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这些单位“犯了错”被免责,什么情况?

凤观荆楚 2023-09-20

《中共宜昌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敢闯敢为担当作为的意见》《宜昌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出台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各地各单位主动作为、同题共答,大力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落实,形成了一批鲜活的案例,树立了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个人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鲜明导向。截至8月底,全市已实施容错纠错22起26人。


为进一步推动省、市容错纠错政策落实落地,更好指导各地各单位精准开展容错纠错工作,现将我市5起容错纠错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对市公路管理局城区分局违反程序实施道路大修项目予以容错免责案【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2023年初,宜昌市公路管理局城区分局将G241点军区境内“四方湾至赤土垭段”向省级主管部门申报大修计划,计划投资289万元。7月31日,国家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简称国评)工作组抽签确定上述路段作为我省受检项目。8月2日,市公路管理局城区分局召开党总支会议,经集体研究,决定特事特办,在省级正式资金计划尚未下达,没有充足时间招标的情况下,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先行施工,待资金到位后根据第三方审计结论支付工程款。该路段于8月2日下午进场施工,8月6日完工。8月7日,国评工作组现场对上述路段的PQI值评价为93,高于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的确保受检路段PQI值达到92以上的要求。

2023年8月25日,针对市公路管理局城区分局未按规定程序实施道路大修施工问题,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委决定启动容错纠错程序。在核查基础上,该中心党委集体研究认为,市公路管理局城区分局之所以未按规定程序紧急实施道路大修项目,系因国评结果代表全省公路养护水平,关系省市道路发展规划,且上级有明确要求,分局有集体研究,与施工方有先建后审再结算的风险防范约定措施,亦未发现公职人员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行为,经征求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意见,决定对市公路管理局城区分局在道路大修项目中违反程序的问题予以容错免责,并督促城区分局完善相关程序,及时组织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按规定程序支付工程款。
【容错要点】本案中,市公路管理局城区分局未收到省里的正式资金计划,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施工,属于迎接国评情况紧急、特事特办出现的错误,符合《宜昌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综合考虑,市公路管理局城区分局的行为虽然违反相关程序,但在政策规定上,该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明确的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省市亦未作出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在工作程序上,该项目实施前,经过了党组织集体研究;在风险防范上,事前有约定,先建设后审计,资金到位后再结算,工程质量和资金风险可控;在结果影响上,在全市道路建设整体水平长期处于全省前列的情况下,经过以建促养,上述路段在国评工作中取得了PQI值为93的好成绩,较好展现了我省道路管养水平。综上,可以予以容错。
案例2:对夷陵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未批先建问题予以容错免责案【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2020年7月,为有效改善城区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经夷陵区生态治理工作专题办公会议同意,区住建局正式启动新建郭家湾污水处理厂项目(占地约31亩),由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2020年9月,区住建局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用地申请,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其中的约26亩项目用地已批回,约5亩项目用地因当年用地指标问题暂时无法组卷上报办理用地手续。为迫切解决城区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问题,并做好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在2020年12月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于2021年5月正式进场施工,并同时委托湖北永业行有限公司办理剩余5亩项目用地的土地审批手续。2021年6月,该公司以2021年第98批次对该用地进行组卷报批,在组卷报批审查期间,该用地被省级卫片拍摄认定为违法建设用地。2022年7月4日,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作出恢复土地原状、罚款347433.3元的行政处罚。

夷陵区纪委监委经调查认为,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未批先建的行为虽然违法,但出发点是为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既定目标,属于为推进急难险重任务而主动担当作为。郭家湾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有效解决了片区污水处理问题并缓解城区污水处理超负荷的压力,同时也完成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2023年6月,经夷陵区纪委监委集体研究,决定对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予以容错免责,对反映该中心未批先建问题线索予以了结。
【容错要点】本案中,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在部分土地用地手续尚未获批的情况下,违法开工建设,实属有错,但一方面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初衷是为加快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环保督查整改任务,且在此前已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因不可控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用地审批手续;另一方面该项目建成后,有效缓解了城区污水处理超负荷的压力,且现已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完成违法用地销号,已纠错整改到位,可以予以容错。
案例3:对枝江市百里洲镇改变项目资金用途问题予以容错免责案【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2022年4月,枝江市乡村振兴局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提前批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向百里洲镇拨付砂梨产业示范区产业发展项目(简称砂梨产业项目)资金300万元。同年5月,百里洲镇人民政府开始组织实施该砂梨产业项目,并于同年11月竣工验收。经审计结算,该项目结余资金20.93万元。王某某作为该镇分管农业工作的副镇长,就项目结余资金的使用问题向枝江市乡村振兴局咨询政策,该局向王某某发送了相关文件,告知其可用于购买肥料、梨苗、药物及人工工资,并表明资金用途要合法合规。

