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一名A4“老总“的自述 “我从没怀疑资本运作的合法性”
被抓捕前的方文华(化名),确实开着豪车、住着豪宅、衣着光鲜,而且因为他的高学历背景而显得温文尔雅。他说,直到警察破门而入的那一刻,他才醒悟到“1040工程”是一件违法的事。他希望能通过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接受记者采访来证明他的悔悟之心,争取能早日重返社会,同时醒示世人。下面,就是他的自述——
误入传销陷阱
我之前在深圳从事出口贸易行业,年收入50万元左右,有房有车,过着小康生活。2012年,因为一个同行朋友的邀请,我来到北海考察他所推荐的项目。
刚开始接触到“1040工程”资本运作时,我内心是怀疑的。但是这个项目有很多精致的书籍、平面和影像资料,而且刊号、作者、书号等经过网络查证都是真实存在的。后来的几天,陆续见了一些朋友的朋友,他们都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我,这个项目大有可为。经过七八天的慎重考察,我认为这个项目值得做。虽然项目本身对我没有太大吸引力,但是能带动家族共同富裕,这点让我很心动。
当时之所以会投入这个项目,一是因为这个项目投入少、回报大、时间短。投入69800元,交给银行用于借贷支援北部湾建设,然后发展三个下线,再由他们去复制运作,大概两年就能挣到1040万。二是真的相信了这是个国家参与运作的项目,认为自己的钱通过银行运作投入北部湾建设开发,合理合法。现在回忆起来,只能说自己的知识结构有所欠缺,鉴定能力也有限,虽然我读过大学并且对法律有所了解,但还是出现了判断上的失误。
团队快速发展
2012年年初运作这个项目以后,我发展了两名亲人和一名同学作为直接下线,这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确定下来的人选。在发展下线时,除了操作规程外,我也有自己的选人标准,首先看重的是相互信任度,其次看重人品,其次考虑能力和人脉。我的两名亲人下线发展得很不错,他们对项目很有信心,同时也很有能力,团队组建也很快。但是同学则发展得不顺利,后来便退出了,我把他的钱退还给了他。组织允许空单挂名,只要提供身份证,我就把这条线拿过来自己交款自己做了。2013年我升上A1老总,2014年升上A4老总,可以说是发展得比较快的,粗略估计一下,我进入组织以后,共收入了100来万元。
之所以能发展得这么快,我认为,当然跟我个人有关系,我见过的“新人”虽不多,但是相信我的形象和谈吐给了他们很高的印象分,让他们觉得有可信度;但更是得益于组织内严密的运作管理章程。采取“五级三晋制”的管理模式进行运作,每一个职位都有相应的职责指引,每一个活动都有章程规范。比如在发展“新人”方面,除了大量的书籍和影像资料外,组织还编写了《奖金分配制度》《资本运作传销奖金分配方法图解》等相关资料进行宣讲;在项目操作和团队管理方面,有《行业复制原则》《职务职责与处罚制度》《自律规范补充事项》《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等规章制度;在应对“宏观调控”(即打击传销行动——记者注)方面,有《宏观调控十三问》等学习资料;升上“老总”级别以后,有《高层管理自律守则》等。晨会、“见总”、“贺总”等活动都有操作流程,在如何发展“新人”、如何建设团队方面也有行为复制手册,遇到难题还能请求组织内资深人士的帮助。这些资料都是一代传一代流传下来的,谁都不知道是什么人制定的。当时我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感觉这就像是在经营一个公司,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一样。
沉痛反省忏悔
当上“老总”之前,我从来没有怀疑这个项目的合法性,因为从资本和经济的角度分析完全合理,我一直相信我是支援北部湾建设,所拿到的钱也是资金存进银行由其借贷后产生的提成。当上“老总”以后,项目合法性的疑问时不时浮现出来,但我并没有到政府相关部门求证。因为对于我来说,这只是一个阶段性的项目,也只是我的收入来源之一,我已经慢慢地开始从事其他投资和发展实业。被抓关押的前一天,我还在洽谈一个本市的投资项目。
我真的一直没有怀疑资本运作项目的合法性,直到警察破门而入。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我一直没有正面接触过“宏观调控”(即没有撞上过打击传销行动——记者注),也基本没有听说过认识的同行接触过“宏观调控”。如果早点碰上了,我肯定会选择退出,因为违法的事情成本太高、代价太大。如果一开始我就知道资本运作是违法的,那我是不会参与的。参与的过程中,也不相信它是违法的,如果知道了,在收纳“新人”交费时,就不会产生银行流水,而是用现金交易来规避风险。
现在我只想坦白交代、积极配合,争取宽大处理,接受法律的制裁后,能早日重返社会。因为只直接发展了五名亲人和同学(有人后来退出),除了他们之外其他亲朋好友都不清楚我具体在做些什么,所以我还能保持着比较良好的人脉,而且我有一技之长,也有自信可以重新在社会上立足,人生还有美好的可能性。最痛心的是因为借用父母的身份证,连累他们现在也被牵连其中,这让我非常愧疚。
希望我的故事能给大家一个警醒。如果你已经进入传销组织,那么不管处于什么位置,或是有着怎样的利益牵绊,都一定要悬崖勒马,回头是岸。也希望政府能采取更有力的打击和预防措施,让更多的人远离陷阱,早日回归正常的生活。
民警点评:
“1040工程”传销组织实施“五级三晋制”的管理模式,五级是指五个级别,依次为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老总”);三晋是指从实习业务员到高级业务员之间的三个晋升阶段。每个职务都有详尽的管理规章和操作流程。传销组织还把“执法调查”解释为“宏观调控”,而且说这种“宏观调控”具有规范市场、清理队伍等好处,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健康发展,并传授应对调查的办法,如随时携带身份证,保管好行业资料,不慌张、不焦躁、一问三不知等。
文章来源:北海日报,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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