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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婚中的这些财产风险,你知道吗?

北京同志中心 北同文化 2019-11-08


编首语

本文介绍了形婚中夫妻财产归属与分割的若干问题,但无法穷尽形婚中与财产有关的法律风险。

作者深切希望我国同性婚姻平权早日实现;希望同志不再需要通过形婚来伪装自己;希望在我国的婚姻法面前,同性恋能和异性恋一样受到平等的保护。


每一个性少数都希望父母能够接纳自己,但却不是每一位父母都能接纳真实的孩子。面对逼婚的压力,有些男同性恋者和女同性恋者希望通过“形式婚姻”(下文简称“形婚”)的方式来应对。
婚姻是一个由法律构建的社会制度,当一对男同性恋与女同性恋缔结形婚,他们将受法律规定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制约。婚姻中的人身关系由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不得增减。但是大量的财产关系,却可以通过“夫妻财产协议”厘清。
本文对我国的夫妻财产法律制度进行简要介绍,并给出一些具体可行的操作建议。本文写作目的不是鼓励形婚。正如劝谏进行高危性行为的同志采取安全措施的一样,作者希望为决意走进形婚的同志朋友提供理性的法律参考。
为了便于大家阅读,作者虚构了两个人物:决定形婚的男同性恋小帅和女同性恋小美。他们在形婚之中,会遭遇哪些有关财产的法律风险呢?快跟作者一探究竟吧!


1形婚有法律效力么?

小帅和小美约定,他们的婚姻没有感情基础,而是为了应对家长进行的“假装”婚姻。那么这场“假装”的婚姻是否有法律效力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四种,分别是: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未到法定婚龄。

可见,男方与女方没有感情基础并不是致使婚姻无效的情形。这一规定是有合理性的,因为法条制定者考虑到:不是所有的异性恋婚姻都以感情为基础,没有感情基础不应当成为婚姻无效的原因。因此,具体到本案,小帅和小美不可主张婚姻因没有感情基础而无效。婚姻有效意味着,小帅和小美互相负有婚姻中的法定义务,并可以向对方行使婚姻中的法定权利。


2形婚后哪些财产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缔结形婚并不会导致小帅和小美在婚前取得的财产(比如父母在小帅婚前赠与小帅的婚房)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归夫妻共同所有”。具体到本案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男女双方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资产:

1.工资、奖金。这可能是小帅和小美的大部分生活收入来源。

2.生产、经营的收益。比如一方做生意赚到的钱。

3.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一方因为摄影、绘画、编曲等知识产权创作而获取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比如,一方父母去世之后留下了一份房产,但是遗嘱中没有指明这房子是仅留给自己孩子而不是留给夫妻双方的,那么这个房子将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进行装修而使该房屋增值的,该增值部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受哪些限制?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举个例子来说,形婚后,小帅如果想赠送自己男友一部汽车(这属于法律上的“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必须取得小美的同意。假如未经小美同意,小帅就将汽车赠与了其男友,则小美可以主张赠与行为无效并将汽车追索回来。


4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可减少财产纠纷?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小帅和小美可以通过订立书面约定,将前述可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

这种夫妻财产约定的常见表现形式为《婚前财产协议》。《婚前财产协议》已经被广泛的运用于我国的婚姻实践中,相关法律规定比较完善。虽然《婚前财产协议》是最为大众熟悉的夫妻财产协议,我国法律却并没有对夫妻财产协议的缔结时间做出限制。也就是说,已经缔结形婚的男女也可以通过夫妻财产协议分割婚内财产


5婚前财产协议的主要条款及其模板

婚前财产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无效。以下是作者起草的《婚前财产协议》模板,供各位读者参考。需注意,以下模板仅具有参考意义,如读者有需求,建议联系专业律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进行起草。

(1)第一条 夫妻双方身份信息

在本条,建议写明男女双方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

(2)第二条 自愿缔结本协议

“男女双方计划于XXXXXXXX日根据我国法律缔结婚姻,为明确双方婚前及婚后财产的归属,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自愿缔结本《婚前财产协议》。”

(3)第三条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婚前所得之所有财产,永久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笔者建议在本条中通过“财产清单”的形式,将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比如车子、房子、存款等)列明。

(4)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

“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前和婚后财产产生的所有收益,归男女双方各自所有。

(5)第五条 财产的处分

“男女双方对各自的财产拥有完全的自由处分的权利。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

(6)第六条 债务的承担

“双方在婚前及婚后所负的债务,应由各自承担。任何一方在向外举债前,有义务将此《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告知债权人。”

(7)第七条 婚姻关系结束时财产的分割

“婚姻关系结束时,双方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对另一方财产主张任何权利。”

(8)第八条 其他约定

男女双方可以在本条中根据具体需求增加一些个性化条款,比如,“男方为缔结此婚姻向女方及女方家人赠送的彩礼,应当在婚姻缔结后30日内全部返还男方”。又如“逢年过节之时,男方向岳父母赠送的礼物,应由女方负责采购,费用由女方负担;女方向公婆赠送的礼物,应由男方负责采购,费用由男方负担。”

(9)第十条 生效与作准文本

“本协议自男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把财产协议告知第三人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因此,签订婚前或婚后财产协议之后,小帅和小美知道另一方要对外举债的,应当及时告知债权人夫妻之间存在财产分割协议。不然,即使双方有协议的存在,但第三人对此并不知情,那么当一方不能清偿其个人债务时,债权人当然可以向其丈夫/妻子要求偿还。


7通过公证增强协议的证据效力

当前市场上有很多公证处都可以提供《婚前财产协议》的公证服务。小帅和小美可以通过将《婚前财产协议》进行公证,来增强协议的证据效力。一般而言,经过公证的文书,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结语


法律风险和疾病风险一样,会根据个案特性发生重大变化。本文介绍了形婚中夫妻财产归属与分割的若干问题,但无法穷尽形婚中与财产有关的法律风险。作者身为一名男同性恋,深切希望我国同性婚姻平权早日实现;希望同志不再需要通过形婚来伪装自己;希望在我国的婚姻法面前,同性恋能和异性恋一样受到平等的保护。



我们是谁?


北京同志中心法律小组


• 我们的核心目标是什么?


—消除对性少数群体的歧视与偏见。

—普及性少数群体的相关法律知识。

—保障性少数群体的权利及权益。


• 我们普及哪些方面?


—婚姻家庭:结婚与同居、财产处理、家庭暴力、领养与生育等。

—求职就业:就业歧视、职场性骚扰等。

—医疗与强制治疗:扭转治疗、伴侣签字问题、艾滋病、抑郁症等。

—跨性别:性别手术、身份证问题、荷尔蒙治疗等。



作者:Leo

编审:Nick

编辑:贺子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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