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形式婚姻你必须要知道的事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
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
此证。”
这是民国时期的结婚祝词。有最婉约最浪漫的祈愿,也有最真挚的祝福。很多人都说看到这段话之后,激发了自己想结婚的欲望。
一纸婚约,承载了两个人对爱情的追求,对未来婚姻生活的向往。
可同样是这一纸婚约,也规定了两个人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从某种意义上讲更约束了两个人的自由。
而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婚姻与爱情可能毫无关联,只是一个“工具”而已。
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就是一种作为工具存在的婚姻:由男女同性恋者之间通过协商缔结的不具有情感基础的名义婚姻关系——同志形式婚姻。
时至今日,传统思想和浓重的家庭观念依然牢牢掌控着许多人的精神世界。对同性恋群体来说,如果出柜无望,移民又困难重重,那么形婚可能是仅有的几种解决方式中较为温和的一种。
形婚既能给父母一个满意的交代,又不用对自己的形婚对象负责任,还能在婚姻这个外壳的保护下各自寻找同性伴侣,对一些同性恋者来说可以算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
有人这样形容形式婚姻:这就像是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一起排练的一场话剧,观众是双方的父母、亲戚和朋友。只要演员演技精湛,各方就都能受益,何乐而不为呢?
可演技精湛的演员真的这么好当吗?
利益纠葛
一般情况下,双方会签署婚前协议书来保证自己的婚前和婚后财产。可事关彩礼钱、嫁妆、份子钱的分配以及房子的所有权问题,一份单薄的婚前协议有时候真的是杯水车薪。
林伟(男,同性恋者):
“我之前形婚过一次,我们一开始都是想着好好过日子的,可后来却因为在钱产生了很大的矛盾。
婚前女方父母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我们加了但是签了婚前协议所以只是糊弄一下父母。谈到彩礼的问题时女方父母要求10万,我家里因为给我买了房也不是很富裕,东拼西凑了10万当彩礼。当时女方和我协商的是等她父母把彩礼钱给她,她就还给我,单纯走一个形式而已。
可没想到女方的父母在我们领证之后说那10万彩礼不给她了,还要求把我父母住的那套老房子过户给女方一个人,而且也不给任何嫁妆钱。我实在是觉得他们的要求太过分了,所以最后还是离了婚。那10万块钱的彩礼女方那边也没有退完……”
财产问题往往是形式婚姻中最让人担心的部分。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彩礼、嫁妆、份子钱,还有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共同开支。即使两人在协议中事先商量好要均摊,也难免在婚后才发现遇人不淑,没法及时履行均分的协定,造成财产的损失和契约关系的瓦解。
而与财产相似的义务分配问题也时常是形婚的难点所在。既然披着婚姻的外壳,就一定会被双方父母要求履行作为“媳妇”和“女婿”的义务:逢年过节回家看望老人、双方亲友之间的日常社交,以及某一边父母生病时的探望,这些在正常婚姻中大家都习以为常的事情,在形式婚姻中就成了当事双方的牵绊和困扰。
张医生(女)也与自己的同志丈夫签订了婚前协议,平时各住各的,春节去各自家里出席家庭聚会就可以了。但张医生也发现,日常生活的复杂程度远远不是几十条协议可以囊括的。婆婆生了病,她不得不履行儿媳的照看义务,这占用了她很多时间和精力,但这些却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和补偿。
所以财产和义务的界定,一定要在对形婚对象的人品和能力充分了解之后,通过双方的坦诚沟通,达成详细的约定。
生育问题
大部分的生育问题都与父母的观念相关。同性恋群体在形婚之前一般都会在生育孩子的事情上达成共识。但生孩子毕竟是件大事,牵扯到了三代人,而且父母的要求也未必一成不变。所以在与父母充分沟通之前,对于抚育子女方面,双方也许很难达成长期有效的共识。
铭家(男,同性恋者):
“我们在形婚之前是商量好了不要小孩的。我们两个人都不喜欢小孩,而且又都有自己的同性伴侣,我们觉得既然给不了孩子一个完整有爱的家庭,那就干脆不要让孩子来到世界上。
她那边跟父母说自己是丁克一族,老人们刚开始虽然不太能接受,但时间长了发现劝不过来也就没话说了。我这边因为爸爸妈妈一直都梦想着抱孙子,所以我就只能一直拖着,用没怀上当借口。
