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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朋友圈里,有多少人在做微商(传销)?

菲凡烽火台 防骗大联盟 2021-12-01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打开朋友圈,80%的内容都是广告,并且一个个生意兴隆的样子,感觉朋友们都变成了商业奇才,成功典范。

 

好端端的一个朋友,突然就做微商了。

 

微商所售的产品可以说是包罗万象了,除了化妆品、衣服、保健品等实物产品,还有保险、线上课程、金融理财等虚拟产品。

 


人们对微商的评价也褒贬不一:有人认为微商解决了很多待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也有人认为微商产品都是三无产品,微商模式就是传销模式。

 

在一路的争议中,这个行业经过不断的迭代和发展,逐渐从边缘产业进入了主流渠道。许多传统品牌商纷纷踏上了这块营销沃土,但又怕惹上一身腥,只能主打新概念,匿名尝试。比如王老吉的“吉悠”、娃哈哈的“晶睛”、蒙牛的“慢燃”等,一时间“社交零售”、“社交电商”这样的新名词炒得热火朝天。


2019年1月1日,微商被正式纳入电商监管。曾经依靠虚假宣传、假冒伪劣,收割代理韭菜的传销式微商虽然会式微,但这种沉疴痼疾一时半会难以清除,尤其是微商在精神上给人留下的“后遗症”,在一定程度上如烟瘾般难戒。

 


01拉客为主,卖货为辅

 

纯卖货的微商当然也有。

 

不过小菲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经常有一些人突然加入微商后,开始在朋友圈密集式的广告刷屏,常常贴出卖货收款的截图,结果某天突然消失了。可能过一阵子,换了个产品又继续,这样的人一茬一茬的,此起彼伏,源源不断。

 

经过观察发现,大多数微商的生命周期在一个月左右,长期坚持下来的也有,主要是这么几种人:拥有一技之长的受手艺达人、海外留学或工作的代购党、自主创业的服装店主……

 

而这些人想要在朋友圈纯靠卖货买房买车走上人生巅峰,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照这么说,那些喜提宝马别墅的微商都是骗人的?

 

那倒不是。这些赚钱的微商,都是选择的另外一种“商业”模式——招代理。



他们先代理了某种产品,比如某款面膜或保健品,然后通过不停的招代理,把产品卖给代理,同时给代理们做培训、做营销。

 

作为下面的代理,如果不能成功卖货或者招到代理,那花钱囤的货就只能自行消化了。至于产品好不好用,已经不重要了,反正钱已经花出去了。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认为微商和传销差不多的原因,和传销一样,真正赚钱的是位于金字塔顶尖那一小撮大代理们,他们依靠最低成本的产品,击鼓传花一样把货卖给一层层的下线,然后收割他们的利润。代理链条越长,组织越庞大,上层的收入就越高。

 

为了维护塔层顶端的地位,他们会经常组织培训,给代理们树立信心,督促代理们卖货、拉下线。很多顶层的代理,为了让下面的代理们信服,会收集或编造一些“喜提玛莎拉蒂”的段子,甚至会筹办挽回,请二三线明星站台,造成一种声势浩大,产品前景可期的假象。


底层的小代理们在经过这些信息的鼓舞和刺激后,照本复制或添油加醋把这些信息疯狂往朋友圈搬运,幻想着下一个暴富的人就是自己。



这种忽视产品注重拉人头的畸形商业模式,注定不可能走得长远,也就导致出现了“短命微商”的现象。一个产品耗光了朋友圈的人气值,便更换一个产品继续。


 

02微商2.0,“分享经济”的崛起?


微商卖产品很难赚到钱,即使赚到钱,又必须投入到新一轮的进货中,除非将货物清空,否则根本看不见收益。

 

囤货有风险,收货拆包打包发货又很累,微商做起来并不是个轻松的活。这个时候有一系列的社交电商平台冒了出来,这些平台宣称“只要在家动动手指,分享产品,发展会员就可以把钱赚到手。”

 

环球捕手、云集微店、贝店、花生日记等都是这样的社交电商平台,诸位的朋友圈里是不是都能看到推广这些平台或平台产品的人的身影?

 

和之前微商卖产品不同,在这些平台上销售产品,不需要担心货源,不需要备钱囤货,只要每天分享平台上的产品链接或购买二维码即可。没有了产品积压问题,只要卖出去产品就有佣金拿,这种好事何乐而不为?微商们似乎找到了一条通往光明的道路。

 

除了销售产品有佣金,发展会员也有收入,而且这个收入通常远远高于卖货收入。于是,又重复了以卖货为辅,拉人为主的传销式推广模式。上面列举的环球铺手、云集微店、花生日记都因涉嫌传销都工商重罚过。



除了卖货的电商平台,还衍生出来一大批优惠券平台。这些宣传“有各大电商平台内部优惠价”、“隐藏优惠券”的平台,本来只是为消费者进行信息筛选的导购平台,却有不少平台还做了返利、分享赚钱甚至理财的生意。

 

