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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债务、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这几大风险你一定要知道!

2017-10-14 袁永昌防传救助中心

借钱,法律上称为“民间借贷”,这事儿说起来简单,就是一借一还两个程序,但这一借一还之间还是经常出问题。


近年来,利川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频频发生,有关部门特向广大市民群众提示如下。


提醒

1

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赌博等引发的债务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提醒

2

远离非法集资

借款人如果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借款,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等犯罪。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应当调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审查借款人是否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一些企业或业主利用人们贪图高额利息的心理,抛出高息诱饵,在同地域或熟人间进行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损失自担。


提醒

3

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提醒

4

追讨欠款要依法

如果借款人不讲信誉,逃账赖账,债权人切莫采取扣押人质、强抢货物等过激方式,要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事实比较清楚,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必要时,法院可以施行强制执行措施。如果债务人对债务提出异议,债权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最好一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


提醒

5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投资总会伴随着风险,投资既有获得高额回报的可能,同时也存在,遭受收益损失甚至本金损失的风险。要记住“利息越高,风险越大”。盲目追求高额利息,风险意识不强,最终难免出现逐利折本的结果。出借人要注意风险防控,既要有风险预见性,也要有风险承受力,切不可把全部或大部分积蓄都用于投资,特别是投资于尚不规范的民间借贷之中。一旦借款人拒不还款,逃避甚至下落不明,无可供财产执行,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利息,甚至血本无归。



         利川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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