可眼看我马上奔四十了,我爸妈越来越着急,甚至还要带我们去医院看看是不是我们身体有问题所以才一直怀不上,他们还说要实在不能生领养一个孩子也可以。
我觉得这也算是一个折中的办法,既解了生孩子的难题,又能让老人们开心。但她却不同意。因为她觉得结婚之前是说好了不要小孩的,而且有了小孩两个人的经济负担也会加重实在划不来。
一边是家长拼命的催生催领养,一边是她根本不同意我们的关系中有孩子存在,我夹在中间真的是左右为难……”
对大多数中国家庭来说,传宗接代仍是底线,尤其是受计划生育的影响,很多独生子女面临的压力更大,而且有时候,收养无血缘关系的孩子也会造成其他家庭问题。所以,与形婚伴侣通过医学手段(如试管婴儿)孕育子女,在双方都预设好抚养义务的前提下,也不失为一种解决方式。但同样的,问题也会随着孩子的出生接踵而至。如何向子女解释父母不同居或有婚外同性伴侣的情况,如何界定两人对子女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何分配有关子女的生活支出,这些都是需要提前协商好,并且写入协议的问题。
从这个角度来看,走入形式婚姻的两个人,也难免需要像真实婚姻那样,以相似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为前提。
性格不合
很多形婚“夫妻”在选择形婚对象的时候不够谨慎,又因为面临家里人的逼迫,在双方都还没有足够的了解的时候就草草的结婚,父母心里倒是舒坦了,但日子过得到底好不好也只有自己知道。
美佳(女,同性恋者):
“我是因为没有跟家里出柜,被家里催婚催的没办法了才选择形婚的。当时在选形婚对象的时候仓促了一些,只跟男方见了两面就去他们家见家长了,而且我们见面的时候都以了解双方家庭和工作情况为主,对他本人的了解少之又少,可以说我们连彼此的生日都不知道。
因为我们两个的工作和家庭情况都比较类似,双方家长也算满意,所以没费什么工夫就直接开始走流程,“顺理成章”的结了婚。
我看过很多形婚的案例,本来以为只要把钱的事情处理好就不会有太大问题,但现在看来我是大错特错。
我们两个人的很多生活习惯和观念都很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是背道而驰,也没有什么共同话题,所以基本上每天过的都很烦躁,“脸上笑嘻嘻心里妈卖批”基本就是我每天的真实写照了,有好几次都感觉就要装不下去了,但想想长辈又关心又期待的样子,就只能继续装作生活很幸福的样子,可幸福真的离我太远了……”
生活习惯的差异,在真实婚姻中可能会因为爱情的存在而逐渐被包容或者改善,但形式婚姻不存在情感基础,没有包容忍让的理由,矛盾也只会不断产生和加剧,很难化解。
如果双方婚后不住在一起还相对简单,如果需要同住一个屋檐下,甚至需要住到一方父母家中,这样矛盾就在所难免了。大多数形婚伴侣更倾向于分居,住在较近的房子里,或者同住一所房子但分居两室。这样可以彼此互不干扰,也可以及时应对父母亲友的造访。
这种时候,两人的关系就类似于合租或是房东与租客之间的关系。这就需要形婚双方在婚前协商好“同居”时的相处方式,以及有了各自同性伴侣之后能否带到家中的问题。
表面上看,维持一个并不真实存在的婚姻关系,在长辈面前秀秀恩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可看完了上面这几个案例,就知道实际情况要比想象中难很多,也复杂得多。
形婚涉及财产,孩子,双方家庭等各方面的问题,而且随着婚姻的推进和时限的拉长,双方的父母和家人也会对双方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一旦形婚的Gay和Lesbian发现在一起生活不合适,走到离婚这一步,那涉及的房产等共同财产分割也非常复杂,有的甚至还会陷入诈骗风波。
所以对于想走形婚这条路的同性恋者来说,以上这些问题一定要先事无巨细的商量清楚,再考虑下一步该怎么走。甚至有时候,提前与形婚对象以朋友的方式相处一段时间,体察清楚双方的性格、能力、价值观、婚育需求等等,都是十分必要的。
婚姻是“契约”,也是每个人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两个具有独立社会属性的人,想要缔结长期的协作关系,无论是有爱情的婚姻,还是没有爱情的形婚,都需要事先明确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在充分尊重对方、了解对方的前提下,再以平等的方式将这“一纸婚约”付诸实践。
这样看来,同性恋者的形式婚姻并不比真实的恋爱婚姻更简单呢!
撰稿:mian mian&玭玭
编辑: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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