以上所有平台,表面上虽然以卖货、分享优惠券来赚取佣金,但盈利核心都是要发展会员或代理。美其名曰,分享经济。单纯的卖货根本赚不了几个钱,想要月入万元,起码要建立千人群,成为会员或代理后,每天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在朋友圈和各个群发广告,一方面是希望有更多的下单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看看有没有人愿意做下线。

 

说了这么多,平台的产品情况根本没人关注,这些每天发送产品广告的人,根本就没有见过真正的产品,一切让人心动的宣传文案和使用体验都来自平台的推送和同行转发。在这些电商平台上,自称官方直营的店铺往往并无官方授权,充斥着大量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售后服务也是一言难尽。



在这种一味追求人头数量的模式下,靠广拉下线来保证足够的商品销量和收益,而忽略了最重要的商品内容,这样的“分享经济”能够引领未来?


 

03模糊边界,踏入网络传销


做社交电商推广确实比纯卖货的微商代理要轻松,可拉不到什么下线的话,靠卖商品来赚取佣金也不容易。有没有高回报的“躺赚”项目呢?

 

当然有!在网络上,每天有成百上千的“躺赚”项目等着(骗)你!

 

这些项目同样打着“分享经济”的名义,虽然需要投点钱,可一旦加入成为合伙人,便能够获得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回报!

 

需要拉人吗?

当然需要。你不要觉得拉人就是传销,卖保险要拉人,直销也要拉人,为什么国家没有当成传销来打击?而且我们这种不一样,我们这种是合伙人性质,找的是志同道合的生意伙伴,一起来把这个事业做大做强,实现中国梦,打造7亿中产阶级,这可是国家支持的利国利民的好项目。


小菲不知道看过多少人,一开始只是单纯的做微商卖个货,后来发展成做各种网络传销盘、资金盘项目,从此弥足深陷,不能自拔。

 

在很多传销拉人的培训中,导师教新人开拓市场,都会把从事过微商、直销、保险业务员的这一类人作为潜在下线。因为这类人认同拉人式的推广模式,被成功学的鸡汤滋养过,再进一步诱惑和刺激便很容易招揽进来。

 

本来很多人对直销和传销就傻傻分不清楚,微商兴起后,由于其存在规范和准则模糊的问题,也特别容易成为传销的另一种形式。很多人便是在模糊的认知中,渐渐踩过界,踏进了传销的不归路。

 

今年3月,一线品牌蒙牛针对微商渠道推出的产品“蒙牛慢燃纤维奶昔”便是贪图这种裂变式的推广盈利,卷入网络传销中,独家经销商优选千通公司早在2018年6月就已经被冻结资金,前不久又被处以4300万元的罚款。



最近,秦岚代言的微商口红品牌“传奇今生”也同样陷入传销旋涡,与《禁止传销条例》一对照,其运营模式也颇符合传销的特点。


“传奇今生”模式介绍

 

《禁止传销条例》内容节选

 


烽火点评


很多做微商的人,本意只是想赚点钱,对传销都是避之唯恐不及的,却在不知不觉中迈入了传销圈。且入圈后还不自知,当然也不承认,只会拿着上线给的话术一遍遍的对旁人强词夺理的辩解。

 

“只是罚款而已,没有查封就说明可以继续做。”

“现在推广都需要拉人,很正常的,怎么就变成了传销了?”

 

对于以上辩解和疑问,小菲来简单科普一下。

 

首先,罚款自然是因为违规了,看违规的严重度和危害度,自然刑罚不一样。比如酒驾,如果只是单纯被查到酒驾,那就是罚款扣分;如果发生了交通意外、人员伤亡那就得判刑了。至于酒驾被罚之后,还能不能继续酒驾,这个就不用小菲来解答了吧?

 

其次,推广拉人的问题,这个当然是有度有界限的。如果符合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这三个明显的特点,那就是传销了。

 

微商如果是售卖产品或服务,那应该和直销差不多,应该以产品为导向,通过销售某种产品和服务来达到盈利的目的,报酬总额不得超过直接销售收入的30%。

 

传销则是通过诱导别人加入传销体系,按照团队等级分层计薪,至于产品好坏完全不重要,没有产品也可以,只要包装出一个概念,就能够完全靠制度奖励成员发展下线。



随着社交电商的崛起,人人微商的时代到来,销售活动裂变式传播为传销的滋生提供了温床。近几年借助互联网和社交电商名义的欺诈活动愈演愈烈,尽管名目繁多,所借用的产品或服务介质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即金字塔计划式的欺诈行为

 

简单划重点,如果想要从事微商卖货,就要保证产品质量,重点是卖货,而不是过分宣传事业机会导向,鼓吹“暴富商机”,发展下线拉人头,把手上的囤货甩给他人。

 

如果是加入社交电商平台薅羊毛,那就要注意下会不会收取入门费,加入之后主导是卖货还是拉人,有没有变相投资和理财业务等。如需收费、拉人、鼓吹分享经济、区块链、数字货币、暴富、躺赚、甚至赠送期权股之类的,那么恭喜你,你很可能变成了待宰的羊羔了!


文章来源:菲凡烽火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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