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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万元收购款去了哪里?江西一客运公司陷入“被收购”疑云
反映
公司被收购近10年 至今没拿到350万元收购款
2010年良发客运公司环城班线通车典礼
调查
疑问一
良发客运公司是否被收购?
疑问二
收购款究竟去了哪?
“关于良发客运公司的收购款,我们已经转给了受托人,鹰潭长运公司也跟受托人签订了委托协议。至于后面受托人怎么跟良发客运公司协商的,我们不清楚。”孙磊表示,鹰潭长运公司通过受托人收购了贵溪市4家客运公司,分别为贵溪市文坊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贵溪市贵塘客运有限公司、贵溪市贵港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和良发客运公司,共计46辆营运车辆及相关班线的运营权,收购总价为1660万元人民币,其中收购良发客运公司资产的价格为420万元。
为什么要委托他人收购?这中间的收购差价高达70万元,如果鹰潭长运公司直接收购良发客运公司,是否需要420万元?既然良发客运公司有安全隐患,为什么后面又能收购?
受托人:买了10辆新客车交给鹰潭长运公司
那么,受托人有没有收到收购款?收购款又去哪了?
“我是收到了鹰潭长运公司的收购款,因为良发客运公司一直不同意收购,所以350万元的收购款也没转给他们。后来,受鹰潭长运公司的委托,我将这350万元中的298万元用来买了10辆新客车及支付其他费用。这10辆车作为鹰潭长运公司的资产,剩下52万元被鹰潭长运公司作为燃油补贴费扣除了。”叶河龙坦言,差价70万元需要处理收购过程中的其他费用支出。
鹰潭长运公司:收到10辆客车 但没有发票
对于受托人给鹰潭长运公司买了10辆新客车共计298万元、剩下52万元被扣除一事,孙磊表示不清楚。“我们与受托人的协议已经履行完了。”孙磊补充道。
“是有10辆客车,但这10辆车从哪里来的,具体花了多少钱,我们并不清楚,因为受托人自始至终没有给鹰潭长运公司相关发票。”朱克正表示,至于10辆客车是否为新车,当时也没有去验收,不能肯定他提供的就是新车。对于52万元被鹰潭长运公司当作燃油补贴费扣除一事,朱克正表示其中牵扯的问题比较多。
疑问三
协调部门是否履行了相关职责?
据汪秋辉提供的一份《部分客运车辆相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显示,2014年3月7日,鹰潭市人民政府召开会议,会议内容有:一、鉴于我市良发客运有限公司、贵彭车队未取得农村公交线路经营许可,而分别于2010年和2011年开始在农村班线上使用部分公交型车辆运营,且贵彭车队取得的农村班线经营许可已于2013年9月到期,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决定从3月8日起所有使用公交车型在农村班线上营运的车辆立即停运。二、停运后,由市交通运输局尽快拿出具体整改和运行方案,积极协调贵溪长运有限公司和良发、贵彭公司商谈收购事宜,并调配符合农村线路营运的车辆替换,及时解决老百姓出行问题。市公安交警大队要加大路面检查力度,对仍在违法营运的车辆要依法严肃查处。
既然是贵溪市交通运输局协调收购事宜,为什么汪秋辉近10年间屡屡上门求助都无果?7月23日,记者致电贵溪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胡成名了解相关情况。
“良发客运公司没有被收购成功。之前我们也建议良发客运公司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这个事情,但他们没有这样做。具体是哪里的问题,目前说法不一,现在就是还没解决。”胡成名表示,今年3月,该局的领导分工有了调整,之前两年是他在处理良发客运公司这个事情。当记者提到能否提供现在分管此事领导的联系方式,胡成名表示会尽力去找。
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收到胡成名发来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对于为什么不走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汪秋辉表示:“我们咨询过律师,对于诉讼主体是鹰潭长运公司还是受托人,关系很难捋清。”他认为,既然鹰潭长运公司委托第三方和其公司签订收购协议,结果受托人收了钱却不付给其公司,鹰潭长运公司就应该负责任。
良发客运公司是否被收购?受托人拿着收购款另作他用,鹰潭长运公司将其中52万元作为燃油补贴费扣除,是否规范可行?关于此事,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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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营商
编辑:欧阳泽慧
复审:胡麟兰
审签:邱虎
监制:吴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