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性可以结婚了
2019年5月17日
台湾立法院表决通过
亚洲首个同性婚姻专法
此专法的施行意味着从5月24日起,年满18岁的台湾同性伴侣便可以依法登记结婚。
但是,关于领养小孩以及大陆及港澳同志能否到台湾结婚的问题没有在此专法上被提及。
斗争从2年前就开始了
2017 年 5 月 24 日
台湾“司法院”大法官针对同性婚姻是否违反当地宪法作出解释:台湾现行的《民法》不允许同性婚姻是违宪的。与此同时,大法官给了立法、行政机关两年的时间,让法律完善足以让同性恋享有婚姻权。若没在期限内订出法律,台湾的同性恋可以直接享用《民法》的权益。当时,这项解释被视为 LGBT 人权的一项重大胜利。
释宪案一出,反同阵营开始想尽办法希望可以走法律途径,让同性恋无法享有与异性恋相同的婚姻权。
2018 年 8 月 28 日
幸福盟带着 198 万份的连署书来到中选会门口,打算发起三项公投提案。理事长曾献莹在记者会中强调:
这不是一场保守对抗潮流的战争,而是一场基本价值的抉择 !
而就在幸福盟递交公投连署书没多久后,挺同方也策划发起“反制公投”作为应对手段。
2018 年 11 月 24 日
公投结果出炉,反同方提出的公投:
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规定以外之其他形式来保障同性别二人经营永久共同生活的权益?
同意票获得了 6,401,748,不同意票则为 4,072,471。
公投结果宣示了台湾必须立专法保障同性恋权益。尽管如此,反同方还是希望专法名称不该出现同性婚姻、同性伴侣之类的字眼。
在支持、反对声浪越来越激烈的同时,行政院以《司法院释字第 748 号解释施行法》的名称先是避开了名称的争议,内文当中又将权益导向了《民法》的婚姻权。这是首部以释宪案为名的法案。不过,还是有挺同阵营希望未来再朝全面废除专法前进,直接享有《民法》权利。
后来,《司法院释字第 748 号解释施行法》草案从行政院进入立法院审议。
到了今天,2019年的5月17日,法案通过,在 5 月 24 日就会开始正式生效。
时间轴授权©️NGOCN
同性婚姻,支持还是反对?
2018年11月24日,在台湾公投时,笔者身边的异性恋台湾亲友已对同志婚姻表达了一些看法:
@土拨鼠
不支持。
这已经不仅仅是有关同性恋自己的事情了,它同时还影响孩子对性别的认知,孩子对父母的理解,还有成长状况等很多问题。例如以后的课本里,不会出现“父母”,因为父母这个概念有性别之分,只能叫“双亲”,你觉得这个合理吗?
@R
支持。
我觉得婚姻方面,可以保障同志群体的利益,可能还能帮助解决同妻问题。同性教育可以让小朋友们明白关于平权与自由的道理,而且喜欢同性的孩子会少很多挣扎与痛苦,被霸凌的可能性也会减小。同时,社会对同志的接受度会逐渐增高,这样才能根本解决同妻问题。
@女孩A
都支持,而且身边也有同志朋友。
@随便3号
对于同志婚姻,我持支持态度。因为在我的理解中,现代婚姻只是法律层面上的一种契约,结婚的原因在于双方愿意共有财产并得到法律保护 所以和性别并没有逻辑上的联系。
@查理
我不同意同性婚姻。
基本上我是尊重同性自身的伴侣选择,只是同意婚姻就有子女认养权,同性夫妇其所认养子女的两性教育观是否会影响下一代,需要考察与衡量。
我的想法是等到相关方面出现成熟的解决方案之后,再同意。
@朝阳区热心群众
我支持同志婚姻,因为我认为婚姻不应该只局限于异性之间,毕竟世界卫生组织已经把同性恋排除在精神病外,那同性恋者也应该要享有同性婚姻的权利,而且婚姻其实也是保障同志恋人双方权益的一个手段。
有人挺同,有人反同,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关注和担忧。
但现在,台湾专法最后还是三读通过了,这要感谢每一位伙伴的付出,同时也是在说:
每一个人每一次微小的发声都一定是有意义的,请你永远也不要放弃。
来更换彩虹头像,做一个“传道士”吧!向那些不了解社群、不了解517的朋友们表达你的观点、期待与理念吧,“阅读原文”获取图片。提取码:Qq43
参考:
“好奇心日报”:https://www.qdaily.com/articles/61415.html
BBCNews: https://www.bbc.com/zhongwen/simp/chinese-news-48306662
图片来自网络
作者:Liyu
封面:撒哈
编辑: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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