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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第七批国家集采进入正式实施阶段,目前国内多个省份已经发布相关通知,明确第七批国家集采落地执行时间及具体要求。
6月20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2-1)》,第七批国家集采正式启动。7月12日,第七批国家集采在南京产生拟中选结果,其中60种药品采购成功,327个拟中选产品平均降价48%。
业内人士表示,“国家医保局明确指出,将做好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确保全国患者于2022年11月份用上第七批国家集采降价后的中选产品。而目前多个省份推出的执行细则就是对集采结果落地工作的具体体现。”
据悉,目前河南、青海、浙江、甘肃、山东、贵州、辽宁、山西、上海、广东、海南、天津等多地已发布通知,确定将于11月份正式启动第七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执行工作。
江西省的执标日期已确定,据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的《关于执行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江西省自2022年11月25日零时起开始执行。
同时,对于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和醋酸奥曲肽注射液两个品种,为第七批国采和江西省第一批未过评药带量采购中选品种重叠品种,目前,江西该批次已经进入第二个执行年度,上述两个品种自11月25日零时起执行国采中选结果。
附1: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江西省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及支付标准
附2: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江西省备选品种供应清单及支付标准
附3: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全省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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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查婧雨
审签:邱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