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那么小那么小的一点力量,
我们还是会尽全力去做。”
——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
“政治议题遍地开花的当下,我们只想单纯地为追求平等权利而奔走。”
——“婚姻平权,基本人权”组织
法学院“多元诚佳”支队
走进台湾
探寻新型婚姻权利合法化进程
一、实践概述
自去年台湾地区立法院一读通过新版民法修正案以来,新型婚姻权利的议题在宝岛以至于整个华语世界都获得极大关注。随后宪法法院的“释字748号文”又吸引了宪法学者的眼光。
本支队实践涵盖多元议题,既关注民间社会高度参与的动态立法进程,亦着眼于台湾地区宪法审查机制的在地应用。我们尝试超越性别理论、政治生态、社会运动等单一叙事方式以及法规范分析的法学方法论的拘束,勾勒较完整的立法运动图景。
二、女性主义运动
早在“戒严”时期,台湾妇女运动就已开始,其中的代表为萌芽于「戒严时期」的「妇女新知基金会」(以下简称「新知」)在与「新知」代表们的交流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新知」最初采用杂志社的形式成立,宣传妇女权益和推动性别平等的理念。1987年“解严”之后,杂志立案转型为「财团法人妇女新知基金会」。她们提倡男女平等、为争取女性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而努力。 随着妇女权益议题的落实和推进,部分先锋妇女运动团体开始涉足「性别平权」等议题,随着相关社会议题的发酵,「性别平权」议题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新知」责无旁贷地加入其中,和性少数团体合作,共同成为台湾新一轮性别平权运动中的主力军。
三、同志团体的前期经营
台湾同志议题的先锋人物是祁家威先生,他自1986年开始为新型婚姻权利而奔走奋斗,并在1998年申请与同性伴侣登记结婚。但在当时,同志议题还没有引起太多人,特别是异性恋群体的关注。
1990年2月,台湾第一个公开现身的同志社团“我们之间”正式成立,现身在「妇女新知基金会」主办的园游会上。
早期台湾同志运动的重点是社群经营,致力于加强民众对于性别平权议题的认知。我们访谈到了「台湾同志家庭权益促进会」(简称「同家会」)、「台湾同志游行联盟」(简称「同游盟」)、「台湾同志咨询热线协会」(简称「热线」)、「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简称「伴侣盟」)等组织与个人,他们通过组织社群内部聚会、出版文化刊物、参与社会活动、发新闻稿等方式,促进同志社群内部组织与联络;「同游盟」在2003年至今,已举办了14届台湾同志游行,「伴侣盟」致力于新型婚姻权利的法案工作,定期举行会议讨论法案的草拟问题。
相对地,反同方也有长期的反同运动,我们访问到的反方代表有「下一代幸福联盟」(简称“下福盟”)、「台湾宗教与和平协进会」等组织和个人。较早的反同运动是在2000年,46个宗教教派共同联署犯规台北市政府用政府经费办同志活动;2004年《台湾性别平等教育法》的通过使反对方开始意识到同志团体的力量;2013年同志团体提交“多元成家”草案则让反方团体感到更大的危机,他们组织大量人员包围立法院,阻止草案通过。
反同一方主要以宗教为背后主要力量,早期它们没有明显的社会运动或组织形式,宗教色彩比较浓重,到了后期,它们发现单以宗教形式无法进行有力的说理,所有它们逐渐隐藏宗教色彩,以担心下一代的家长身份进行倡议,为了与正方抗衡,它们也成立了多个社会团体,以社运方式抗争。
四、毕安生事件与2016立法院立法进程
2016年10月16日,台湾大学法籍退休教师 毕安生 跳楼身亡,享年68岁。毕安生和伴侣生活35年,但两人在法律上仍是不相关的“陌生人”。在伴侣接受癌症治疗期间,他无法与医生沟通与商讨,在伴侣离世后不能领取遗体。由于伴侣在完成遗嘱前离世,两人无法定继承关系,毕安生无法继承他们共同居住数十年的房产。伴侣离世后的不久,毕安生也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毕安生的悲剧在社会上引起了相当广泛的公共讨论,突如其来地汇集了巨大的社会能量,为「婚姻平权」法案二度进入立院提供了政治机会。但一场悲剧不是推动立法的唯一动力,诚如采访「伴侣盟」时简至洁所说,「如果没有2013年的立法(努力),2016年的跳楼悲剧不会启动这么大的社会能量。」
2016年11月,尤美女、许毓仁、时代力量党团先后将三个版本的法案送至司法及法制委员会,通过一读。11月17日进行第一次排案审查,随后法案再度陷入沉寂。就在立法路径陷入僵局,情势不明朗的情况下,宪法法院突然做出受理祁家威案的决定。实际上,从采访中我们了解到,在立法路径循序推动的同时,民间团体也在司法路径上多次尝试。「选择祁家威的个案作为先锋」是因势利导的选择,「再没有比祁家威更合适的人选」。2015年7月台北市政府也提出请求释宪,祁家威案也再度送入宪法法院。
从长期以来的运动轨迹看,民间团体的工作重心始终在立法路径上,司法路径上的偶然开花是惊喜。司法路径突然明朗,或许也如张宏诚教授推断的,可能受到美国、南非等国家大法官裁判的影响,但更重要的或许在于大法官长期以来对台湾社会的观察使他们认为时机已然成熟。
