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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批复结案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2•16”较大火灾事故

2017-09-11 安徽省安全监管局

 近日,安徽省政府批复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淮南经开区”)“2017•2•16”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性质的认定、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



 2017年2月16日6时许 


淮南经开区国际汽配城一经营户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合人民币302.05万元。 





 调查报告认定


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淮南国际汽配城”27栋大通区领先汽车配件经营部(以下简称“经营部”)102号商铺一层北部停放的电动运货车长时间充电,造成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事故的间接原因为:该“经营部”非法从事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不落实,属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打非治违”和监管不到位。该起事故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报告提出


将该“经营部”经营者和合伙人移送司法机关,对淮南黄埔置业有限公司等2家责任单位和4名责任人给予了行政处罚;对淮南经开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等9名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处理;责成淮南经开区经贸发展局、公安分局分别向淮南经开区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淮南经开区消防大队向淮南市消防支队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淮南经开区管委会向淮南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在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中调查报告要求,淮南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结合全省持续开展的“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铸安”行动,认真排查机动车维修经营场所安全隐患和“打非治违”工作;要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并结合正在部署开展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要强化招商引资项目运营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规划批准的经营范围组织运营。同时物业管理企业要将经营户纳入企业安全管理范畴,建立健全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市场安全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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