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崀霞湘溢”传销案4人涉案438万被诉
通过销售价格远高于实际价值的产品,发展下线升级会员等级,享受分红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近日,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被告人王蓝翊、刘杰、廖美辉、文春香提起公诉。
交纳3600元购买一套产品(一盒50克的铁皮石斛和两盒绞股蓝茶,实际价值127.5元)即可成为湖南崀霞湘溢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VIP客户,可在公司会员系统网站内生成一个会员账号,并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每个会员账号下分A、B两区,再加购两套产品或发展两个下线分别放置在A、B两区,就能自动升级为银卡客户,以此类推,公司的会员自下而上分别为VIP客户、银卡客户、金卡客户、一星客服、二星客服、三星客服、明星客服共七个级别,等级越高,分红和补贴的金额越高。
2014年,被告人王蓝翊花费7200元购买了两套产品,成为会员,随后发展下线,并负责湘溢公司在常德和桃江地区的会员发展、会员账号激活、会员购买产品的交费、工作室的开展等。
截止至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王蓝翊的会员账号已升级为明星客服,下线会员层级达59层以上,发展下线购买产品30余万套,并从中获利约200万元。
2017年7月,在他人的介绍下,被告人刘杰通过购买产品成为会员,截至2018年4月,被告人刘杰的会员账号已升级为二星客服,发展会员层级达59层,发展下线购买产品2000余套,并从中获利14万余元。
2017年9月,被告人廖美辉成为会员,截至2018年4月,其会员账号已升级为二星客服,发展会员层级达54层,发展下线购买产品1000多套,并从中获利19万余元。
2017年8月,被告人文春香成为会员,截至2018年4月,其会员账号已升级为一星客服,发展会员层级达24层,发展下线购买产品400余套,并从中获利4万余元。
此外,被告人刘杰、廖美辉和文春香在桃江县城成立了两处工作站,负责宣传湘溢公司的发展推广模式、帮助新会员在系统内注册、汇款,组织会员去总部学习,共同分享心得等工作。
经依法审查,被告人王蓝翊接受被告人刘杰、廖美辉和文某某上交的会员费共计3317920元,之后通过银行转账、POS机刷卡的方式上交给湘溢公司会员费1793000元,余下的会员费通过本人会员账号内的现金券、订购券进行抵扣获利。
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8年3月,4名被告人被民警陆续抓获归案,到案后,湘溢公司共计退缴4名被告人上交的会员费和违法所得438万余元至桃江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账户,由桃江县公安局依法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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