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烟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值此新春佳节到来之际,烟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向关心、支持、理解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广大市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节日的问候!年关时节人流、物流、车流剧增,为保障大家过一个安全、祥和、团圆的农历新年,特提醒您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一、请注意生产安全
春节期间,请继续施工、生产、经营的企业,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思想松懈麻痹,确保安全生产;请停工停产的企业科学安排节日值班值守和节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停工停产期间处于安全状态;请广大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时刻牢记安全生产,严防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
二、请注意消防安全
睡觉、出门前一定要检查电源、气源、火源是否关闭;要经常检查家中各种用电设备线路是否出现老化、漏电,如遇线路老化、漏电等现象,请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不违规停放车辆和充电、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电线充电;不在走廊楼道间堆放杂物、不在取暖器上烘烤衣物、不卧床抽烟乱扔烟蒂、不随意喷洒酒精等易燃物。
三、请注意取暖安全
在家用煤炭、电炉烤火时一定要注意开窗通风,人走火熄;睡觉时一定关闭煤火、炉火,时刻提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发生;使用电器取暖时,一定检查电路开关,确保设备正常,严防触电事故;一旦发现家用电器烧焦、冒烟、着火,必须立即断开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照,帮助其安全度寒。
四、请注意用气安全
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使用不离人,定期检查阀门和管线,睡前外出要关闭总阀门;液化气钢瓶要禁止倾倒;闻到气味不慌张,及时开好门和窗;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装置正常使用。
五、请注意交通安全
驾车出行前,要检查车辆状况,密切关注天气和道路交通信息提醒,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遇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情况,谨慎驾驶,注意路况,减速慢行,不猛刹车或急转弯;搭乘交通工具时,不乘坐非法运营的电动三轮车、摩托车、超载车、黑车以及人货混装车,勿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
六、请注意公共场所安全
参加各类活动,务必遵守规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避免发生拥挤踩踏;宾馆、饭店、商场、餐饮、娱乐、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灵敏可靠。
七、请注意景区旅游安全
进入景区游玩时,不得动用明火;在景区内遵守景区游览规定,不要擅自攀爬无防护措施的山体,经过危险地段不可拥挤打闹;切勿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游玩;乘坐缆车或者其他观光运载工具时,应采取相关的防护措施。
八、请注意烟花爆竹安全
要严格遵守《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要到烟花爆竹合法零售点购买外包装箱上张贴烟花爆竹包装标识码的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不在禁放区域、加油站、变电站、燃气输送站、高压线、草场山林等场所附近燃放,并且做到不向行人、车辆、下水井、建筑物、构筑物和人群密集场所投掷,不对准或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不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未成年人在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导下燃放。
九、请注意海上安全
认真落实渔船进出港登记报告制度,规范穿戴救生衣;注意收听收看气象广播和渔业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大风按渔船抗风等级及时就近返港避风;时常检查船上线路安全和易燃物,规范购买和使用燃油、燃气,注意渔船船舱通风,加强机舱值守,避免发生火灾和气体中毒。
十、请注意森林防火
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禁止在林区及其边缘吸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使用明火照明、烧荒、烧地堰;不在野外生火取暖,管好小孩和特殊人群;上坟祭祖时严禁燃香烛、烧纸钱和放鞭炮,提倡采用植纪念树、鲜花祭奠、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哀思。
十一、请注意防范自然灾害
请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关注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全面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强化生产生活设施防冻措施,确保厂棚和房屋安全,积极防范恶劣天气可能诱发的次生灾害。要学习和掌握安全风险防范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烟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热点新闻回顾
◆
◆
◆
◆
◆
来源丨烟台应急管理
责编丨常帅 校对丨杨云阁 监制丨侯召溪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