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单君太百货,联合国系统12个机构喊你给“圈姐”道歉
联合国系统12个机构9月29日发表了一份前所未有的联合声明,呼吁国际社会采取行动,结束针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人的暴力和歧视。
可是就在这个声明发出后不久,在北京西单某太百货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2015年10月3日,下午13时许。
北京西单君太百货,电梯直达7楼。本想趁假日好好逛逛,放松一下心情,不料一桩出乎意料的事件发生了。
本人平日喜爱穿着长裙,有时亦会根据整体风格,搭配高跟鞋。因暂未改变生理性别,故在使用洗手间时常常遇到障碍。
实际上,其他地方的无障碍洗手间也形同虚设。大都无人打扫,或成为清洁工具的堆放间等等。
君太的残障洗手间也不例外,大门紧锁。无奈内急,只好先转向了男洗手间,整体阳痿的中国男人,也不会因为老娘这一针就畅怀勃起。
在遭遇门口清洁大爷的极力阻拦后,隔壁清洁大妈似乎伸出了一记橄榄枝:“这边这边,走错了”。本人也欣然进入女洗手间,锁门方便。毕竟不是并排坦陈相见,不会给女生造成太大困扰。
这期间不知大爷大妈经历了怎样的思想斗争,执法意识瞬间陡增,找来了7楼的某位楼层经理。本人洗手之时,已听外面有所躁动,并未以为然。
正准备离去开始血拼之时,突然被权限高阶的楼层经理抓住了衣袖。“干什么的你,男的怎么穿女装进女洗手间,是不是变态”云云,之后便不由分说,拉着我的胳膊衣袖要交给他的上级处理,似乎逮住了一个抓贼立功追加奖金的绝好机会。
本人也是被吓大的,完全无惧凶悍的熊保安或者狼经理,行得正站得直。倒要看看你这西单地区的老牌商场,能使出什么如来大法,治得住我这千年妖蛾子。
一阵推拉拽搡,穿大门过员工通道不见光之后,一位发际线靠后肚腩似孕妇满身烟酒气的更高阶保安头子,斜倚在监控门前,一副审讯犯人的架势:“干什么的你,这副德行,男不男女不女,进女厕所干嘛呢你?”
本人义正言辞,严肃认真地重申了以下几点:
第一,本人性别不明,和你们没关系。在进男洗手间受阻之后,到了女洗手间关门如厕,并未猥亵骚扰她人;
第二,本人无任何偷拍设备及作案工具,可主动出具供你们查验;
第三,你们若觉得本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相关商场规定,你们可以现场报案,我可以主动配合警方调查。
保安头子与楼层经理两人听完,相视大笑,态度轻蔑,眼神鄙夷。保安头子示意楼层经理可先离去,他一个人就能搞定的意思。
保安头子接着说出以下言语:“你xx到底是男是女?大过节大白天的该待哪儿待哪儿去,别给我们这儿添乱!赶紧从我们这儿滚出去,不欢迎你这样xx的人x,下次再发生这样事我们就报警!真xx晦气!”
虽说之前也遇到这般羞辱或轻蔑,但还没在公众场合、众目睽睽之下,被当做小偷犯人一样抓到阴暗处供人审问。大爷大妈且不记有过,这两人哪里来的权利,随意拖拽审讯,暂时控制别人的人身自由。另外无法可依,对别人造成精神伤害,非但没有歉意,还言语攻击,人身诽谤。
与这些小人相争,并无结果。即便言语激烈,肢体冲突,诉至警局法庭,真的有相关法律规定支持弱势群体这方么?胜算的机会或大或小?万一这种情形下出现暴力胁迫,非正常搜身,侮辱性攻击,限制人身自由,又该怎么办呢。另外精神伤害也无法取证,并未有录音影像证据。
我只是对着大楼外刺眼的阳光,选择了默默离开。
平静下来,仔细思索。
还好我是位尚有自信,自我认同尚可的成年人。万一是位跨性别的未成年人,遭此同境,难说不会对身心造成很大伤害,甚至对一生有不可逆转的破坏。
另外我国法律对于人格尊严、精神伤害的判定,是否能对弱势群体有所真正保护。即便对簿公堂,随意审问、限制人身自由,这是否合法可行。
我自可以,在不侵害别人利益的情况下,随意着装。凭什么依靠外表着装,就判定我精神行为不正常呢,况且事实也并未影响到任何人如厕方便。
另外商场员工不屑的态度让我十分恼火,我并无偷盗骚扰他人的行径,为什么随意拉着我来就得来,轰我走就得走。一点歉意尚无也就罢了,还言语相加,人身攻击,是哪条法律给予了你们这样的权利呢。
我需要君太百货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合法的道歉,对我的精神伤害负起相关的责任。绝不姑息否则还有第二个我,第三个我,千千万万个如我一般的少数群体,受到非法折磨与歧视对待。
反歧视同性恋法也亟待树立,对于跨性别人群,性少数人群的人身保护势在必行。不能给这些恶徒,逍遥法外的任何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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