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最新公告!
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办理2023年度年报公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市场经营主体2023年度报告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
年度报告主体
2023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备注:办理歇业备案的经营主体仍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已经依法被吊销或被撤销登记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再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二
年度报告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广告业统计范围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一并报送广告业年度统计事项,报送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
三
年报系统登录方式
(一)电脑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sd.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可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后附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微信小程序二维码)或联络员方式登录。
(二)手机端:
1.关注“烟台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微服务”——“企业年报”报送2023年度报告并公示。
2.下载“爱山东”APP,选择年度报告填写,按提示进行年报。
3.个体工商户还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年度报告模块年报,或以纸质方式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报送年报(在海关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四
法律责任
经营主体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报送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不含“多报合一”事项),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
咨询电话
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年报咨询电话:6784338;三站市场监管所:6294537;东山市场监管所:6861912;向阳市场监管所:6230239;毓璜顶市场监管所:6294492;幸福市场监管所:6822731;黄务市场监管所:6206719;白石市场监管所:6294501;奇山市场监管所:6860400;通伸市场监管所:6294495;凤凰台市场监管所:6850353;只楚市场监管所:6850133;卧龙市场监管所:6012390;世回尧市场监管所:6850453;芝罘岛市场监管所:6858402。
请注意:无论通过任何途径进行年报报送均不会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经营主体务必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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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芝罘湾畔
责编丨常帅 校对丨杨云阁 监制丨侯召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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