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E000001已挂出!今日起,我市电动车正式开始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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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我市电动车正式开始上牌!
今天起,《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都需要备案上牌。今天上午,我市开始发放电动车车牌。
上午九点,记者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汽车城网点看到,经过前期申请、审核等程序,首副登记备案的电动车上牌工作正式完成。
电动车上牌过程并不复杂
作为我省本月开始实施的管理新举措,整个上牌环节并不复杂。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孙梦迪:“进入以后有个上牌登记,按照上牌登记的指引流程,采集相关信息。上传以后,等待后台审核。后台审核以后,大家会收到一个二维码。收到二维码以后,按照自己预约的网点,前往相关网点,持相关手续办理。”
特别提醒:要佩戴头盔
骑三轮摩托、两轮摩托、还有电动车,一定要佩戴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头盔,这样既能保证大家安全,也是信息采集的需要。
材料缺失怎么办?
据了解,2023年5月1日前购买,无法提供电动车相关证明、凭证的,2023年10月31日前有以下情形的允许办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孙梦迪:“如果发票丢失的,大家填写电动车合法来源证明,这个是可以代替发票的。如果合格证没有的话,可以由生产厂家或者销售单位出具具有相应技术参数的证明,这个是可以代替合格证的。”
注意:部分车型应在10月30日前办理
根据车辆的技术规范标准、强制认证以及出厂时间等情况,目前我市备案电动车牌共分为三类,全部属于免费办理。
除绿底白字的常年可以办理外,其余两种应在2023年10月31日前进行办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孙梦迪:“绿底白字的主要符合国家强制标准,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这部分车辆给发放的是绿底白字的电动车车牌;白底红字的,是没有取得国家强制认证证书的,或者是2019年4月15日以前生产的,属于超标的一些自行车;一些未列入公告的,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这些不能够正常进行登记的,这些给发放的是白底黑字的通行识别码,这些通行识别码的有效期是到2026年的4月30号,这个发放日期是到2023年10月31号之前,10月31号之后,这些车辆就不给发放通行识别码了。”
温馨提示
目前,我市市区在6个车管业务大厅、8个市区大队均设置业务受理点,四县及大同在公安派出所也设置了受理点,广大车主可就近办理。
期间如有疑问,大家也可关注96122交通管理信息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查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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