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我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9月1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锦斌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我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6个部分,共30条,明确了我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重点改革任务,从体制、机制、法制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制度性措施。《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为指引,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为遵循,要求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以严防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体系、深化体制改革、推进依法治理、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基础保障,着力破解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性障碍和矛盾,大力提升我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到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基本明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机制基本完善,依法“铸安”能力明显加强,实现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三个明显下降”,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平安安徽目标相适应。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奠定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1李锦斌指出
这次安全生产改革,要切实解决好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做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
2李锦斌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
安全生产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丝毫放松不得。我省作为全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省级联系点,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发挥首创精神,先行先试,把举措谋实,把任务落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
3李锦斌要求,要强化改革落地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围绕实施意见提出的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台账、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各地要聚焦本地区重点难点,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出实招、出硬招,严防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4李锦斌要求,强化督查考核
要加强改革事项的督查督办,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要把《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层层传导压力。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百日隐患铸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海阁向会议作了《实施意见》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