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人实施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许能帮你
近日,有网友小A在微博上讲述了自己和女友小B在出柜后,被女友家人实施了暴力行为的经过。所幸两人都已成年,通过朋友的帮助找到了暂时的落脚之地,但对她们来说,来自家人的威胁依然存在。
很显然,小B遭受了来自家庭的暴力。除了报警处理外,她还有一个选择: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你正在经受来自家庭的暴力却孤立无援,这篇文章或许能对你有所帮助。
对于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将其定义为“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且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纳入了法律规制。这意味着在法律层面上,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公安机关、法院及社会机构都有权介入其中。
同时,法律也对家暴行为表达了“零容忍”的态度,只要家庭内部存在侵害,哪怕只有一次,都属于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而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不过考虑到国内的现实情况,同性伴侣共同生活时发生的暴力行为,并不被纳入《反家暴法》所指的同居关系。
图据《法制晚报》2015年12月27日报道
这一点其实仍有争议,从法律条文表述来看,同性伴侣也应包括在同居关系之内,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言人在记者会上对法条作如此解读,我们不能忽视。各省的实施细则对此规定存在不同理解,如《山东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中没有明确将同性伴侣同居关系排除,但湖南省《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意见》则未将同性伴侣纳入条文之中。具体应该如何适用,仍有待于实践中进一步确认。
顾名思义,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为了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而出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对方继续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对方迁出住所,以及其他能够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措施。
如果对方不遵守已生效的保护令,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者采取训诫、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如果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在向法院提交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中,必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即施暴人),有具体的请求(如禁止其继续实施暴力、禁止其跟踪威胁等),并且要证明自己遭受了家庭暴力或者正在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也就是说,针对家人的暴力行为,小B可以作为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家人不要再跟踪、骚扰自己。由于小A并非是小B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成员,小B无法通过这种方式将小A也纳入被保护的一方,只能阻止家人靠近特定地点,如居住场所。
在遭遇家庭暴力后,无论如何要首先保证自身的安全。在此基础上,我们再来考虑如何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家庭暴力案件要想诉诸法律途径,最大的困难在于证据。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法院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被害人需要自行保留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但家庭暴力通常发生在私密的家庭环境,遭受侵害的又常常是家庭成员中的弱势一方,比如孩子、女性,想要留存证据,更是难上加难。
如果你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下面这些证据一定要尽量收集。
1、就诊病例
对被害人来说,最方便取得的,应该是受伤后前往医院的就诊病历。如果遭到侵害,最好能够第一时间就医,留存好相关的检验报告,并请医生一定要书写纸质病历。
但只靠病历,无法证明所受的伤害是因何人造成,证明力比较有限。如果确实没有条件就诊,则要尽量保留伤处的照片、录像,并留好存储照片的原始介质。如果照片经过转存,证明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2、出警记录
《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立即出警,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及时询问受害人、加害人和证人,固定证据并制作书面记录。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有义务依法固定相关的证据。因警方出具的相关材料公信力较强,在法院审理中的证明效力很高,如果在申请保护令时,能够向法院提供警方的询问笔录、受案登记表、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被采信的可能性则更大。
不过,目前仍有部分公安机关会以家暴属于“家务事”为由,拒绝提供相关材料。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明确态度,坚持报案并请公安机关制作询问笔录,如果有可能,尽快在报警地的公安机关进行伤情鉴定。因为家庭暴力的后果大多属于轻微伤,不及时固定可能导致后期无法鉴定,而如果伤情过于严重,达到轻伤以上等级,加害人可能要负刑事责任。
3、有报案义务的组织
如果你自己没有能力报案,或者还没有成年,除了可以通过监护人起诉以外,你还可以寻求其他近亲属、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机构、福利机构等法律认可的个人或机构的帮助,请他们代为向法院起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出具的证言,也可以成为证明家暴事实的依据之一,但由于工作人员通常并非目击者,也很少第一时间出现在事发现场,其证言的证明力依然低于警方的出警记录。
4、其他旁证
施暴者书写的道歉信、悔过书,抑或是你们之间的相关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资料,都可以作为发生过家暴行为的佐证。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的法院为被害人居住地、施暴人居住地以及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法院,你可以从中选择一个最安全的地点进行申请。
因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签发,是为了保护受害人免遭实际侵害或避免现实危险,因此如果你已经找到了一处安全的地方落脚,就无法向当地法院申请保护令。
法院应在受理后72小时内,作出是否批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失效前,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保护令进行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现行《反家庭暴力法》的主要立足点仍是常规家庭,同性伴侣的共同居住状态是否被纳入保护范围有待商榷。但如果你正在遭受来自父母、亲戚的暴力,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许是一个解决的办法。
如果你是未成年人,却正在被监护人实施暴力,你可以向学校、医院、民政、社会工作机构等你认为值得信任的组织求助,请他们帮助你向法院提出申请。
我们是谁?
北京同志中心法律小组
• 我们的核心目标是什么?
—消除对性少数群体的歧视与偏见。
—普及性少数群体的相关法律知识。
—保障性少数群体的权利及权益。
• 我们普及哪些方面?
—婚姻家庭:结婚与同居、财产处理、家庭暴力、领养与生育等。
—求职就业:就业歧视、职场性骚扰等。
—医疗与强制治疗:扭转治疗、伴侣签字问题、艾滋病、抑郁症等。
—跨性别:性别手术、身份证问题、荷尔蒙治疗等。
作者:宁抱朴
封面:撒哈
编辑:Victor
插图来自网络
【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