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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S 发生了什么
那么女孩呢?女孩爱上女孩是否无关紧要?我们总难听到女同性恋的声音,而女同性恋的沉默来自于原始资料的沉默。
——Michelle Perrot
回顾近几年的网络环境,会发现大众对于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有着截然不同的态度。
男同性恋一直走在审查的风口浪尖。许多综艺会把男同性恋相关的内容“打码”,唯恐它的出现会使自己惨遭下架。2018年,新浪微博上#gay#超话被删除,但时间来到第二年的4月12日,相比于去年4月13日晚间6点55分新浪微博官方高调表态要“清理同性恋”,#les超话、豆瓣小组的消失显得悄无声息。
男同性恋也总是有能力获得舆论的关注。前一阵子MC浴室话题在网络上遭遇的热议足以看出公众对男同性恋的好奇和态度。
那么女孩呢?在网络上的无论是舆论还是审查都很少针对女同性恋。
我们对女同性恋圈子的文化知之甚少,甚至认为男同性恋圈子中的的文化和现象就是整个同性恋群体的现状。
这是因为从前大众对于女同性恋者格外宽容和接纳吗?还是说这是一种鲁莽的忽视?甚至让人不禁提出这样的疑问:女同性恋者在他人心中的印象真的是“同性恋”吗?在本文中,笔者将尝试从历史的发展梳理大众眼前的女同性恋者形象是如何变化的。
为什么是历史的角度?在谈及民众的斗争时,福柯强调“民众的历史”的力量。笔者认为,通过叙述历史、发现“民众的记忆”,我们就足够有力量推动对“她们”的思考。
“那些没有权利的书写、没有权利著书立论、没有权利编写自己历史的人们,他们同样掌握记录历史、回忆历史、经历和利用历史的方式。这种民众历史,从某种程度上说,更加鲜活,更加清晰……要控制人们的记忆,就要掌控他们的能量,也要掌握他们以前斗争的经验和知识。如此一来,他们便无需知道抵抗运动是怎么回事了……”
《言与文》,米歇尔·福柯
当我们聊到中国对同性恋的记载,我们的第一反应也是男同性恋者的故事。通过他们,我们可以说,在步入现代社会之前,中国的社会并不是一个排斥同性恋者的社会。在中国,统治者与英俊的男孩发生关系的轶闻可以追溯到黄帝。而《尚书》和《逸周书》中最早开始记载了社会上男性的同性情人和他们受到的社会压力。战国时期的作品则首次开始记载了同性恋者的具体个案:《韩非子》中的分桃和《战国策》中的龙阳均是流传至今仍令人耳熟能详的故事。
在宋代,史料开始记录了男性性工作者的存在,其服务对象大多为男子。在宋徽宗政和年间,这种做法被禁止,但其他的同性恋行为并没有受到影响。而到了元明清时期,同性恋的形象大量出现在了包括《红楼梦》、《牡丹亭》和《金瓶梅》等众多文学作品中,而也冒出一些同性恋题材的作品,包括写公子和男伶之间故事的《品花宝鉴》和描写两名女子互生爱慕之情的《怜香伴》。
而中国的女同性恋者在历史中则出现得稍晚一些。在汉武帝时期,对陈皇后的轶事传说是中国女同性恋的首次记载。而古代宫廷中,帝王占有大量女子的情况广泛存在,所以宫廷之中也成为了女同性恋行为的密集之地。而古代的婚嫁习俗中,往往一夫多妻妾,女同性恋的现象也出现在妻妾和婢女、妻和妾中,尤其是那些被冷落的妻妾之中。
而在家庭关系中,女性的同性性行为是存在着的,但它往往会为男性服务。女性的同性性行为在房事中引起男性的兴奋,便于男性与二女进行交媾,这种性行为模式被称为“鱼唼式”(唼,shà),这一点也反映出中国古代女性地位的弱势地位。
“令二女子一仰一俯,互搂抱以为交接之状。牝户相合,自摩擦,则其鱼口自开,犹游鱼唼萍之状。男子箕坐其侧,俟红潮喘发,先以手探两手相合处,将茎安其中间,上下乘便,插入两方交欢。”
《秘戏图考》,高罗佩辑
女同性恋者还多以结盟的形式在一起,包括姊妹之间的结盟、做工女之间的结盟、妓女之间的结盟等等,各地称法不同。
而在徐珂在清末民初出版的《清稗类钞》中,收集了在清代失落的故事,其中也描绘了许多服务女性的妓女的形象,尤其是“洪奶奶”的形象深入人心。“磨镜”一词也被用来指女同性恋者,但徐珂对上海“磨镜党”的负面描写也一定程度上营造了女同性恋的负面形象。
可以发现,对于古代女同性恋者的叙述并不及男同性恋者丰富。张在舟在《暧昧的历程》中如此形容女同性恋者:“不像男同性恋者那样时或不忌表露,于是,世人对同性恋在女子中的表现不甚了解…女性同性恋无论在发生数量上还是对社会的影响上都是不能与男性同性恋相比的”。
