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女大学生村干部挪用公款被判刑,“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疑似诈骗
5月22日,“廉洁绵阳”发布消息,绵阳游仙区徐家镇29岁的女大学生村干部贾某某遭遇网络诈骗后,挪用民政资金百万元。目前,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据“廉洁绵阳”消息,作为一名农村学生,贾某某高考时凭优异的体育成绩考取中国矿业大学,2011年6月毕业后,成为江苏某大专院校的体育助教。但看到父母一天天年迈,又要照顾年幼的弟弟,贾某某决定回到父母身边,当了一名大学生村干部。
贾某某原是游仙区徐家镇书房村村主任助理,2016年初借调至徐家镇政府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协助民政工作,2017年9月,贾某某通过徐家镇大学生村干部定向招录考试。在马上转为事业编制的过程中,她出事了。2017年9月,因涉嫌贪污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措施。
2017年8月28日,当地镇政府领导接到镇财政所电话,反映敬老院民政资金有点问题,政府领导立刻安排人员对全镇城镇低保的发放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发现,2016年1月至2017年8月,有近58万元左右的补助资金没发到应该发放的人手上。随即,徐家镇政府、镇纪委工作人员对贾某某从2016年1月至2017年8月经手的所有民政补贴资金项目进行全面清查,经核实,贾某某套取的资金达110多万元,涉及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医疗救助等。凡是她经手的项目,基本都被不同程度地截留挪用。
案发后,贾某某的个人账户上资金已所剩无几。调查结果出人意料,大多数资金被骗了。经核实,贾某某的个人账户关联了一家叫做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的公司,他们用高额盈利诱惑骗取到贾某某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支付宝账号,然后在网上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炒卖,结果将贾某某转账的40余万元全部亏损。
2018年4月16日,贾某某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2018年4月4日,游仙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贾某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涉及范围这么广,金额这么大,贾某某的违纪违法行为为何没被及时发现?通报称,游仙区民政局下发的补助文件只涉及到户数、人数和补助金额。由贾某某根据申报情况造表,领导审核主要是看户数、人数和总金额是否一致,所以当时就没发现异常情况。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贾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取他人银行卡,违反低保、优抚等资金的使用规定,套取国家民政资金。
目前,根据绵阳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游仙区纪委监委对贾某某案启动了“一案双查”程序,对徐家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徐家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分管领导责任进行调查。
文章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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