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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优秀律师奖--陈仲生

2017-02-24 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

2016年度优秀律师奖--陈仲生

为表彰先进,弘扬成绩,促进发展,2017年1月5日,广东卓凡律师事所授予陈仲生律师“2016年度优秀律师奖”

陈仲生,男,中共党员,广东揭阳人,系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惠州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建设委员会委员,揭阳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常委。

现担任惠州监狱、惠环街道办事处等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担任惠环惠新社区和斜下社区“法制副主任”;担任惠州市揭阳商会副秘书长兼法律顾问以及惠州联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十几家机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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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业概况

(一)诉讼领域

曾受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办事处、广发银行惠州分行、龙门农商行、人保财险、雷士照明、联金地产等单位及个人之委托,处理各类诉讼案件逾二百多宗。

(二)非诉领域

1、政府工作领域:列席有关会议、接受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审查相关文件和合同、协助处理政府涉访、涉诉案件等。

2、金融领域: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龙门农商银行、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金融、资产机构之委托,就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进行尽职调查,涉及项目金额高达数百亿元。

3、房地产领域:担任联金、鼎浩、鸿辉等房地产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为房地产公司及关联企业提供土地开发、合作共建、股权收购、工程建设、商品房买卖、商铺租赁等提供法律服务。

4、公司领域:为顾问公司并购、股权设计、企业治理、工商、环保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二、典型案例

1、2011年度,接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之委托,代理该行数百笔不良资产的执行事务。

2、2011年度至2012年度接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之委托,代理该公司的保险法律事务的诉讼、仲裁案件上百宗。

3、2012年度,接受惠州农村商业银行的委托,为该行改制中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4、2011年度至2013年度,接受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某集团项目、就某银行惠城、博罗、惠东、龙门县资产项目等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2012年度至2013年度,接受永亨银行(中国)惠州支行之委托,就该行贷款企业(包括深圳、东莞、惠州三地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

6、2014年度,担任刑事被告人某服装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委托,为其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惠州日报曾进行过报导)提供辩护,法院对该被告人作出了缓刑的判决。

7、2014年度,接受某上市公司之委托,就该公司股东会决议纠纷(涉外案件)、返还原物纠纷(实际是公司控制权之争)进行代理,该案在各大媒体(如凤凰网、新浪网、腾讯网等知名媒体)的财经频道进行过多次的系列报导。

8、2015年,担任犯罪嫌疑人刘某亮涉嫌诈骗罪一案的法律帮助人,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9、2015年至2016年,接受莲花山一带四十多户村民的委托,就某政府的行政处罚行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该系列案历经一、二审,均胜诉。

10、2016年,担任犯罪嫌疑人杨某樱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辩护人,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1、2016年,为顾问单位“村企合作”项目、“三旧改造”项目和投资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三、社会责任

1、担任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新居委会和斜下居委会的“法制副主任”,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引导村(居)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协助村(居)委会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曾被仲恺政法委评为“2012年度法制先进个人”。

2、多次参加各类公益活动、普法活动,包括:(1)多次参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律咨询活动、12月4日法制宣传日咨询活动,免费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2)开展法律进高墙活动,多次为惠州监狱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3、担任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企业法律网络服务平台委员,通过QQ群、微信、微博、现场咨询等方式为高新区企业和员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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