“一带一路”为名,推销P2P理财产品、投资基金、纪念币、纪念册,或组织传销、非法集资等;以介绍海外工程建设项目为由,收取介绍费、佣金、前期考察费用等;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成立跨省区、全国性甚至国际性社会组织,发展会员,收取高额会费,骗取经济合作,牟取利益;擅自设立“一带一路”网站,并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官网相混淆,从事商业活动。
当前社会,诈骗分子诈骗手段花样百出,环环相扣,一层层逐步诱导。犯罪分子不再单纯发送中奖信息,而是通过“一带一路”等新鲜诱人的词语,给人带来机会无限,这就使得补助表面上看似真实。如果客户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在不劳而获心理的驱使下,就极易上当受骗。警方提醒,要时刻保持警惕,如果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警,严防上当受骗。
推荐阅读:☟
【曝光】发改委公布首批298个涉金融黑名单,111个非法集资名单曝光!
【头条】坐在家里能拿18%的月息?这种简单骗局竟然还有人信!结果,湖南“有德瑞泽”跑路了……
【下一个e租宝?】盖网利用电商幌子出售假基金疯狂非法集资百亿
揭秘 | 投资几万,三年后变千万富翁?《经视直播》记者暗访维卡币,揭虚拟币传销套路!
申牌声明公布不久被指涉传 黄帝养生园“金健康”或违规经营(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