后来,当传教士来到中国,他们被中国性行为的多样化震惊了。最早的记录是明代的传教士Galeote Pereira、MatteoRicci和Friar Gaspar da Cruz ,他们记录下了自己道德观念的受到的冲击和愤怒。而之后西方对中国的文化输入也将“同性恋”这个术语带到了中国,但是当时伴随“同性恋”的,是一套对同性恋者病态描述、压抑乃至歧视的话语。
LGBT学者Bret Hinsch如此指出:西方的外来模式几乎完全取代了本地传统,使中国的新观念按照西方的观念进行了重新调整。导致的结果是中国拥有的流动的、拥有多种可能的性行为模式转变为了单一的、本质的性行为认同模式。
在清王朝覆灭的几个月前,“女同性恋”这个词在中国也首次取代“磨镜”,出现在了1911年6月的《妇女时报》上的一篇文章:《妇女同性之爱情》中,作者笔名善哉。在这一时期,女同性恋者接着对“同性恋”的讨论进入了公众视野。
在五四运动时期的文学作品中,女同性恋是一个突出的主题。但是在一二十年代,“女同性恋”是根植于西方的话语和意识形态的,而在这种话语中,女同性的关系给人带来负面的印象,且其主体主要为校园女生之间的爱恋。在善哉的《妇女同性之爱情》中,善哉将女同性恋归咎于心理疾病、欲求不满和寻求新异刺激,并且善哉还将女同性恋行为视作“不道德的”、“不自然的”。善哉的言论有支持者,也激起了来自传统的强烈反对。
对同性恋的负面认知在1930年代开始在中国广为传播并占据了主导地位。伴随着对同性恋的负面的认知和各种社会运动的兴起,“同性恋”这个词对于很多中国民众来说自此“消失”了,或者说被“驱逐”了。也正是在三四十年代,女同性恋也从公众视野中消失了。
直到1990年代中国开始拥抱全球化时,“同性恋”又开始出现在了公众视野中。随后在后殖民时代的全球化中,中国同性恋者的自我认同大多依靠跨文化的交流来塑造,其中有很多人是精英阶层,但ta们对西方的性理论却鲜有批判。
彼时,许多有关于女同性恋的独立影视作品在此时被制作出来。女同性恋也拥有了明确的社会地位,她们要求受到公众的理解、宽容和接受。
在1995年9月于北京召开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一些女同性恋反歧视运动者拥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1997年,流氓罪废除,同性恋者不再会因“其他流氓行为”而遭受惩罚。1998年,来自全国的三十余人在北京参加女同性恋会议,“北京姐妹小组”成立,开通了第一条女同热线。同年,第一个女同网页成立。1995年到1998年的三年间,女同性恋者的社群在北京快速发展。1999年,第一家拉拉酒吧“枫吧”在北京开张。
但和男同性恋者的性活动相比,女同性恋者的活动主要集中在私密的地方,比如在家中。
婚姻在同性恋运动中也总是一个问题。在世纪初,当声浪要实现同性婚姻和如同西方运动中争取的其他同性恋权益时,女同运动内部发生了分裂。部分女同倡导者发出了“要生活,不要政治”的声音。形式婚姻和“同妻”在中国出现了,在传统价值观面前,婚姻和子嗣成了许多女同性恋者不得不面对的事情。
女同性恋者被动的形象跃然纸上,并且女同性恋者事实上也没有被“一视同仁”地被看作同性恋者,其原因还与性疾病控制的路径有关。
根据张北川在千禧年初的讲稿《中国男同性爱社区发展与健康干预》(收录于《同性恋健康干预》),中国政府每年花费50至80万在男同性恋者的艾滋病防护中,而对于女同性恋者的艾滋病防护干预几乎没有资金投入。其与艾滋病的传播特征自然密不可分,但如此悬殊的差距也使女同性恋在话语中占了劣势。媒体对于同性恋者的报道也往往集中在男同性恋中,对女同性恋者的刻画少之又少。
可见,女同性恋不仅受到“同性恋”自带的污名的困扰,且并不受到对同性恋讨论的重视,还往往背上了传统价值对女性的要求和刻板印象,尤其是在性生活上,甚至“鱼唼式”的逻辑还存在于许多男性的印象中,从某种程度上说,它是女性作为男性快感来源的“工具”这一观点的变形。
我们如今已经可以大方地讨论同性恋、接纳同性恋,但对于讲故事的人来说,女性的地位似乎总是没有解决,她们或许会遭受暴力、或许会被轻视、或许在生育这个问题面临着别无选择。笔者也想要抛出自己的问题:
女性的地位问题能够得到解决吗?她们的主体地位如何?如此,女同性恋者的利益如何同时得到保障?从历史中我们又能否寻找性解放的技术和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