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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的人没资格当gay?

北京同志中心 北同文化 2019-08-16

最近,我的学校发生了一件大事,有个男生在男生宿舍楼公共厕所的门缝下用手机偷拍隔壁坑位的人,被人发现。这件事闹到树洞上(本校的匿名论坛),引爆了舆论。在我看来,这就好比男人在女厕所偷拍女人一样,是一种十足的流氓行径。该同学还在某同性社交软件上有黄V认证,无疑是同性恋。但是在树洞的讨论中,我听到了不一样的声音,有人说:这个人不配当gay,理应开除gay籍。我想讨论一下背后体现的问题。



我相信在各种同性恋负面新闻出现的时候,众多同性恋都有一种“羞于承认其为同性恋”的心理,感觉这个人搞臭了同性恋的舆论,让我们更加遭受歧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能看到很多人在同性恋负面新闻中拼命地澄清,“其实这只是同性恋中很少一部分这样啊。”“我们大部分人都还是很好的啊。”从中我看到的是一个个面对与自己毫不相关的负面新闻惊慌失措的可怜人儿,他们将自己不需要负的责任强行揽到自己身上,再拼命地洗白,仿佛每个人都是“同性恋公关大使”。


少数群体一直面临一个困境——他们在处理与主流群体的关系中,总是需要将自己的形象维护得特别好,才能不受歧视。在我看来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主流群体的部分人,打着“不歧视不反对”的旗号,在各类同志负面新闻中大刷存在感。他们有一句经典名言:“虽然我不歧视不反对同性恋,但是你们同性恋竟然做出xxx的事,所以我对你们印象不好。”强行将个体的负面新闻上升到整体,再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进行对群体的抨击。导致部分同性恋不得不开始关注同类的行为,并且为其掩饰,但是世界上任何一个群体都难免有负面新闻,难道其他群体也有责任为这种个体行为拼命遮羞吗?在这个事件中,偷拍者有许多标签:男人、大学生、90后、xx系学生、有手机的人,但是在这些标签之下的“同类”,没有一个站出来说,要开除他的xx籍,为什么同性恋们需要将其“开除gay籍”呢?



一个人犯了错,怎么惩罚按照法律来,按照公理来,而不是在公刑仍在的情况下动用私刑,将其赶尽杀绝。同性恋不是高贵的身份证,它就是一个人千千万万个标签中的一个而已,不存在配不配的问题,也不存在“除名”的问题,因为性取向是天生的,也是客观的,不管你承不承认,它就在那里,不因否定而消失。


这么做还有一个后果,你不断对一个群体进行粉饰,妄图将其纯洁化,可是遮羞布盖得再多有朝一日也会被揭下,到那时神坛崩塌,神像崩摧,将会形成更大冲击,这种负面效果是难以估量的。


我们在讨论问题的时候,往往将毫无逻辑关系的东西联系在一起:某得了艾滋病的同性恋疯狂x交四处传播艾滋病毒=只有同性恋会得艾滋+只有同性恋会心理变态疯狂x交+只有同性恋会四处传播艾滋病,因此,同性恋=艾滋病。是什么导致我们谈同性恋必谈艾滋病?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刻板印象。谈谈存在的问题自然有道理,但是谈多了就掉进别有用心之人的陷阱了。所以我们在谈论偷拍也好,侵犯隐私也罢,只需要关注这是一起对他人隐私恶意侵犯的事件就够了,强行不断表明所谓的特殊性,恰恰给人以同性恋喜欢偷拍男人的错误印象,不可取。



希望千千万万的同性恋们,不要为自己的性取向而害怕,不要因为其他人的负面新闻而羞愧。生活这么美好,好好地陪伴身边人,认真地对待生活事,在我看来就是对同性恋最向上的正名。


图片来源于网络

作者:颐和园的暗夜斗士

编辑:金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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