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一点公益玩“0元购手机”,他们因贪婪而掉进了骗局大坑!
不用花钱就能买手机,还能赚到钱!广西柳州市柳江区的49位消费者,遇到这样的“好事”后却徒增烦恼。因为商家用他们的名义贷款后用于投资的平台“因系统原因”停止返利了,金融机构催促消费者偿还贷款了。好在工商部门及时介入,让这些消费者的损失得到补偿。
“0元购机”变成金融消费贷款
“你分期,我还款,全场任选一款,0首付,0利息,0月供,真实有效。”从去年年底开始,柳州市棋俊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棋俊公司)在当地发布上述广告,开展“0元购手机”活动。
该公司在向消费者介绍该活动时提出,如果要享受“0元购手机”,需要以消费者的身份和信息向金融机构办理两份消费金融贷款,贷款的金额是消费者购买手机价值的两倍,金融公司放款后,由棋俊公司将消费者购买手机的费用扣除,再将剩余款拿到“一点公益网络投资平台”(以下简称“一点公益”)投资。
在投资后的3至8个月内,消费者通过逐月从“一点公益”所得的返利款中,足额支付消费金融贷款,从而最终达到抵消全部消费金融贷款,以及购买手机不用付钱甚至还能盈利的目的。
柳州市消费者梁先生说,他妻子参加了该活动,并按照商家的要求提供了身份证,办理了贷款手续,贷款期限为24个月,头两个月每月收到100元左右的返利款,此后非但收不到返利,反而收到了“马上消费金融股份公司”和“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催还贷款的信息。
柳州市柳江区工商和质监局经检大队大队长钟兴敏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与梁先生妻子有共同遭遇的消费者共有49名,他们都是看到棋俊公司的广告后参与了该活动,购买的主要是vivo、苹果品牌的手机。
因为贷款金额远超购买手机的价格,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消费者推举梁先生为代表,在今年3月份,来到柳州市工商部门进行投诉,要求棋俊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并撤销与金融公司的贷款合同。
消费者的贷款进了棋俊公司账户
钟兴敏说,他们受理了消费者的投诉后,当即展开了相关的调查,发现棋俊公司是当地vivo、苹果品牌的手机经销商,在去年年底,开始发布上述活动的广告。当消费者要参与该活动时,棋俊公司的销售人员口头介绍活动细则,以此误导消费者参加。
据介绍,当消费者购买了手机后,棋俊公司会为消费者开据两张销售发票,金额为手机价格的一倍,然后由消费者将身份证、银行卡以及两张发票分别交给“马上消费金融股份公司”和“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贷款业务。
钟兴敏说,当时,提供金融消费贷款的上述两家金融公司,有两位业务员就在棋俊公司的手机销售店办公,随时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提供金融消费贷款业务。消费者因过于偏信棋俊公司的宣传,对于棋俊公司多开发票票面金额,这一明显违背常理的行为没有过多猜测,并按照棋俊公司的要求办理了贷款业务。
最终,棋俊公司以49名消费者本人名义申请消费金融贷款的方式,分别向两家金融公司申请了总金额为27万余元的消费金融贷款,所得款项全部转入棋俊公司对公账户,由棋俊公司扣除消费者购买手机的价款后,将剩余部分投入到“一点公益”以期获利。
然而,事与愿违,在大部分消费者只领取到“一点公益”返还的100至200颗“信使豆”(1颗信使豆等于1元人民币),传来了投资平台“因系统原因”关闭的消息。而按照消费者与投资平台的约定,只有当返折现金额到整数时,消费者才能折现提取(每提取一次,投资平台收取5元手续费)。据柳州市工商部门调查,为避免投资平台多收取手续费,只有极个别消费者进行了折现提取,其余大部分消费者尚未提取。
棋俊公司承担消费者所有损失
“一点公益”为何突然关闭,钟兴敏分析称,可能涉及其经营资质合法性的问题。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该投资平台是“深圳前海中盛一点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一家投资机构,打着公益的旗号开展商业活动,消费者可以在该平台购买商品,然后参与返利活动。
从去年开始,网络上出现关于“一点公益网络投资平台”是否在开展传销或者非法集资的质疑。广东一家媒体以《探底一点公益:承诺高额返利 庞氏骗局还是传销?》对该投资平台的经营模式提出了质疑。
柳州市工商部门经过调查后发现,“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并不具备相应的资质,而是借用了别人的资质与棋俊公司开展合作,棋俊公司并没有将这一真实情况告知消费者。其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并将棋俊公司的行为定性为“利用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销售手机产品”的违法行为。(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在事实和法律面前,棋俊公司同意,通过全额承担消费者消费贷款本息偿还,终止消费者本人金融消费贷款合同的方式,赔付49名消费者贷款本息,并向消费者赔付了200元至1000元不等因处理此事产生的合理费用。
对于棋俊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柳州市工商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给予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钟兴敏对记者说,该起案件为典型的误导消费案件,棋俊公司打着“0元购机”的旗号,引诱消费者参与活动,却对该活动可能存在的受益预期不确定没有进行必要的提醒、提示,甚至对投资平台缺乏必要的了解,最终为这起消费纠纷打开了方便之门。
消费者之所以参与活动,不仅是因为“0元购机”,更在于参与活动后的能获得“返利”,正是这种贪图便宜的心理,为商家提供了可乘之机。消费者应该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在选择参与消费活动时,要深入了解商家的实际目的,防止落入消费陷阱,以避免自己的声誉或财产受损。
文章来源:综合防骗大数据,中国消费者报,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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