五、2017大法官释宪
2017年5月24日,台湾司法院宣判《民法》婚姻条款违反宪法中的婚姻自由与平等原则,要求台湾立法机关于两年内进行修改。释宪案极具里程碑意义,台湾将成为亚洲第一个新型婚姻权利合法化的地区,同时成为亚洲“婚姻平权”的领跑者。
释宪案的主人公是祁家威。早在30年前,祁家威即向户政部门申请伴侣登记结婚,但因不符合《民法》婚姻规定被驳回。他转而向立法院请愿,但立法院以“违背社会善良风俗”为由拒绝。最终,他转而申请司法院大法官对《民法》婚姻条款的合宪性进行审查,由此产生了今年极具里程碑意义的司法判决。
作为法律人,我们不仅关注《民法》中婚姻价值的思辨,也努力对于本案折射出宪法问题进行探讨。立法机关悬而未决、涉及民意的敏感话题,是否应交由司法机关做出判断?司法是否越界侵犯立法职权?司法院在普通民众心中是否会因为争议议题失去权威?现行大法官提名与任期制度,是否导致司法中立性的丧失?大法官是否会受到执政党、选举等政治因素的过度干涉?748号释宪书虽然只是一张薄纸,却承载、折射着众多宪法学上富有思辨价值的经典议题。
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参观了审判祁家威案的法庭现场——台湾宪法法院。我们对于前任大法官叶百修先生进行了访谈,先生坚守法律人的傲然风骨,谈到审检分离带来的“司法独立”是大法官的底线。 但同时指出,司法独立可能导致法官个人判断凌驾于社会民意之上,判决结果与社会脱节。
除此之外,我们还访问了司法院大法官助理张宏诚先生。他谈到法官助理是法庭里的新鲜血液,促进司法者与社会事实进行互动,提升司法者对社会少数群体的理解程度,帮助大法官克服恐惧心理与刻板印象。另外,作为台湾地区最早接触性别与法律议题的学者,张宏诚先生详细分析了台、美两份新型婚姻权利的判决书。他并未拘泥于法教义学的研究方法,而是鼓励我们多思考释宪前后的社会文化发展状况,用比较法的眼光来研究台湾新型婚姻权利案件。最后,我们与他探讨了新型婚姻权利保障立法途径与司法途径的利弊。张宏诚先生认为立法途径困难重重,不仅需要强势执政党的鼎力支持、卡里斯马型的政治领导人物,还需要足够的社会民意氛围。相反,司法判决是从宪法人权角度保障做出的,较为公允,能够赢得民众信任。同时司法解释也在社会舆论撕裂的情况下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
我们不仅关注法律问题,亦探出身来,在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的交织领域不懈探索。大法官释宪不仅仅是一个群体赢得权利的结果实现,更体现了隐藏于其后的社会平等意识、公民社会的萌芽。是什么使新型婚姻权利的议题受到广泛的社会关注与讨论?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非政府组织吗?是波涛汹涌的民意吗?是执政党与在野党的政治角力吗?是怎样的社会文化背景,是什么样的力量,使得新型婚姻权利从民间议题上升为司法院的正式议程?一叶落而知天下,我们希望通过采访探求释宪文背后的社会推动力量。
六、2018九合一选举公投展望与2020总统大选
原本我们认为:大法官释宪书出台后,台湾新型婚姻权利合法化运动尘埃落定,少数族群的权益终获保障。但是在台湾的采访过程中,许多团体为我们指出释宪远远不是战争的结束,2018九合一选举与2020总统大选可能使硝烟再起。违宪审查总是面临着反多数难题,而反方团体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缺陷。在采访中,「下一代幸福联盟」透露将利用九合一选举的机会推动全民公投的进行,很可能地方保守民意会对新型婚姻权利进行反扑。迫于地方选举压力,立委们可能放弃原本的支持立场,转向保守以迎合多数选民。
由此可见,未来新型婚姻权利的走向并不明朗,可能会因为选举压力突生变局,民间团体也正为下一次的政治机会积蓄能量。我们也将继续关注台湾新型婚姻权利合法化进程,带来细致的脉络梳理与学理思考。
在亲临台湾采访之前,我们感受到的更多是这个议题的宏大:性别、政治、宗教、法律、社会议题。但进行了十多场采访之后,我更感慨于台湾公民社会的健全与成熟。
我们见到普普通通的个人在社会议题上持久而热情的努力,我们看到立法委员在政治压力下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我们也见证民间社会组织战斗般的工作状态与挑战传统观念的艰辛不易。希望能够通过本次实践,对新型婚姻议题进行深入、学理性的观察与思考,得到创新性的见解与结论。
感谢用热情与善意接待我们的两岸众多受访单位和默默关注、支持我们的所有人!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愿我们透过个案,望见星辰大海。
清华大学法学院
“多元诚佳”实践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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