同年12月,该镇党委召开砂梨产业项目结余资金支出专题办公会。会上,王某某依据枝江市乡村振兴局的回复,提议将结余资金直接拨付给实施该砂梨产业项目的枝江市红新果蔬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合作社)用于产业发展,后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讨论通过了王某某的上述方案,并于2022年12月底完成资金拨付。2023年4月,枝江市委第一巡察组发现了百里洲镇该结余资金使用不符合“相关结余资金应按规定退回国库后按程序重新立项申请使用”规定的问题。2023年5月10日,枝江市纪委监委对巡察发现的上述问题进行初步核实,王某某系在工作中为发展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因无意过失造成的上述问题,且在枝江市委巡察发现该问题后,主动挽回损失,将结余资金20余万元退还国库。2023年6月,经枝江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予以容错免责,给予王某某等人批评教育处理。
【容错要点】本案中,王某某提议将项目结余资金拨付给枝江市红新果蔬专业合作社用于产业发展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属实,但一方面砂梨产业项目资金系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百里洲镇使用项目结余资金本身符合该规定的用途;另一方面王某某的提议有利于推动当地集体经济发展和村民增收,且提议的方案经过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并未发现其具有借机谋取私利或为他人谋利的情形。此外,在枝江市委巡察组发现该问题后,王某某积极协助百里洲镇政府退回违规使用的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及时整改纠错,可以予以容错。
案例4:对当阳市残联未经审批扩大财政资金使用范围问题予以容错免责案【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2018年8月,当阳市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当阳市残联)经当阳市政府审批,通过无偿划拨取得当阳安康精神病医院(简称安康医院,民办非企业组织,院区土地为国有划拨土地)原绿化区域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托养中心大楼。项目预算83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该大楼主体工程建设实际使用资金670万元。同年6月,托养中心大楼正式启用。2019年8月,为进一步完善托养中心基础设施,经当阳市残联党组会研究决定,由时任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郭某某(分管托养中心)具体负责后续项目建设。郭某某接手工作任务后,经充分征求意见并提请市残联党组会研究同意,将安康医院大楼后的部分地面刷黑工程纳入托养中心大楼配套项目建设范围,并通过招投标选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项目合同金额约20.85万元,决算金额约20.84万元(其中安康医院大楼后区域刷黑面积约1000㎡,涉及金额约10万元)。2019年12月,该项目完工并支付工程款。

2022年4月,当阳市委巡察发现该市残联在对托养中心大楼院内刷黑项目中,擅自将安康医院大楼后部分地面纳入刷黑范围的问题。根据《当阳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财政专项资金应用于经上级部门文件批复的中央、省、宜昌投资项目及纳入财政预算安排或经当阳市委、市政府批准确定的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当阳市残联未按要求向当阳市政府报告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对安康医院大楼后部分地面进行刷黑事项。
2023年7月,当阳市纪委监委核查期间,当阳市残联提出将安康医院大楼后部分地面纳入托养中心大楼院内刷黑范围的四点理由:一是安康医院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拨,虽然地上建筑物为安康医院所有,但因该医院属于非营利性民办企业,不能随意进行变卖处置;二是托养中心和安康医院场地相连,统一刷黑院内地面可以提升整体美观度,以满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三是两单位业务互通互融,安康医院大楼后区域可用于当阳市残联入托残疾病人户外活动以及工作车辆停放;四是安康医院有服务残疾人的相关业务,当阳市残联作为管理服务全市残疾人的职能部门,可以对安康医院进行适当扶持。2023年8月,经当阳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予以容错免责。
【容错要点】本案中,当阳市残联将安康医院大楼后部分地面一并纳入托养中心大楼院内刷黑范围,违反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程序规定和用途,实属有错,但一方面其初衷是出于公心,更好服务残疾人,推动公共事业发展;另一方面,该提议经过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在此过程中未发现其滥用职权、为他人输送利益的情况,亦未造成其他损失,可以予以容错。
案例5:对兴山县城投公司未经规划许可在农贸市场改建过程中增建门面房问题予以容错免责案【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为解决兴山县新县城永安农贸市场功能不齐、年久失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2019年7月,经县委专题研究,明确由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兴山县城投公司)实施该县新县城永安农贸市场改建工程,重新规划建设城投商城。2022年6月,商城正式建成并对外营业,永安农贸市场原商户整体回迁至该商城二楼经营。2022年8月,城投商城正式营业后,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关于菜市场建设管理的要求,城投商城内禁止明火作业,致使永安农贸市场中原从事烧肉、炒货、早餐经营等需利用传统明火作业的10多个商户不能回迁安置经营,产生了严重的就业矛盾。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城投公司在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变更的情况下,变更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在商城规划用地范围内的西北角,增加了11间附属门面房,总面积198平方米,用于解决早餐、烧肉、炒货经营等市场功能配套设施,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同时,城投公司积极就变更规划内容产生的问题进行整改,一是为减少对周边住户的噪音等污染,配套安装了屋顶隔音设施、静音电动卷闸门和高性能油烟净化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居民的环境影响;二是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补办了规划许可手续。2023年8月,经兴山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予以容错免责。

【容错要点】本案中,城投公司变更规划设计方案的行为,问题属实,但首先城投公司出发点是为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满足商户就业,提高商户收入,解决群众实际生活需求,完善经营业态和促进商圈的形成,提升城投商城的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其次问题产生后,县城投公司积极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不良影响,亦未发现相关人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为;此外增加门面房后,该地块实际容积率2.01,符合容积率不超过2.1的相关规定。综上,可以予以容错。
来源:三峡日报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